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劉雲生
提要:實際上,大紅的婚書也好,貼上紅籤的同心鎖也好,都是一種隆重的禮慶,既代表了男方對女方家族的尊重,也代表了女方的尊榮。
所謂彩禮,又稱訂親財禮、聘禮、聘財,是傳統中國訂立婚約時男方向女方自願贈與特定財物的婚禮程序。
從周秦到晚清,彩禮都是締結婚姻最重要的禮俗,是法律確定婚約是否存在、是否有效的最重要依據,一般會清晰地記載於書面的婚書上,作為婚約成立的證明,也是未來婚姻不能成就男方主張返還的最重要依據。
既然是禮俗,來而不往非禮也,彩禮文化中是否只有男方家庭單方面贈與,女方家庭就不需要任何表示?
這是一種誤讀、誤解。女方不僅要表示,一般還不能低於男方的彩禮,還要在男方的彩禮基礎上進行疊加、追添。這既是為女兒的未來著想,也是女方家族的臉面和尊嚴。
也就是說,傳統彩禮儀式中,女方一樣要出錢出物,只是不叫彩禮,法律上一般叫奩產,民間通俗的叫法叫嫁妝。看起來這是男女雙方家庭在鬥財,在比面子,但一方給付彩禮,一方回報嫁妝,既公平合理,又喜慶高調,還為新婚兩口未來的生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簡單歸納,傳統彩禮和嫁妝的互動有三個特徵。
第一,補償性。彩禮見證了人類婚姻從野蠻走向文明的歷史進程,實現了從掠奪婚向聘娶婚的歷史轉換。所謂補償性有兩方面含義:一方面,男方支付彩禮是對女方家族勞動力減少的經濟補償;另一方面,女方帶來夫家的嫁妝是父母對女兒喪失娘家繼承權的補償。既具有濃厚的人文色彩,也合於最基本的經濟倫理。
第二,互助性。無論是選擇哪種婚姻形態,彩禮和嫁妝都是一種經濟利益的積極互助,正是這種互助決定了彩禮、嫁妝的返還屬性。如果互助經濟共同體不能形成或解體,也就是雙方沒能結婚,或者結婚後又離婚,那麼雙方都存在各自返還的義務。
第三,對等性。雙方訂立婚約時,男方家送來一頭豬;舉行婚禮時,女方家返還的可能就是一頭牛,至少也不能低於一頭豬的價值,否則就有損臉面,不僅違背互助的道德倫理,還會嚴重影響女方在夫家的地位。
通過對彩禮和嫁妝的分析,可以發現,彩禮在前,嫁妝在後。彩禮不僅是一種禮節,榮譽,還是一種經濟實力的表達,更是對未來新娘家族的一種鄭重承諾。
綜合世界各地習俗和立法,彩禮的功能大致可界定為如下三類:
首先是證約。證明男女雙方之間存在婚約,一個願娶,一個願嫁。而彩禮就相當於證約定金。按照唐律以來的傳統,即便雙方沒有書面婚約、婚書,只要女方接受了男方聘財,就可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身份合同關係。
其次是公示。為鄭重其事,男方需選擇吉日良辰,邀請地方精英、雙方親屬和尊長到場,交付彩禮後,雙方當面籤署婚書,還得舉行特定的儀式,比如今天西北和北方都還特別流行的掛鎖儀式,男女雙方的尊親屬為訂婚的男女後輩掛上同心鎖,一生一世一雙人,永不分離。然後就是大張旗鼓的宴請儀式。所有這些,說起來是禮節、儀式,實際上就是一種公示,向男女雙方所在地的四鄰眾親宣告訂婚事實,以防範未來可能的背約、投機。
最後是喜慶。在彩禮交付過程中,無論是禮金,還是禮物,都得有紅色的套封或紅色的綢緞綁縛,代表喜慶吉祥。
實際上,大紅的婚書也好,貼上紅籤的同心鎖也好,都是一種隆重的禮慶,既代表了男方對女方家族的尊重,也代表了女方的尊榮。彩禮給付儀式在嚴肅的法律意義之外,又多了一份道德維護功能。(作者系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不動產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