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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羈押期間死亡,官方通報:系病亡 民警無失職瀆職
據陝西柞水縣人民政府網站消息,9月15日,陝西柞水縣人民政府發布關於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因病死亡情況的通報,通報指出,王維群在羈押期間突發疾病死亡,經柞水縣公安局調查、柞水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定王維群屬因病死亡,民警無失職、瀆職或者其他違紀違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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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柞水通報「嫌疑人羈押期間死亡」:病亡 民警無失職瀆職
9月16日,陝西省柞水縣政府網站發布《關於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因病死亡情況的通報》稱:經專業機構鑑定,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因高血壓病腦出血導致急性中樞性呼吸衰竭死亡。經公安機關調查,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夥同他人,以暴力威脅、持械毆打他人、強買強賣等手段,侵佔他人砂石、柴油等財物,價值共計115萬餘元,其行為涉嫌構成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經柞水縣公安局偵查、柞水縣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並起訴。2020年7月5日,王維群發病,民警第一時間救治並送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後經專業機構鑑定,王維群因高血壓病腦出血導致急性中樞性呼吸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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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陝西柞水通報「嫌疑人羈押期間死亡」:病亡,民警無失職瀆職
據陝西省柞水縣政府網站9月16日消息,柞水縣王維群病亡事件處置小組9月15日發出《關於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因病死亡情況的通報》稱:經專業機構鑑定,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因高血壓病腦出血導致急性中樞性呼吸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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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一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期間突發疾病死亡,官方通報:民警無責任!
據陝西柞水縣人民政府網站消息,9月15日,陝西柞水縣人民政府發布關於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因病死亡情況的通報,通報指出,王維群在羈押期間突發疾病死亡,經柞水縣公安局調查、柞水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定王維群屬因病死亡,民警無失職、瀆職或者其他違紀違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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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柞水一嫌犯羈押期間死亡 官方:病亡,民警無失職瀆職等問題
新京報快訊 9月16日,陝西柞水縣政府網站發布《關於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因病死亡情況的通報》:王維群,男,現年55歲,柞水縣杏坪鎮人。經公安機關調查,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夥同他人,以暴力威脅、持械毆打他人、強買強賣等手段,侵佔他人砂石、柴油等財物,價值共計115萬餘元,其行為涉嫌構成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經柞水縣公安局偵查、柞水縣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並起訴。2020年7月5日,王維群發病,民警第一時間救治並送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後經專業機構鑑定,王維群因高血壓病腦出血導致急性中樞性呼吸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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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羈押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柞水通報:民警無失職、瀆職或其他違紀違規問題
9月16日,柞水縣政府網站發布了《關於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因病死亡情況的通報通報稱,王維群,男,現年55歲,柞水縣杏坪鎮人。經公安機關調查,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夥同他人,以暴力威脅、持械毆打他人、強買強賣等手段,侵佔他人砂石、柴油等財物,價值共計115萬餘元,其行為涉嫌構成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經柞水縣公安局偵查、柞水縣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並起訴。2020年7月5日,王維群發病,民警第一時間救治並送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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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通報「嫌疑人羈押期間死亡」
今天(9月16日),商洛市柞水縣人民政府發布《關於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因病死亡情況的通報》。通報全文如下:關於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因病死亡情況的通報王維群,男,現年55歲,經公安機關調查,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夥同他人,以暴力威脅、持械毆打他人、強買強賣等手段,侵佔他人砂石、柴油等財物,價值共計115萬餘元,其行為涉嫌構成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經柞水縣公安局偵查、柞水縣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並起訴。2020年7月5日,王維群發病,民警第一時間救治並送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後經專業機構鑑定,王維群因高血壓病腦出血導致急性中樞性呼吸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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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這裡通報「嫌疑人羈押期間死亡」情況
9月16日上午,柞水縣人民政府官網發布《關於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因病死亡情況的通報》。經公安機關調查,犯罪嫌疑人王維群夥同他人,以暴力威脅、持械毆打他人、強買強賣等手段,侵佔他人砂石、柴油等財物,價值共計115萬餘元,其行為涉嫌構成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經柞水縣公安局偵查、柞水縣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並起訴。2020年7月5日,王維群發病,民警第一時間救治並送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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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在押人員脫逃殺人案兩失職幹警獲刑 嫌犯用針頭打開腳鐐
犯盜竊罪被羈押的惠某林,因病在醫院治療期間,趁著看管自己的兩名看守所工作人員薛某、惠某睡著的機會,用輸液後沒有拔除的留置針頭打開腳鐐逃離醫院,隨後又在榆林市清澗縣城殺害一人。一審法院以薛某、惠某犯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年6個月。薛某不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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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幹部失職瀆職被追責
據新華社銀川2月4日電 記者4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下發通報,對「1·05」公交車放火案中11名失職瀆職幹部嚴肅追究了責任,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追究結果為:給予銀川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指揮部原主任張衛軍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處分;給予洪廣鎮黨委原書記李生君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處分;給予銀川市公安局指揮部民警李剛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降為科員處分;給予銀川市公安局興慶區分局麗景街派出所民警吳彥文行政降級處分;給予賀蘭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白建斌,洪廣鎮原代鎮長朱曉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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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等多部門調查江西曾春亮案民警是否瀆職:有些惡意,本無必要
8月16日下午4時許,涉嫌在江西省樂安縣山碭鎮接連犯下兩起命案、導致3人死亡以及1名7歲小孩重傷的曾春亮落網。對當地警方的質疑、指責並沒有隨著罪犯的落網而偃旗息鼓、戛然而止,相反,在網上反而愈演愈烈。比如,一些網友質疑當地警方沒有第一時間抓捕到嫌疑人,有瀆職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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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死亡應如何處理?
因此,對於莫某道的死亡,化州市公安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化州市公安局、看守所未盡到保護在押人員莫某道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其行為失職違法,造成了莫某道死亡的嚴重後果。因此,申請人的申請符合行使行政職權、行為違法、造成人身傷害的要件,屬於國家賠償法的賠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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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女子羈押期間被盜6萬,涉事民警拿來買衛生巾,奉新公安局長:不遮醜不護短
在9月12日,昨天,對於江西奉新民警陳某盜用被羈押女子的信息,進行了微信消費,金額高達6萬餘元,已經涉嫌犯罪,已經被刑事拘留。根據了解,江西奉新縣的一名女子投訴,說是自己的媽媽因為涉嫌犯罪,被羈押了,但是在這期間,我發現她名下的銀行卡一共被消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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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郭某某等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源嚴重損失案件的通報
最近,市紀委(監察局)、市人民檢察院、市人民法院依法依紀查處了郭某某等五名幹部嚴重失職瀆職,造成「校場圩」地塊非法採砂案件。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經查,從2006年7月至2010年3月,龍淵街道二村村民楊某某等人在市區東大橋下首龍泉溪北岸「校場圩」地塊設立砂石料場,擅自開採砂石3萬多立方米,導致國有資源損失8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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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評丨女子被羈押民警忙盜刷,被扣財物為何成了「唐僧肉」
8包衛生巾、11包鮮奶、生菜、無水黃牛肉……這份看起來平淡無奇的日常採購清單,居然發生在持卡人被依法羈押期間,而持卡消費者竟是辦案民警。9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奉新縣人羅細妹的女兒黃燕向媒體投訴稱,「我媽媽被公安羈押期間,名下的4張銀行卡內總計6萬餘元不翼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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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不擔當不作為、失職瀆職等問題舉報的公告
關於受理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不擔當不作為、失職瀆職等問題舉報的公告 2020-01-30 18:5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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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公安局民警盜刷被羈押女子6萬餘元,用於購買衛生巾、黃牛肉等物品
9月12日,奉新政法微信公眾號發布通報:奉新縣公安局民警陳某,因盜用被羈押女子的信息,盜刷該女子的四張銀行卡,總消費金額為6萬餘元,已涉嫌犯罪,目前被刑事拘留。近日,江西奉新縣的一名女子投訴稱,自己的媽媽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公安羈押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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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樂東縣政協主席、副縣長失職瀆職被記大過
13日,省紀委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近期調查處理的七起庸懶散奢貪行為問責情況進行了通報。 海南省紀委要求,全省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以上案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加強黨性修養和作風養成,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以優良的作風樹立為民實幹、團結實幹、創新實幹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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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針對這類女性,陝西警方提醒
陝西多名獨行女性中招!警方提醒...自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8.28」打擊防控工作推進會後,公安臨渭分局站南派出所多措並舉,緊盯轄區高發類侵財案件,雷霆出擊破現案。9月11日,在分局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大量走訪調查等工作,成功破獲十餘起飛車搶奪案件,抓獲兩名涉案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