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丨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與錄取工作方案來了!

2020-12-11 澎湃新聞

複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必要環節。為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學校以《教育部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教育部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京招考委〔2020〕4號)等文件為依據,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01

複試工作組織管理

實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院、培養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科(專業)專家複試小組四級管理模式。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政策和規定,部署全校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總體工作,審議確定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配方案,確定學校複試分數的基本要求等宏觀管理工作。

(二)研究生院根據學校複試錄取政策,組織開展全校複試錄取各項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發布學校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指導各培養單位制定、實施本單位複試錄取工作方案,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和協調落實複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等。

2.對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負責人開展政策、業務和紀律培訓。

3.審核各培養單位複試錄取工作方案、複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專業複試分數線、複試名單(含調劑複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含調劑擬錄取名單)等。

4.督導各培養單位及時、妥善處理複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突發情況、考生對複試成績的複議申訴以及複試相關的網絡輿情。

5.對在複試錄取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徇私舞弊或者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人員和單位,報告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6.依法維護考生、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各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本單位主要領導擔任,成員包括各學科負責人等,其職責是:

1. 制定和落實本單位複試錄取工作方案及突發情況應急工作預案。明確複試小組成員在複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範其工作行為。複試方案須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複試前在本單位網站和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2. 組織成立各學科(專業)複試小組。

3. 制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複試考核的形式、內容、評分標準和複試小組工作基本規範等。

4. 遴選、培訓複試工作人員,組織召開複試培訓會,所有參與招生複試的工作人員需籤訂保密責任書;

5. 做好複試錄取過程中涉密內容的安全保密工作。

6. 嚴肅考風考紀,做好本單位複試過程的督導巡視工作。

7. 及時妥善處理本單位複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突發情況、考生對複試成績的複議申訴及相關爭議,發現重大安全問題和負面輿情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研究生院。

8. 對本單位的招生政策、複試過程、複試結果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公開並負責解釋。

9. 協調本培養單位、本學科(專業)複試工作中的爭議,必要時對考生進行再次複試。

(四)專家複試小組,應按照培養單位的複試錄取工作方案開展本學科(專業)的複試工作。專家複試小組一般不少於5人,設組長1人。複試小組應另設秘書1人協助複試小組開展工作。專家複試小組職責是:

1. 負責本學科(專業)複試考生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和外語水平的考核工作。

2. 結合考生的複試表現做出複試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

(五)疫情防控措施

複試期間,嚴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北京科技大學關於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各培養單位分時、分批、有序開展複試工作。

02

複試工作辦法

(一)複試方式、複試時間和地點

1.複試方式:我校建立「隨機確定考生複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的「三隨機」機制,複試採用遠程視頻面試的方式。學校將近期公布網絡遠程複試的要求及注意事項,請關注本網站通知。複試期間,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各培養單位網站公告,保持行動電話、郵件等通訊方式暢通。

2.複試時間:5月中旬到6月上旬,具體時間見《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培養單位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3.複試地點:研究生院按照北京市和學校疫情防控要求統籌安排複試工作人員分時、分批、有序進校參加複試工作。考生應選擇較為安靜封閉、採光條件充足的環境內參加面試,面試期間應保持設備狀態良好和網絡暢通。

(二)複試比例和複試線

1.各培養單位應結合上線生源、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等情況,確定各專業複試線及其他學術要求。同一專業的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複試線應相同。複試比例一般控制在各專業實際招生計劃(不含已錄取推免生)的 120%-140%。

2.材料學部統一制定複試方案,並按材料學部內材料學科各專業實際招生計劃總數(不含已錄取推免生)的 120%統一划定最低複試線。材料學部內各培養單位可根據本單位材料學科各專業上線情況按照學校複試比例要求自行劃定複試線。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以下簡稱「少幹計劃」)

(1)定向委培單位所在省(市)上線考生人數小於或等於教育部下達分省(市)招生計劃的考生,初試滿分500分的,考生初試總分不低於248分;初試滿分300分的,考生初試總分不低於149分。

(2)定向委培單位所在省(市)上線考生人數大於教育部下達分省(市)招生計劃的考生,初試滿分500分的,考生初試總分不低於248分;初試滿分300分的,考生初試總分不低於149分;且考生單科成績不低於所報考專業的國家單科複試線(非專項計劃)。

「少幹計劃」複試考生名單見本方案附件1。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士兵計劃」)

初試總分在所報考培養單位、報考專業(非「少幹計劃」和單獨考試)複試線總分基礎上降20分,且初試單科成績不低於所報考學科(專業)國家單科複試分數線。

「士兵計劃」複試考生名單見本方案附件2。

5.單獨考試計劃

(1)報考土木與資源工程學院資源與環境(礦業工程方向)專業學位的單獨考試考生初試總分不低於204分。

(2)報考冶金與生態工程學院材料與化工(冶金工程方向)專業學位的單獨考試考生初試總分不低於220分。

(3)報考材料與化工(材料工程方向)專業學位的單獨考試考生初試總分不低於182分。

(4)報考文法學院社會工作專業學位的單獨考試考生初試總分不低於285分。

(5)報考工程技術研究院電子信息(儀器儀表工程方向)專業學位的單獨考試考生初試總分不低於220分,報考機械專業學位的單獨考試考生初試總分不低於180分。

(6)報考科技史與文化遺產研究院文物與博物館專業學位的單獨考試考生初試總分不低於230分。

單獨考試各專業招生計劃將根據各專業考生初試成績情況做適當調整,調整後的招生人數在各培養單位的複試錄取工作方案中公布,單獨考試複試考生名單見本方案附件4。

6.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初試總分在所報考培養單位、報考專業(非「少幹計劃」和單獨考試)複試線總分基礎上降20分,且初試單科成績不低於所報考學科(專業)國家單科複試分數線。

7. 特殊加分政策

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試加分按照《教育部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中有關規定執行。初試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入學報到時核驗證明材料原件。

各培養單位具體複試要求見《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培養單位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三)複試考核內容

複試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水平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和外語水平考核。複試方式以綜合面試為主,一般包括但不限於考生隨機抽題回答和老師隨機提問考生作答的方式,在考查基礎知識的同時考查學生靈活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初試滿分500分的,複試成績滿分250分;初試滿分300分的,複試成績滿分150分。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培養單位在複試期間採取「函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考生應在複試確認時向各培養單位提交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北京科技大學政治思想品德鑑定表》電子版。

擬錄取名單確定後,我校各培養單位黨委根據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鑑定表》內容以及考生所在單位函調的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提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是否合格的意見。

2.專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專業素質。

專業水平考核時間一般不少於10分鐘,初試滿分500分的,專業水平考核滿分100分;初試滿分300分的,專業水平考核滿分60分。專業水平考核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3.綜合素質考核

重點考查考生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及成績,在本學科(專業)領域發展潛力、創新精神、科研能力,畢業論文,科研情況,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考核形式一般但不僅限於考生進行個人匯報、專家提問的形式。考生主要匯報本科階段課程學習,畢業論文,科研情況,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以課程學習和科研情況為匯報重點。複試專家根據考生匯報情況進行提問,考生口頭作答,複試專家根據考生既往和表現情況給出得分。

對於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工程管理專業的考生,綜合素質考核還應包括思想政治理論方面知識的考核。

綜合素質考核時間一般不少於6分鐘,初試滿分500分的,綜合素質考核滿分100分;初試滿分300分的,綜合素質考核滿分60分。綜合素質考核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4.外語水平考核

外語水平考核一般重點考查學生運用外語進行聽說的準確性、熟練程度等能力。各培養單位可根據各學科專業的特點在本方案裡公布具體的考核內容和要求,外語水平考核一般不少於3分鐘,初試滿分500分的,外語水平考核滿分50分;初試滿分300分的,外語水平考核滿分30分。專業水平考核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5.加試

除了報考專業代碼為035101、125100、125200、125601四個專業以外的同等學力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的其他相關要求由培養單位確定後通知考生本人。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不加試。

6.各培養單位可根據需要增加對考生本科階段整體學習情況的考核,例如請考生提交科研和獲獎情況、應屆生提交本科畢業論文摘要、往屆生提交本科畢業論文等,並在培養單位的複試辦法中說明。

(四)複試程序

1. 複試通知

培養單位應至少在複試開始前3天向參加複試的考生發出複試通知,確保每個通知到位並做好通知記錄。複試前應安排時間組織考生開展網上模擬測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 複試信息確認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複試信息確認,網上提交複試審查材料併網上繳納複試費。

3.複試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擬採用對比考生「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和「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核驗考生信息,並在複試時結合人臉識別系統進行驗證。複試前,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

4.複試交費

參加複試的考生需在複試確認時通過「北京科技大學收費平臺」交納複試費100元。跨培養單位調劑考生複試確認時須再次繳納複試費,在本培養單位內不同專業間調劑複試的考生無須二次繳納複試費。

5.複試分組、複試次序和試題抽取的確定

培養單位應建立「考生隨機確定複試專家組」、「隨機確定考生複試次序」、、「隨機抽取複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保證複試程序公平公正。

6.考生複試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網上備考區接受人臉識別和身份驗證並等待面試專家邀請參加面試,輪到面試位次時考生未到,複試專家可邀請下一位考生進行面試,該考生將被安排到最後複試;在本組其他考生全部面試完畢考生仍未進入備考區的,視為自動放棄複試資格。

(2)考生進入面試室後,應按要求配合面試組長進行身份驗證、圖像採集及周邊環境的檢視等工作,考生身份確認無誤和環境無異常後方可進行面試。如身份核驗未通過,複試專家有權暫時取消該考生面試資格,待身份確認後另行安排複試。

(3)面試過程中,複試專家發現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先口頭警告制止,不聽勸阻的,可當場取消其複試資格,經培養單位招生領導小組調取錄像查實後,上報研究生院按考試違紀處理。

(4) 當天複試結束,複試小組應結合面試情況對考生做出結論性評價並記錄於複試考核記錄表中。複試考核記錄表和專家獨立評分記錄表在第一時間交由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集中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動。

(5)成績錄入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後,培養單位應將考生的複試考核記錄表和專家獨立評分記錄表上交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7.複試要求

(1)專家複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專家打分的平均分即為該生複試成績。

(2)同一個培養單位、同一個學科(專業)的不同複試小組對考生的考核形式、評價標準、面試時長應基本統一,確保複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綜合面試時長應不少於 20 分鐘。

(3)複試過程須全程錄音錄像,相關資料由研究生院保留1年,以備複查。培養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複試,複試成績以再次複試結果為準。

8.體檢

原則上安排入學時統一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並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中相關規定執行,體檢結論由校醫院確定並負責解釋。

03

調劑工作

我校依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調劑,調劑基本原則為:

(一)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各專業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五)第一志願報考工學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六)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願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七)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我校各專業均不接受「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的調劑。

(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我校各專業均不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調劑。

(九)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十)除035101法律(非法學)、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四個專業外,其他專業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調劑。

(十一)志願合格生源複試比例不足100%的專業,應按不低於120%複試比例調劑;複試比例介於100%~120%的專業,可不調劑;複試比例大於120%的專業,不接收調劑。

(十二)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

(十三)非全日制專業調劑時在符合國家和學校調劑政策的前提下優先調劑定向就業考生。

(十四)所有調劑考生,均須經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否則複試成績無效。調劑考生可根據複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十五)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接受其他單位(包括調劑到本校其他培養單位或其他專業)待錄取通知的複試合格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培養單位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遞補錄取下一個複試合格考生。

各培養單位可根據以上原則,根據學科特點制定調劑的其他學術條件。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少於12小時,開放、關閉調劑服務系統的時間須提前公布。

04

錄取工作

(一) 成績的評定和計算

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總成績+複試總成績+特殊政策加分。

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的,複試總成績滿分 250 分,其中專業水平考核100分綜合素質考核100分,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0 分。

初試總成績滿分300分的,複試總成績滿分 150 分,其中專業水平(包括專業綜合和專業素質)考核60分,綜合素質考核60分,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30 分。

(二) 各培養單位應嚴格依據總成績在相應學科、專業(領域)的排名、招生計劃、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若總成績分數相同,則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若初試總成績和複試總成績都相同,則按照複試專業水平考核成績排序。

(三) 加試每個科目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複試總成績。

(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

(五)加分原則和依據按照《教育部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執行。符合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在複試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六)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專業水平考核、或綜合素質考核、或外語水平考核、或複試總成績、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低於滿分的60%、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有調劑考生的專業,優先錄取本專業第一志願複試合格考生。

(八) 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九) 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十) 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本科畢業考生,錄取當年研究生入學報到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一)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十二)複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公布時間一般為複試後一周左右,公示時間不少於 10 個工作日。如有變動,我校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另行公示 10 個工作日。複試名單、複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為準。

(十三) 戶口遷移及黨、團組織關係轉遞工作見我校後續通知。

(十四) 考生憑我校研招辦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在規定時間內寄達我校。

(十五) 擬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需與研究生院、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及)所在單位籤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協議書。擬錄取的其他非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應與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單位分別籤訂定向合同;擬錄取的非全日制非定向就業考生應與我校研究生院籤訂培養合同,合同將與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05

複試的監督和複議

(一)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複試工作過程全程進行監督,對於出現違紀違規事件,須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實行監督制和巡視制。學校將對複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複試現場巡視進行現場督察。

(三)實行複議制。成績公布後的一周內,研招辦受理具實名的書面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培養單位複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進行複議,複議結果在7個工作日內答覆考生。

06

信息公開

我校所有關於研究生招生複試的信息均通過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xc.ustb.edu.cn/ )和研招辦微信公眾號「北科研招(ustb_yz)」發布。

複試、錄取期間,北京教育考試院專用監督電話為:010-82837456;我校紀委辦公室舉報電話號碼為:010-62332307;研究生院監督舉報電話為:010-62332484,62333947,電子郵箱:yzb@ustb.edu.cn。

07

違規違紀處理

(一)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後3個月內,我校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依照《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複試。

08

其他

(一)複試錄取工作實行迴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利害關係人參加複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考生報考培養單位相關的複試錄取各環節工作。違反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涉及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二)其他未盡事項,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附件:

1.網絡遠程複試的要求及注意事項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複試名單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複試名單

4.「單獨考試」考生複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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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新媒體中心

來源:研究生院

原標題:《官宣丨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與錄取工作方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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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北京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分數線公布 2020-05-04 13:49:33| 來源: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各位考生:根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 2019北京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與錄取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校將在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原則基礎上,開展2019年度複試、錄取工作。為嚴明招生紀律,複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及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制定本方案。一、複試錄取工作原則(一)公平公正原則。
  • 浙江工商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及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教育部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
  • 上海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和錄取有關規定
    為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二、組織機構(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校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確定學校複試、錄取原則,審核各學院複試工作規程,領導全校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
  • 華中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有關規定
    現將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負責制定相關規定並組織考務工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複試錄取工作,制定複試工作細則並組織實施。學校和院系設立監察組,監督複試各環節工作情況,組織現場督查。
  • 權威發布丨華中師範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公布
    原創 一「研」為定的 華中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根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
  • 南方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 「雲」複試工作圓滿...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續進行的背景下,根據教育部的相關工作要求,並結合學校實際工作情況,通過學校周密的計劃部署,相關部門和各招生單位的通力合作,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採取了網絡遠程「雲」複試的形式,5月14日至6月8日,1500餘名考生參加了複試,總體過程安全、平穩、順利。全校共招收碩士研究生900人,較去年增加了38.5%,研究生招生規模創歷史新高。
  • 東北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方案
    第三條為了做到安全平穩、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及《關於做好遼寧省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遼招考委字〔2020〕4號)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 上海體育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複試、錄取工作在上海體育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研究生處,辦公室成員由研究生處及各二級學  院主要負責人組成。辦公室具體組織協調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任務。考生需在面試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遠程面試終端設備正常、網絡暢通。遠程面試的具體要求,詳見我校 5 月 3 日在研究生處官網和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上海體育學院2020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採用網絡遠程面試的工作提示」。
  • 2020年青島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複試通知
    2、本次複試全過程使用青島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在線複試系統,要求考生熟悉並熟練掌握系統操作流程並滿足《青島科技大學2020年研究生網絡複試考生要求及行為規範》(附件4)的複試環境要求。四、複試錄取方案詳見《青島科技大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 石河子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文件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 2020湖南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及錄取方案公告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和湖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勢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工作實際情況,為穩妥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
  • 暨南大學關於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與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招生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教育部和廣東省要求,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穩妥做好暨南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與錄取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關於複試組織管理。
  • 2020年天津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教育部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精神和天津市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文件、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對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
  • 浙江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相關工作安排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等要求,2020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將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