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天下午,懷柔區九渡河鎮花木村70歲的肖玉榮坐在破敗的老屋前哭泣,只因政府以房屋四鄰不籤字為由,不批准她翻建老屋。
前天下午,懷柔區九渡河鎮花木村70歲的肖玉榮坐在破敗的老屋前哭泣,只因政府以房屋四鄰不籤字為由,不批准她翻建老屋。
肖玉榮拿著一張中華民國38年的土地執照介紹,她家祖祖輩輩都住在這個四合院中,為了翻修老屋,兩年來她走了不知多少個部門,但一直未獲批。
肖玉榮說,四合院屬於兩個人,東廂房屬於她家,北屋屬於村民陳永利,均有土地執照。多年來她與陳永利未達成一致,陳永利一直不同意翻建,遲遲不在四鄰意見上簽字,政府以此為由拒絕批准翻建。
四合院雜草叢生,屬於肖玉榮的東廂房共3間,年久失修都已破敗,石頭牆灰色瓦,扭曲的房檁和早已漏雨的房頂在四周都已翻建好的房屋面前,顯得格外矮小。肖玉榮說,幾年前她從四合院搬出,到兒子家住,但兒子就要結婚,老兩口想搬回去。
根據《北京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指導意見》,申請房屋翻建需符合村莊規劃的擬建方案及提供四鄰意見,肖玉榮質疑:若鄰居不籤字難道就一輩子不建房了?前天下午北屋的者陳永利說,老婆跟他離婚了,欠了一屁股債,無能力翻建。「北屋是正房,正房不翻建東廂房也別想翻建,若不服可走司法程序。」肖玉榮說陳永利想把她的東廂房買下,獨自擁有這個院子,但該說法遭到了陳永利否認。
九渡河鎮政府信訪辦給肖玉榮的答覆中稱,根據《土地法》規定,村民建房必須是一戶一處,村民肖玉榮與其他村民共處同一院落,無獨立的房屋權屬證明,若批准肖玉榮建房,將會產生新的社會矛盾。
為此,肖玉榮曾召集了31名村民代表,在村委會的監督下,籤字表示支持她翻建房屋,肖玉榮拿出了籤名的表格,並有村主任的籤字和村委會的蓋章。花木村村主任稱,村裡已給肖玉榮出具了房屋所屬證明,但鎮裡不批村裡也沒辦法。
70歲的肖玉榮頭髮已經花白,她說不知還能活幾年,更不知還要多少年才能獲得政府的翻建「通行證」!
■律師說法
政府理由不當
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畢文強律師稱,根據《城鄉規劃法》,農村宅基地的翻修必須符合鄉鎮規劃並提供四鄰意見材料。現在在農村具體的操作流程運作還不太規範,正常程序要件應該先獲得四鄰的籤字同意,再備案,獲得城鄉規劃相關部門和鄉鎮的審批,最後再經過村委會的審批才行。畢文強律師表示,上述事件中,政府應該調查鄰裡不籤字的理由是否正當,政府應該舉行聽證,因31名村民都已籤字同意,只有陳永利一人不籤字,因此政府不批准的理由並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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