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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物的善意取得
遺失物的善意取得是善意取得的特殊問題,有此立法例。例如,德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五條規定對丟失的物無善意取得:(1)從所有權人處盜竊的物、由所有權人遺失或者因其他原因丟失的物,不發生根據第九百三十二條到第九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取得的所有權。所有權人公為間接佔有人的,物為佔有人所丟失時,亦同。(2)對於金錢或者無記名證券以及以公開拍賣方式出讓的物,不適用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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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保障市場交易順利 遺失物不能善意取得
關於《物權法》草案當中規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和遺失物不能善意取得的問題,呂忠梅與王軼作了耐心解釋。以下為訪談實錄。[王軼]:的確,在《物權法》草案上對不動產物權和動產物權的善意取得設置了比較明確的法律規則,設置這個法律規則最主要的目的其實是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交易的安全提供相對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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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學民法典(十六)!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第三百一十一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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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贓物限制性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為建立善意取得制度的需要,各國民法上往往將物區分為佔有委託物和佔有脫離物。贓物屬於佔有脫離物,此外佔有脫離物還包括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隱藏物等,其共同點在於物之所有人非基於真權利人的意思而喪失佔有的物。為保護真權利人利益,通常不能適用善意取得,但也有一些國家做出了不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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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學習】懸賞後領取遺失物,應兌現承諾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百一十七條。懸賞尋找遺失物,領取時應當兌現承諾。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三百一十七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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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學習】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遺失物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百一十二條。撿到遺失物如何處理?能賣不能賣?民法典告訴你。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三百一十二條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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贓物,到底是否適用善意取得
,善意第三人依據法律的規定取得動產或者不動產所有或者他物權的制度。應該說善意取得制度的設立是在降低交易成本,保護交易安全,鼓勵大膽交易,促進經濟發展的行為,正是因為有了善意取得制度,才免去了買受人的後顧之憂,但在現實中,是不是所有的東西都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呢?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權法中的概念,什麼物品不能適用善意取得制度,應當參照物權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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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佔有無因管理遺失物怎麼辦
這個遺失物是有主人的,如果自己撿到了的話那麼應當儘快的聯繫對方來拿走,如果是一些善意的佔有的話善意佔有無因管理遺失物怎麼辦這個需要還給遺失物的主人,否則會構成不當得利。客觀上,拾得人佔有遺失物。主觀上,若想找失主歸還,則為有權佔有,佔有的權源為無因管理之法定債權。此法定債權並非請求本人為給付,而是作為佔有的根據,是債保持力的體現。有權佔有並無善意、惡意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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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案看善意取得制度之限制
由於善意取得屬於民法理論中所有權原始取得的一種方式,不依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所以對善意取得財產所有權的範圍應加以必要的限制,否則就將對原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構成損害。對遺失物是否適用善意取得即是一例。筆者以下以《物權法》之已施行為前提,通過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的《物權法》知識考試中的一個案例的分析為途徑,淺論我國《物權法》規定的善意取得制度不適用於遺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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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民法典】 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遺失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撿到遺失物如何處理?能賣不能賣?民法典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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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善意取得制度的實踐應用
一、善意取得制度的定義及歷史發展 善意取得,亦稱即時取得,是指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財產佔有人,將其動產或不動產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取得該財產時出於善意,則受讓人依法取得對該財產的所有權或其他物權,原所有權人不得要求受讓人返還財產的制度。有(1)瞬時時效說。該說將其本質理解為取得時效的一種特殊形態,佔有的瞬間因時效屆滿而即時取得權利。(2)權利外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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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民法典》24:拾得遺失物該如何處理?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民法典》第二分編第九章規定了「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七種。包括:(1)善意取得,(2)拾得遺失物;(3)拾得漂流物;(4)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5)孳息(天然孳息;法定孳息);(6)加工、附合、混合而產生的物的歸屬。下面分別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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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知識點總結(2019.02.23)—善意取得
如果處分人有所有權,則屬於正常的無權變動規則;若處分人無所有權,才是屬於善意取得的範疇,善意取得是一轉讓人無處分權為前提的。(2)、受讓人為善意。①何為善意?這種情況下,B和C並沒有完成交付行為,雖然,C是善意取得,並且支付了對價,但是交付行為沒有完成,不構成善意取得的要件。故A仍然對車輛有所有權,A可以直接向C請求返還,或者A向B請求賠償。(B)、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特殊動產交付給受讓人的,符合善意取得的交付要件。不登記,只要完成交付了即視為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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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在身邊:「善意取得」的規定要不要修改
草案規定,對被盜、被搶的財物或者遺失物,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的,所有權人等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這就是草案有關善意取得的規定。 全國人大代表楊梅喜是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處置突發事件處處長,他是應邀列席本次常委會會議的24名全國人大代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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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拾得遺失物?法律對於遺失物的規定是怎樣的?
我國傳統觀念向來強調「拾金不味」的道德標準,所以我國物權法未將拾得遺失物確立為所有權取得的一般原因,而只是規定了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國家所有。因此,國家以外的主體不得因拾得遺失物而取得其所有權。遺失物僅限於動產系因不動產有固定的位置,性質上不可能遺失,且現代物權法將遺失物的拾得規定為動產所有權的特殊的取得或喪失的原因,故遺失物自應限於動產,且該項動產系有人所有而現在無人佔有,並非不屬於任何人所有的無主物。無主物,現代物權法規定,可依先佔取得其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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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東醫療衛生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善意取得之後你確實取得了所有權
2019山東醫療衛生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善意取得之後你確實取得了所有權 公共基礎知識是山東衛生事業單位考試中的重要部分,本文整理2019山東醫療衛生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善意取得之後你確實取得了所有權的相關考點,不少地區都在筆試當中安排了公基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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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民法典33:善意取得的「善意」怎麼認定,在打官司時還挺難的
例如,有法院判決認為轉讓機動車未在交易市場內進行,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為善意並已支付相應合理價格的,不構成善意取得的;有法院認為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以共同共有房屋抵押的,合同相對方可以善意取得該房屋抵押權;還有法院認為,在與轉讓人進行交易過程中,受讓人有違一般人在進行同類交易時應有的謹慎和注意程度,應認定其為非善意,不構成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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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民法典33:善意取得的「善意」怎麼認定,在打官司時還挺難的
例如,有法院判決認為轉讓機動車未在交易市場內進行,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為善意並已支付相應合理價格的,不構成善意取得的;有法院認為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以共同共有房屋抵押的,合同相對方可以善意取得該房屋抵押權;還有法院認為,在與轉讓人進行交易過程中,受讓人有違一般人在進行同類交易時應有的謹慎和注意程度,應認定其為非善意,不構成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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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考試公基知識:善意取得制度的適用
善意取得,又稱即時取得,指受讓人以財產所有權轉移為目的,善意、對價受讓且佔有該財產,即使出讓人無轉移所有權的權利,受讓人仍取得其所有權的一種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的本質是犧牲真正權利人的財產權利,以保證善意受讓人取得所有權和其他物權,旨在協調所有權的維護與交易的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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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盜贓物善意取得制度
盜贓物應像遺失物一樣例外地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即原權利人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回復其物,但善意第三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物的,原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 張聞欣 善意取得作為民法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在交易靜態安全和動態安全中所做的價值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