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學名「穀氨酸鈉」,是目前國內外廣泛使用的增鮮調味品之一,其主要成分為穀氨酸和食鹽。就營養成分上來說,味精對人體沒有直接的營養價值,但它能增加食品的鮮味,引起人們食慾,有助於提高人體對食物的消化率。那麼,食用味精時有什麼飲食注意呢?
味精使用時應掌握好用量,並不是多多益善。它的水稀釋度是3000倍,人對味精的味覺感為0.033%,在使用時,以1500倍左右為適宜,如投放量過多,會使菜中產生似鹹非鹹,似澀非澀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
對用高湯烹製的菜餚,不必使用味精。高湯本身已具有鮮、香、清的特點,味精則只有一種鮮味,而它的鮮味和高湯的鮮味也不能等同,如使用味精,會將本味掩蓋,致使菜餚口味不倫不類。
做菜使用味精,應在起鍋時加入。因為在高溫下,味精會分解為焦穀氨酸鈉,即脫水穀氨酸鈉,不但沒有鮮味,而且還會產生輕微的毒素,危害人體。
對酸性菜餚,不宜使用味精。如糖醋、醋熘、醋椒菜類等,因為味精在酸性物質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鮮味的效果越差。
拌涼菜使用晶體味精時,應先用少量熱水化開。然後再澆到涼菜上,效果較好,因味精在45℃時才能發揮作用,如果用晶體直接拌涼菜,不易拌均勻,影響味精的提鮮作用。
在含有鹼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因味精遇鹼會化合成穀氨酸二鈉,會產生氨水臭味。
味精在常溫下不易溶解,在70-90度時溶解最好,鮮味最足。超過100度時味精就被水蒸氣揮發,超過130度時,即變質為焦穀氨酸鈉,不但沒有鮮味,還會產生毒性,對燉、燒、煮、熬、蒸的菜,不宜過早放味精,要在將出鍋時放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