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
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
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斷卡」行動。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持續高發的一大根源,是因為電話卡、銀行卡的管理失控。大量「實名不實人」的銀行卡、電話卡被騙子購買後實施詐騙,給警方的追查和打擊帶來巨大困難。
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在被開卡中介忽悠後,不惜犧牲自己的信用辦理電話卡、銀行卡販賣,最後被法律懲處或者信用懲戒。
「斷卡」一詞似乎很陌生
但其實
這項行動與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1
「斷卡」行動斷的是哪些卡?
在電話卡方面,既包括我們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也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同時還包括物聯網卡。
在銀行卡方面,即包括個人銀行卡,也包括對公帳戶及結算卡,同時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帳戶,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2
「斷卡」行動打擊的是誰?
打擊的是「兩卡」買賣鏈條上的所有人。
01
開卡團夥。
自行或者經組織前往銀行、營業廳或者通過信息化手段開辦銀行卡、電話卡的人員(即「卡農」),以及金融機構、運營商內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開設電話卡、銀行卡或者為開設提供便利的「內鬼」。
02
帶隊團夥。
誘騙或者組織他人開辦電話卡、銀行卡的團夥,這類團夥經常以「掃村」、「掃校」方式忽悠群眾辦卡,性質十分惡劣。
03
收卡團夥。
主要是接收帶隊團夥手機卡、電話卡的團夥,這些人又稱「卡頭」。有些物流公司、公司的員工也參與收卡。
04
販卡團夥。
主要是接收全國各地收卡團夥辦理的電話卡、銀行卡,層層販賣賺取差價的人員。
可能你身邊就有「賣卡人員」
今年以來,
舒城縣局抓獲多名販賣、
出租、借用手機卡和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
戰 果
5月份期間,謝某等8人在舒城縣杭埠鎮利用網絡信息幫助別人做實名認證電話卡,以此獲利數十萬元。5月25日,舒城縣局將謝某等人抓獲歸案。
6月份至9月份期間,舒城縣居民任某、王某在上海、南京、合肥等地大量購買銀行卡、U盾、對公帳戶等物品、從舒城快遞郵寄至廣東、廣西、河南等地,以此獲利數十萬元。9月28日,舒城縣局將任某、王某抓獲歸案。
9月份期間,儲某利用自己的銀行卡和微信、支付寶等帳戶替他人轉移犯罪資金。10月13日,舒城縣局將儲某來抓獲歸案。
「斷卡」行動開始
每個人要做什麼?
一
按照現在的規定,一張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業務都可能被暫停,將會對生活造成很大影響。請身份證有遺失經歷、前期電話卡或者銀行卡有異常情況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詢下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電話卡或者銀行卡存在,以免被當做「違法犯罪嫌疑人」進行打擊、懲戒,影響個人生活。
二
不要賣卡!
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提供網際網路接入等技術支持或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019年12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聯合發文《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對買賣銀行卡或帳戶的個人實施懲戒的通知》(銀髮(2019) 304 號),聯手懲戒販賣個人銀行帳戶和企業對公帳戶行為。
《通知》明確規定,銀行和支付機構應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相關個人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帳戶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並不得為其新開立帳戶的懲戒措施。懲戒期滿後,對上述個人辦理新開立帳戶業務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加大審核力度。
不要賣卡!
不要賣卡!
不要賣卡!
千萬不要賣卡!
編輯:楊 霞
初審:王可海
終審:魏 龍
文字:黃 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