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下午,徐州市銅山區柳泉鎮柳泉村,3歲的小豪突然中毒身亡,疑系被他人投毒致死。
3天後,小豪的小姨,當年只有24歲的周練因涉嫌殺害小豪被拘留。根據判決書顯示,周練的殺人動機是因其與丈夫朱某強關係不睦,認為姐姐周秀春對他們的矛盾負有責任,於是心生怨恨,殺害外甥進行報復。
案件看起來似乎塵埃落定,但周秀春認為真相絕非如此,近日周秀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種種跡象分析,妹妹周練不是殺害兒子的兇手,她要找到真兇。
周練
周秀春是二級殘疾,右手伸不直,身體扭曲變形,她的愛人在飯館打工,周秀春在空閒的時候就擺地攤貼補家用。事發當天的早上8點,30歲的周秀春去鎮衛生院門口擺地攤,當天周秀春8歲的女兒去上學,而3歲的兒子小豪在周秀春的父母家中,和姥爺、姥姥及小姨周練在一起。
事發地點
當天,母親和妹妹周練在院子裡做吃的,3歲的小豪則一個人在院子裡玩耍,其間還拿回來鄰居給的一瓶八寶粥喝掉。
中午12點,一家人一起吃了飯,下午2:00,母親給小豪洗了個澡,之後陪著小豪玩了一會兒。
下午2:30左右,周秀春的三妹周改改也來到娘家,大約15:00,
小豪大哭不止、腹瀉、口吐白沫,周改改聽到動靜後馬上給父母及周秀春撥打電話,並趕緊把小豪送往鎮衛生院。
周秀春記得,大約15:25,兒子小豪被送到醫院,當時周秀春把孩子抱了過來,叫他名字的時候,小豪眨了下眼,但沒有說話,嘴邊有唾沫,周秀春將小豪送到急救室,20分鐘後,醫生宣布,小豪經搶救無效死亡。周秀春幾近崩潰,她和家人覺得孩子的死亡很蹊蹺,隨後周秀春報警。經法醫鑑定,小豪系中毒身亡。
小豪
2013年1月5日,周練被徐州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34;
周秀春無論如何也不相信自己的妹妹周練會是殺害小豪的兇手,她們幾個姐妹的感情一向很深。在她的印象裡,周練對小豪很好,案發前一天,周練還和自己一起到徐州給小豪買衣服,周練在娘家住了20天,如果想殺了小豪,有很多充裕的時間,為什麼非要在三妹周改改在家的時候行兇呢?
而且判決書中的矛盾也並不成立,周練和丈夫朱某強是經周秀春介紹後相親認識的,見面後兩人對彼此印象不錯,便開始正式交往,2011年,兩個人結婚,2012年2月,他們的兒子出生。
周秀春
周練婚後偶爾會和姐姐周秀春說起婆家對她不太好,她和朱某強也產生過矛盾。周練還沒出月子,婆家就要擺酒席慶祝孩子出生,親戚朋友的隨禮錢被她婆婆拿走,周練想要回來,就產生了矛盾。
隨後周練便回到娘家居住,2012年3月23日,周練將離婚起訴狀寄給朱某強。小妹周練產後剛出月子,考慮到妹妹的身體還沒有恢復,周秀春就帶著兩個孩子回到娘家陪周練住在一起。
周秀春回憶到,在小豪出事後,家人被警方輪流問詢,周秀春及父母錄完口供後回到家中,但周改改和周練遲遲未歸。3月29日,周改改終於被徐州公安局銅山區公安局刑警大隊放出。周秀春發現周改改臉上身上都是傷,周改改告訴她,3月27日,周改改和周練一同被帶到柳泉派出所,後被送至銅山區公安局刑警大隊,周改改遭受了辦案人員的毆打、疲勞審訊,總共被審訊了45小時,不讓睡覺,其間,周改改聽到了另一個審訊室裡,傳出周練的哭聲,她懷疑周練也遭受了毆打。
隨後周秀春驚訝地得知,3月29日,周練在口供中承認自己殺害了小豪。5月12日,周練被銅山區人民檢察院逮捕。
2013年2月27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裁定:周練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周練家人為其上訴後,2013年7月4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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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津雲鋒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