城固縣人民檢察院起訴的焦某等6人涉惡集團案件公開宣判

2020-10-02 陝西法制網



近日,城固縣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的焦某等6人涉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罪,判處焦某有期徒刑七年七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同時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某某、葛某、馬某、焦某某、李某某六年五個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015年至2017年焦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在高利放貸過程中指使被告人劉某某、葛某、馬某等人通過在借款人小區樓道噴字、家中混鬧及在借款人經營場所拉閘斷電等方式逼迫借款人還款或用車輛抵債。焦某等6人還採取恐嚇、暴力、威脅、隨意毆打他人等方式多次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強迫勞動等違法犯罪活動,長期為非作歹,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城固縣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焦某等6人涉惡案件,多次與公安、法院進行溝通協調,該案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後,城固縣人民檢察院立即成立了由分管副檢察長任組長、刑事檢察部骨幹檢察官為成員的辦案組,辦案組克服疫情影響,加班加點審查案件,注重協調會商,不斷完善證據鏈條,打牢證據基礎,確保高標準高質量辦理。該案的起訴宣判,充分彰顯了檢察機關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的信心和決心,進一步擴大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結果。

作者:彭瀅西

責編:翟立強

總編輯:姚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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