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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釋義與問答:行政處罰與刑罰能否折抵?
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折抵刑罰的問題是需要在特定條件下才會發生的,這一特定條件是:首先,這一行政違法行為同時違反了行政法律規範和刑事法律規範,根據這兩個法律規範的規定都要給予處罰;第二,行政機關不認為這一行為觸犯了刑律而認為只觸犯了行政法律規範,因而對這一違法行為依照行政法律規範給予行政處罰,而後又發現該行為觸犯了刑律,司法機關需要給予刑事處罰;第三,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作出了行政拘留或者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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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折抵行政拘留不予國家賠償之辯析
根據公安部《關於刑事拘留時間可否折抵行政拘留時間問題的批覆》(公復字[2004]1號「如果因同一行為依法被裁決行政拘留,且刑事拘留時間已經折抵行政拘留時間的,已經折抵的刑事拘留時間不再給予國家賠償」的規定,對莊桂森要求賠償被限制人身自由23天的賠償金不予支持。莊桂森行政拘留10日已折抵刑事拘留10日,其實際被侵犯公民人身自由13天,應獲得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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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常用折抵依據匯總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折抵相應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二條 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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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紅:讓行政的歸行政,司法的歸司法——行政處罰與刑罰處罰的立法...
行政處罰與刑罰處罰立法銜接上的問題,究其根源,可能在於立法時追求統一刑法典的威懾效應、堅守刑法的保障法地位,以及理論上對「附屬刑法」的誤解。實現行政處罰與刑罰處罰在立法上的合理銜接,應當明確行政處罰與刑罰處罰均具有懲罰和預防的目的,遵守刑法謙抑原則,力求實現執法資源的合理配置,且符合比例原則。應當採用獨立性的散在型立法方式,且儘量減少行政處罰與刑罰處罰相銜接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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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行政處罰的種類及適用
原標題:淺析行政處罰的種類及適用 受邀嘉賓:甘肅君諳律師事務所律師 吳君 主 持 人:首席記者 何明霞 本期主題:說到行政處罰,相信大家並不陌生,行政處罰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那麼大家對行政處罰到底了解多少,是否知道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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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寧夏事業單位考試備考之公共基礎知識備考:行政處罰考點
行政處罰的適用? (三)處罰折抵 同一個違法行為同時觸犯了行政法規和刑事法律,並都受到處罰的情況下,應當將行政拘留折抵相應的刑期,將行政罰款折抵相應的刑法罰金。 (四)追究時效 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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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後可否刑事評價與「一事不再理」相關
比如,犯罪嫌疑人陳某自2011年6月26日至2013年4月29日,因盜竊先後被行政拘留3次。2013年8月15日,陳某在某停車場撬鎖盜竊一輛電動三輪車、1個打氣筒和6箱玻璃杯,經鑑定涉案贓物共計價值522元。對於陳某受過行政處罰的行為能否納入刑事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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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折抵罰款處罰操作規定(試行)》5月10日起施行~
為踐行行政執法以人為本,文明執法理念,按照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結合「三服務」活動,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湖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湖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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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行政處罰中「一事不再罰」原則
除了法律有明確規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規則合理推定,如合併處罰、一事多層罰、一事罰多人、一事多行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體應嚴格遵循一個行為一次處罰的原則。(3)一行為不再同種罰。對於行為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行政主體不能給予兩個以上相同種類的處罰。這主要指一個違法行為觸犯幾個法律條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稱法條競合或者規範競合。對於此種競合的情形,刑法上採用吸收原則,按一個行為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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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五日算刑事處罰嗎
【點擊文末小程序,免費諮詢法律問題】行政拘留五日不算刑事處罰。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處罰。處罰對象是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但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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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刑事、司法三種拘留有什麼不同?
刑事拘留 指公安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罪該逮捕現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為了防止他們逃跑、自殺、毀滅證據或者行兇報復,而又由於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逮捕手續的情況下,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這種措施不具有任何處罰的性質,但拘留期間可折抵相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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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競合關係的理解
行政犯罪的這種雙重違法性又決定了其責任和處罰的雙重性,即既要追究其刑事責任,給予刑罰處罰,又要追究其行政法律責任,進行行政處罰 。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的競合問題,實際上就是某一違反刑事和行政法律規範的雙重違法行為,同時具備刑事和行政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因此,違法行為的主體需同時承擔兩種不同性質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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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處罰的立案條件
工商行政管理處罰的立案條件作者‖黃璞琳————————————行政處罰立案,是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線索材料進行初步審查,認為存在依法需要予以行政處罰且屬本機關管轄範圍的違法事實,決定啟動行政處罰一般程序開展調查處理的行政執法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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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備逃稅罪處罰阻卻事由,也能免予刑事處罰?
Z縣社區矯正辦審前調查評估亦證實對其適用非監禁刑,不會對其所居住村組造成重大不良影響,Z縣稅務局也表示Y公司已經繳納了全部稅款,建議對Y公司酌情處罰,Z縣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也請求對Y公司從輕處罰。故本著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以及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根據本案全部量刑情節、結合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危害後果、嚴重程度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現,決定對被告單位Y公司和被告人唐某某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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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審判參考》:先前被羈押行為與最終定罪行為並非同一行為時,羈押日期可否折抵刑期
此外,在部分案件中,由於證據收集或法律認知等原因,某些行為在一開始並沒有被發現或證實為犯罪行為,相關行政機關對其採取了行政處罰後,經查實系犯罪,也可以折抵刑期。對此,我國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現行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折抵相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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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稅罪行政處罰程序前置爭議案
2、行政處罰程序應前置的理由根據上述規定,在司法程序啟動之前若不要求必然啟動行政處罰程序,那麼就有可能導致行為人無法滿足免於刑事處罰的特定條件,而被追究刑事責任。若是如此,那麼顯然背離了《刑法修正案(七)》的立法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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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召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定及適用標準」聽證會
12月17日,省民宗委在同心大廈會議室組織召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標準》聽證會,繆文軍副主任主持。省、市宗教團體代表、宗教活動場所負責人、信徒骨幹、基層宗教行政執法人員、律師共10名陳述人參加聽證,陳述人圍繞「《適用規定》所列舉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是否合理、《適用標準》中設定的處罰裁量標準是否合適」等重點問題分別進行陳述,站在各自的角度上發表意見、提出建議,並圍繞「擅自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換屆」等事項進行討論、辯論,聽證員現場解答了一些疑惑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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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具體適用於哪些情況?
今天主要講的話題是行政處罰簡易程序如何實施?在日常生活中,大家相比早已對行政處罰司空見慣,最常見的行政違法行為大抵就是交通違章。因此,了解行政處罰的實施程序大有必要。行政處罰通常分為一般程序和簡易程序,下面我們對這簡易程序進行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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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行政處罰,將何處何從?
離開老東家已有若干年頭,但鹹吃蘿蔔淡操心,對海關行政處罰還是無法淡忘。20年來,海關行政處罰的制度設計,一成不變,但貿易環境和海關監管一直在變,海關處罰制度的設計與貿易環境的發展狀況已漸行漸遠,矛盾突顯,需要及時修正。下面幾個對海關行政處罰制度的思考,算是拋磚引玉,與業界共勉,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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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哪個會留下案底??河南普豐律師事務所
一、三種拘留的定義①、刑事拘留指公安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罪該逮捕現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為了防止他們逃跑、自殺、毀滅證據或者行兇報復,而又由於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逮捕手續的情況下,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這種措施不具有任何處罰的性質,但拘留期間可折抵相應的刑期。②、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