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合同約定: (1)籤約合同價為3000萬元,工期6個月。

2020-12-14 建設工程教育網

某工程施工合同約定:

(1)籤約合同價為3000萬元,工期6個月。

(2)工程預付款為籤約合同價的15%,工程預付款分別在開工後第3、4、5月等額扣回。

(3)工程進度款按月結算,每月實際付款金額按承包人實際結算款的90%支付。

(4)當工程量偏差超過15%,且對應項目的投標綜合單價與招標控制價偏差超過15%時,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中「工程量偏差」調價方法,結合承包人報價浮動率確定是否調價。

(5)竣工結算時,發包人按結算總價的5%扣留質量保證金。

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基礎工程施工中,遇未探明的地下障礙物。施工單位按變更的施工方案處理該障礙物既增加了已有措施項目的費用,又新增了措施項目,並造成工程延期。

事件2:事件1發生後,為確保工程按原合同工期竣工,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加快施工。為此,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補償趕工費的要求。

事件3:施工中由於設計變更,導致土方工程量由1520m3變更為1824m3。已知土方工程招標控制價的綜合單價為60元/m3,施工單位投標報價的綜合單價為50元/m3,承包人的報價浮動率為6%。

事件4:經項目監理機構審定的1~6月實際結算款(含設計變更和索賠費用)見下表。

<1> 、事件1中,處理地下障礙物對已有措施項目增加的措施費應如何調整?新增措施項目的措施費應如何調整?

<2> 、事件2中,項目監理機構是否應批准施工單位的費用補償要求?說明理由。

<3> 、事件3中,分析土方工程綜合單價是否可以調整。

<4> 、工程預付款及第3、4、5月應扣回的工程款各是多少?項目監理機構1~5月應籤發的實際付款金額分別是多少?6月份辦理的竣工結算款是多少?

【正確答案】 事件1中,已有措施項目增加的措施費,按原有措施費的組價方法調整;新增措施項目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確認。

【正確答案】 事件2中,項目監理機構應批准施工單位的費用補償要求。理由: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不是施工單位責任。

【正確答案】 事件3中,由於

(50-60)/60×100%=-16.67%或(60-50)/60×100%=16.67%>15%

(1824-1520)/1520×100%=20%>15%

60×(1-6%)×(1-15%)=47.94(元)

而投標報價50元/m3大於47.94元/m3,因此,變更后土方工程綜合單價可不予調整。

【正確答案】 (1)預付款=3000×15%=450(萬元)

第3、4、5月每月應扣回的工程款=450/3=150(萬元)

(2)依據表6-1,1~5月應籤發的實際付款金額如下:

1月份:400×0.9=360(萬元)

2月份:550×0.9=495(萬元)

3月份:500×0.9-150 =300(萬元)

4月份:450×0.9-150=255(萬元)

5月份:400×0.9-150=210(萬元)

(3)6月份累計完成合同價=2760(萬元)

6月份結算價:

2760(1-5%)-(450+360+495+300+255+210)=2622-2070=552(萬元)

或460×0.9+2760×(95%-90%)=55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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