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生這樣的場景
接下
一場混戰!
隨意毆打他人
情節惡劣的很有可能
涉嫌尋釁滋事罪!
其實生活中很多行為
都構成尋釁滋事罪
快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地域歧視
2019年3月19日,江蘇徐州男子楊某在某視頻軟體上發布辱罵河南人的視頻,被網民轉發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很快,該男子因尋釁滋事罪被刑拘。推薦閱讀:體制內潛規則(超實用)
二、網上造謠
2020年6月1日,針對劉某(微博名:小島裡的大海)故意編造謊言「女兒遭老師體罰致吐血」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一事,廣州市白雲區公安局發布警方通報,查明劉某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冒用其他家長身份惡意散布傳播,並僱請人員進行網絡炒作,從而達到迫使學校開除涉事老師,索要賠償等目的。
鑑於劉某的行為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社會影響惡劣,涉嫌尋釁滋事,警方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三、幸災樂禍
2019年8月10日,浙江台州等地正在遭受颱風「利奇馬」自然災害肆虐。南京一網民卻在微博謾罵侮辱受災地區和市民。推薦閱讀:體制內潛規則(超實用)
8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發布通報,發表言論的王某(37歲,南京秦淮區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四、胡編亂造
2019年7月,微博用戶@春秋兩不沾- 發視頻稱被一男子長期騷擾並威脅「姦殺」,報警求助無果,引起網友同情和關注。
7月16日,安徽省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發布通報稱,女子視頻中的相關言辭均為編造。因視頻點擊量達5000多萬次,造成嚴重惡劣社會影響。事後,該女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五、「君子報仇」
2019年7月10日,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常仁堯犯尋釁滋事罪,原因是常仁堯路遇小學老師張某某,想起20年前上學時因違反學校紀律曾被張某某體罰,心生惱怒,攔下張某某對其辱罵、毆打,並將張某某的電動車踹翻,引起多人圍觀。不僅如此,其還將錄製的打人視頻大肆傳播炫耀。
六、酒後惹事
2020年2月1日,被告人謝某某駕駛皮卡車經過該檢查點時,因未按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擔心被現場記者拍攝,拒絕下車進行檢查登記並駕車向前慢行,現場工作人員用身體攔下謝某某的車輛,謝某某隻好下車接受檢查登記。為防止謝某某逃避檢查,工作人員臨時將村幹部個人用於防控宣傳的車輛開至路中間。推薦閱讀:體制內潛規則(超實用)
謝某某見狀,認為自己是本村人,工作人員這樣做沒有給其面子,為發洩心中不滿,遂返回車上,駕駛皮卡車連續三次撞擊防控宣傳車,導致防控宣傳車嚴重受損。
江西省興國縣人民法院依法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謝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七、惡意騷擾
2020年6月3日,男子唐某與女友靳某分手後,不斷以打電話、發簡訊的方式糾纏靳某,並多次毆打靳某。同時,唐某還以發簡訊的方式威脅、恐嚇、辱罵靳某母親。
最終,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縣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將唐某刑事拘留。
八、「精日」辱華
湖北孝感男子張某曦長期編造發布反動謠言,肆意辱罵和攻擊其他愛國網民,冒用他人身份在境內外網站註冊帳號,大量發布公民個人身份信息,利用網絡暴力對他人實施恐嚇,煽動民族仇恨,醜化國家形象,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9年7月28日,武漢市公安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依法逮捕「精日」份子張某曦。
九、白吃白喝
2018年11月4日,沈某在某外賣軟體中下單點了雞腿排飯,他飽餐一頓後,卻在店家平臺留言「有頭髮怎麼吃,吃死了怎麼辦」。店家與他溝通協調後,沈某要求退款。為了不在平臺留下不良記錄,店家同意退款16元。其實,外賣雞腿排飯裡根本沒有頭髮,這是年僅22歲的沈某為了吃白食,惡意訛商家的慣用伎倆。
2019年11月8日,被告人沈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隨案移送的犯罪所用手機一部被沒收。
十、辱警言論
2019年12月10日,王某某為尋求刺激,發洩不滿情緒,將偷拍的警察執法照片配上辱罵性的話語用快手號進行發布傳播,瀏覽量較大,嚴重影響公安民警執法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之後,甘肅省白銀市森林公安局靖遠縣分局以尋釁滋事罪依法對其處以3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那麼到底法律上
如何規定尋釁滋事罪
量刑標準又是怎樣的呢
今天給大家講清楚!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量刑檔次(兩檔)
(一)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二)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
行為標準(三種類型)
(一)無事生非型
行為人為尋求刺激 、發洩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的。
(二)小題大做型
行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發矛盾糾紛 ,藉故生非的。(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發或者被害人對矛盾激化負有主要責任的除外)
(三)拒不改正型
行為人因婚戀、家庭、鄰裡、債務等糾紛,實施毆打、辱罵、恐嚇他人或者損毀、佔用他人財物等行為的,一般不認定為「尋釁滋事」,但經有關部門批評制止或者處理處罰後,繼續實施前列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除外。
情節標準(四種表現形式)
(一)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
(4)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
(5)隨意毆打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6)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7)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以「異教徒」、「宗教叛徒」等為由,隨意毆打、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擾亂社會秩序,情節惡劣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二)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2)持兇器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的;
(3)追逐、攔截、辱罵、恐嚇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5)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6)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三)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
(2)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5)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6)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四)
「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應當根據公共場所的性質、公共活動的重要程度、公共場所的人數、起鬨鬧事的時間、公共場所受影響的範圍與程度等因素,綜合判斷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公共場所是指車站、碼頭、機場、醫院、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多次」一般應當理解為二年內實施尋釁滋事行為三次以上(包括已經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可折抵)。二年內多次實施不同種類尋釁滋事行為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升檔標準
糾集他人三次以上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未經處理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每次實施的尋釁滋事行為均構成犯罪 。
二是每次尋釁滋事行為未經處理,包括行政處理和刑事處理。
三是多次尋釁滋事行為的時間跨度,只要未超過法定的追訴時限期限,均可計入。
免刑從輕標準
行為人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從輕處罰;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