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撫養權,女兒想隨爸爸生活 --法制網

2020-12-20 法制網

法治日報見習記者 張守坤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斌

年初,陝西省安康市農民工李本智給陝西律師農民工維權工作總站(以下簡稱工作站)援助律師送來錦旗,表達感謝。原來,李本智為某公司安裝空調時不慎摔傷,被鑑定為九級傷殘。工作站律師為其代寫仲裁申請書,提供勞動仲裁程序諮詢,指導他到仲裁庭立案解決問題。最終,用人單位當場表示除全部承擔住院及門診醫療費用外,現場賠償4.5萬元,一個月後再賠償3萬元。

這僅是工作站為民解憂、專業維權的一個縮影。

據了解,陝西律師農民工維權工作總站是由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提供專項資助、目前陝西唯一一所純公益性質的法律援助機構,專為農民工、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困難群體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目前每年接待來電來訪諮詢1000多件,辦結各類法律援助案件400多件。

建設規範化

工作站位於西安市環城東路南段36號,出東門便是西安市中心,交通便利、標識醒目,很容易找到。工作站副主任孫蓉介紹說,這是選擇將工作站建在這裡的初衷之一。

工作站服務對象多是生活困難者,工作人員全部熱情對待。一名農民工接受孫蓉的諮詢服務後,在意見徵詢表上寫下「農民工工作站辦在我們心裡」的評語。

孫蓉說,90平方米的工作站具有必要的辦公、辦案設備,具備諮詢接待、申請受理、審查指派、協商調解、個別談話、文書檔案存放等功能,能夠滿足日常接待和辦公需求。

雖然地方不大,但工作站每年要處理成百上千件法律諮詢或法律援助。為提升工作效率、更好服務群眾,在「中彩金」項目支持下,工作站建立內部管理、律師執業規範、業務培訓、人員錄用考核等規章制度。

公益法律服務及法律援助項目的有效實施有賴於職業品質與法律專業過硬的公益律師隊伍。工作站建立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建立完善督促檢查、跟蹤回訪、案件評估機制;認真落實考勤、諮詢接待、來電來訪登記、援助案件審批等制度;積極參加各類業務培訓、學習交流等活動,提升公益律師隊伍綜合素質。

孫蓉說,一系列規範化建設,確保工作站13年來始終運行有序。

辦案專業化

周至縣青華村村民李步雲在新城區解放門街道辦事處幹保潔16年了,街道辦從未與李步雲籤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為他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18年4月17日,街道辦負責人口頭通知李步雲,因其超齡不用再來上班。時年68歲的李步雲唯一的收入來源斷了,與街道辦負責人多次協商無果後,李步雲和家人來到工作站尋求幫助。

多年辦理勞動爭議案件的經驗讓援助律師深知,用人單位多半會以勞動者超過退休年齡主張不存在勞動關係,社保損失訴訟難度更大。但援助律師並沒有因此退卻,而是通過積極查找相關法律法規和案例,組織律師進行研討,詳細計算出各項主張的金額,收集相關證據,為李步雲制定了訴訟策略。經過一年多來多次開庭和調解,終於取得令人滿意的維權成果,李步雲激動萬分,連連感謝辦案律師。

李步雲案等一系列困難群體維權案的成功,離不開工作站行之有效的專業辦案流程。

孫蓉說,專業化首先體現在申請援助手續規範,手續辦理需由本人當場填寫,援助律師會予以指導;其次是辦案過程規範,援助律師辦案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全面分析受援人訴求;結案時,除嚴格按照規定整理卷宗外,工作站卷宗還須附有援助律師與當事人的談話筆錄、承辦律師書寫的辦案思路、辦案小結等。

「除此之外,我們還會在微信工作群、日常工作過程中定期探討疑難案件,積極參與線上線下學習培訓,定期開展評選獎勵優秀援助律師及典型案件活動,提升援助律師專業水平,為受援人提供更為專業的法律服務。」孫蓉說。

服務品牌化

為提高法律援助在群眾中的知曉度,「中彩金」項目近年來加大對工作站的支持和補貼力度,推廣法律援助公益品牌。

孫蓉說:「公益品牌的鑄造,體現公益律師多年來的付出和奉獻。工作站將以此為契機,更好地展示公益律師及陝西基層律師積極履職、勇於擔當的良好社會形象。」

在通往西安火車站、市中心及工作站的多輛公交車車體上,經常能看到印有工作站地址、維權熱線、公益律師的公益廣告,讓困難群眾更為快捷方便地知曉這一維權方式;在勞務市場,會有工作人員發放工作站聯絡卡和宣傳冊等材料,現場解答困難群體和農民工提出的法律問題;在工作站,通過開設農民工普法小課堂提高律師工作效率,節省受援人排隊時間,也讓受援人獲得更多法律知識,提高維權能力;在建設項目工地、報紙雜誌、陝西省廣播電臺等都有工作站的身影。

在孫蓉看來,通過品牌推廣,更多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了解了工作站,也促使更多律師投身法律援助事業。

「只有不懈的努力,才能為受援人提供更加優質的法律服務。看到農民工滿懷期待、充滿信任的眼神,我們沒有理由不把工作做得更好。」孫蓉說,將公益做到極致就要把公益融入自己的生命,這不僅是自己的理想和價值,也是工作站堅定走下去的方向。

相關焦點

  • 媽媽忙掙錢冷落女兒 爸爸起訴變更撫養權勝訴
    由於當時女兒才六歲,考慮到女兒年紀太小,所以雙方約定女兒丫丫隨媽媽劉某生活,苗某每月支付500元的生活費。但劉某在離婚後不盡撫養義務,對女兒的生活和學習不管不問,女兒見到他哭著要求跟爸爸生活。為讓女兒有一個好的生活環境,他因此請求依法變更丫丫撫養權由自己撫養,並且表示不需要劉某支付丫丫的撫養費。
  • 翁源法院:撫養權變更需考慮孩子的意願
    「我不喜歡爸爸,我想和媽媽一起生活……」聽著女兒小雨(化名)的哭訴,母親秦某的心一下子就觸痛了,決定向法院申請變更其撫養權。 2018年9月,秦某與前夫沈某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並約定大女兒小彩(化名)撫養權歸女方,由男方暫時撫養到十八周歲;小雨撫養權則歸男方。 此後,年僅12歲的小雨跟隨父親沈某生活,但在此過程中,小雨與父親相處並不愉快。
  • 父母都想放棄女兒撫養權,怎麼判?
    父母離婚十多年後,原先經法院調解隨母親生活的14歲女兒突然提出要跟父親生活,但父親卻因組建了新家庭拒絕了這一請求。為此,女孩的母親一紙訴狀把前夫告上法庭……對於這起父母雙方均欲放棄未成年女兒撫養權的特殊糾紛案件,法院會如何判定?
  • 父母都想放棄女兒撫養權,怎麼判?
    父母離婚十多年後,原先經法院調解隨母親生活的14歲女兒突然提出要跟父親生活,但父親卻因組建了新家庭拒絕了這一請求。為此,女孩的母親一紙訴狀把前夫告上法庭……對於這起父母雙方均欲放棄未成年女兒撫養權的特殊糾紛案件,法院會如何判定?
  • 普法教育|父母都想放棄女兒撫養權,怎麼判?
    父母離婚十多年後,原先經法院調解隨母親生活的14歲女兒突然提出要跟父親生活,但父親卻因組建了新家庭拒絕了這一請求。為此,女孩的母親一紙訴狀把前夫告上法庭……對於這起父母雙方均欲放棄未成年女兒撫養權的特殊糾紛案件,法院會如何判定?
  • 【以案普法】父母都想放棄女兒撫養權,怎麼判?
    父母離婚十多年後,原先經法院調解隨母親生活的14歲女兒突然提出要跟父親生活,但父親卻因組建了新家庭拒絕了這一請求。為此,女孩的母親一紙訴狀把前夫告上法庭……對於這起父母雙方均欲放棄未成年女兒撫養權的特殊糾紛案件,法院會如何判定?
  • 【以案釋法】父母都想放棄女兒撫養權,怎麼判?
    為此,女孩的母親一紙訴狀把前夫告上法庭……對於這起父母雙方均欲放棄未成年女兒撫養權的特殊糾紛案件,法院會如何判定?之後,小雨以生活開支較大為由,訴至法院提高了撫養費。2019年年初,小雨提出要跟父親一起生活,但遭到張斌拒絕。同年8月,葛小娟以小雨堅持要與父親共同生活為由,到啟東市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法官:離婚後請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 父母都想放棄女兒撫養權,這個案子怎麼判?
    父母離婚十多年後,原先經法院調解隨母親生活的14歲女兒突然提出要跟父親生活,但父親卻因組建了新家庭拒絕了這一請求。 離婚十多年後,母親起訴變更女兒撫養權同年8月,葛小娟以小雨堅持要與父親共同生活為由,到啟東市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
  • 離婚時女兒跟父親生活 六年後母親要變更撫養權
    離婚時女兒跟父親生活 六年後母親要變更撫養權 2020-12-16 16:4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微普法】父母都想放棄女兒撫養權,這個案子怎麼判?
    父母離婚十多年後,原先經法院調解隨母親生活的14歲女兒突然提出要跟父親生活,但父親卻因組建了新家庭拒絕了這一請求。 離婚十多年後,母親起訴變更女兒撫養權同年8月,葛小娟以小雨堅持要與父親共同生活為由,到啟東市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
  • 父母都想放棄女兒撫養權,法院怎麼判?
    女孩的母親一紙訴狀把前夫告上法庭……對於這起父母雙方均欲放棄未成年女兒撫養權的特殊糾紛案件法院會如何判定?之後,小雨以生活開支較大為由,訴至法院提高了撫養費。2019年年初,小雨提出要跟父親一起生活,但遭到張斌拒絕。同年8月,葛小娟以小雨堅持要與父親共同生活為由,到啟東市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法官:離婚後請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 變更孩子撫養權的途徑有哪些?怎樣才能變更撫養權?
    很多父母在離婚以後,認為撫養權歸為一方,另一方就沒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了,實則不然,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離婚後,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那麼離婚時,劃分撫養權的意義何在呢?因父母雙方離婚必然要分開生活,孩子必然會跟一方生活。
  • 父母雙方都想放棄女兒撫養權,法院怎麼判?
    父母離婚十多年後原先經法院調解隨母親生活的14歲女兒突然提出要跟父親生活但父親卻因組建了新家庭拒絕了這一請求之後,小雨以生活開支較大為由,訴至法院提高了撫養費。2019年年初,小雨提出要跟父親一起生活,但遭到張斌拒絕。同年8月,葛小娟以小雨堅持要與父親共同生活為由,到啟東市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法官:離婚後請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 公證普法】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給孩子更好未來
    ,隨李某生活。故事起因李某一直生活在偏遠山區的農村,其女兒的戶籍也隨同李某的戶籍在農村。曾某長期在縣城工作,戶籍已遷移至縣城。現孩子已年滿七周歲,已經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為了讓孩子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資源到縣城讀書,經雙方協商,決定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故來到公證處,諮詢能否辦理孩子的撫養權變更公證事項。
  • 父母雙方都想放棄女兒撫養權,法院怎麼判?
    離婚十多年後母親起訴變更女兒撫養權2005年,張斌與葛小娟相識並登記結婚,第二年生下女兒小雨之後,小雨以生活開支較大為由,訴至法院提高了撫養費。2019年年初,小雨提出要跟父親一起生活,但遭到張斌拒絕。同年8月,葛小娟以小雨堅持要與父親共同生活為由,到啟東市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法官:離婚後請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 離婚後,變更孩子撫養權難上加難
    我們在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應當歸誰所有經常是夫妻二人爭執不下的一個重要問題。有人為了儘快逃脫對方給自己帶來的婚姻牢籠的「魔爪」,寧願淨身出戶、暫時放棄孩子撫養權;有人願意離婚,但明知自己的過錯在判決離婚時難以得到孩子撫養權;有人離婚時故意躲著不露面,幾年對孩子不管不問卻突然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最後都試圖通過離婚後的重新訴訟而得到孩子撫養權。本文就離婚後變更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進行一番探討。
  • 前妻再婚後,我能要回女兒的撫養權嗎?
    每個小孩都希望自己可以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爸爸和媽媽相親相愛。但事實上,我國的離婚率在不斷的上升,越來越多的夫妻在柴米油鹽的生活中選擇了離婚。而夫妻離婚後,如果找到合適的對象可以再婚的,女方再婚男方未婚可以要孩子嗎?下面華律網邀請楊芳律師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 【以案普法】父母雙方都想放棄女兒撫養權,法院怎麼判?
    父母離婚十多年後原先經法院調解隨母親生活的14歲女兒突然提出要跟父親生活離婚十多年後母親起訴變更女兒撫養權之後,小雨以生活開支較大為由,訴至法院提高了撫養費。  2019年年初,小雨提出要跟父親一起生活,但遭到張斌拒絕。同年8月,葛小娟以小雨堅持要與父親共同生活為由,到啟東市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
  • 每日一點典:撫養權爭議應尊重年滿8周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意願
    法官徵詢了兒子的意見,兒子表示要求隨父親張三共同生活。問:法院會判決兒子隨誰共同生活?答:判決兒子隨父親張三共同生活。對年滿8周歲的孩子撫養權發生爭議時,應當聽取孩子本人意見。李四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時,兒子已10周歲,具有一定的認知水平和判斷能力,且明確表示願意隨父親張三共同生活。
  • 父母雙方都想放棄女兒撫養權 法院怎麼判?(圖)
    之後,小雨以生活開支較大為由,訴至法院提高了撫養費。  2019年年初,小雨提出要跟父親一起生活,但遭到張斌拒絕。同年8月,葛小娟以小雨堅持要與父親共同生活為由,到啟東市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法官:離婚後請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