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新農村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正在穩步實施,國家對農村的發展也愈加重視,近年來,農村土地確權問題成為了農民朋友們非常關心的熱點話題。現在已經到了2020年12月份了,土地確權工作已經慢慢接近尾聲,但在農村土地確權的過程中,有很多的問題沒有解決,導致有些土地有一定爭議,造成了農村土地未能如期開展確權登記工作。那麼有爭議的土地怎麼確權?土地確權後戶口還能遷嗎?下面關於土地確權的一些疑問,小編來為大家解讀疑惑。
有爭議的土地怎麼確權?
1、有糾紛導致未確權的土地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或者請求村民委員會和村鎮人民政府來進行協調。如果當事人不願意進行協商解決,也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進行申請並解決。如果當事人對於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不服的,可以在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已經擱置的爭議土地
可以先尋求村鄉支持,在原村組無法調解的情況下,向上一級政府尋求支持,並再次啟動調解機制,妥善解決遺留的矛盾糾紛,為補充登記提供書面材料。在調解的過程中,本著相互諒解的原則,做出有利於解決矛盾的讓步,然後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籤訂好調解協議,消除矛盾糾紛。
哪些情況不能進行確權?
1、存在糾紛的土地
土地確權就在於摸清土地的權益歸屬問題,如果這一土地還存在糾紛,是需要先解決完糾紛問題後才能夠進行確權的。
2、私自開墾的荒地和未利用地不能確權到戶
每個村集體都有一定的荒地和未利用的土地,這些土地在平常也會進行開墾,但是在土地確權工作中,如果農戶沒有與發包方籤訂土地承包協議,那麼這類土地就只能確權到村集體,不能確權到戶。
3、自留地不能確權到戶
自留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政策規定分配給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這是屬於村集體所有,其成員只擁有使用權,且不得出租、轉讓或者買賣,也不得擅自用於非農業生產的用途,這類土地也是不參與確權的,不能確權到戶。
土地確權後戶口還能遷嗎?
土地確權後戶口是可以遷出的,這是個人的自由,土地確權不會限制農民朋友遷移戶口,但可能就無法繼續享受到農村土地的確權,且想要再遷回來也並不是那麼容易。土地確權以後,戶口全部遷出就不能夠享受確權待遇。如果是某個成員戶口遷出,不影響土地經營權的使用。
土地確權後戶口遷出對申請宅基地的影響較大,戶口遷出後就不再屬於村集體,也就不能享有宅基地的申請權。這對於原來已經擁有房屋的朋友影響不是很大,主要是對新申請宅基地的影響較大。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到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如果全家遷入到設區的市,且轉為非農戶口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草地。
綜上就是一些有關土地確權問題的解答,現階段,國家要求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如今國家對於農村的經濟建設愈發重視,農村戶口可以享受到的政策福利越來越多,土地確權所帶來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目前土地確權已經接近尾聲,那麼你的土地確權了嗎?對於土地確權問題,你還有什麼想要了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