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女友和男同學一起喝酒喝醉了,去接女友時又遭他男同學阻攔。遼寧錦州男子杜某持西餐刀將女友的男同學捅死。2020年10月從法院獲悉,杜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限制減刑。
1979年出生的杜某是遼寧錦州人,他和女子張娜(化名)是男女朋友關係。男子張某和張娜則系同學關係。
2020年3月14日晚上6點,杜某帶著女友張娜與幾個朋友在位於錦州市古塔區的「大斌燒烤」聚餐飲酒。晚上9點半,張某給張娜打電話找她。張娜說自己正和朋友聚餐,不願和張某見面。誰知張某與其朋友關某駕車來到「大斌燒烤」。晚上11點多,杜某獨自離開,回到住處,而張某則駕車帶張娜等人去了關某經營的位於松山新區的「三道槓海鮮燒烤」。
由於夜色已深,杜某多次找張娜回家,無果。杜某通過微信得知張娜等人的具體位置後,從家中攜帶一把西餐刀乘坐計程車來到燒烤店,在燒烤店門前欲將張娜帶離,張某上前阻攔,二人發生爭執,杜某用其攜帶的西餐刀對張某胸部、腹部等處猛刺數刀,張某被刺傷後駕車逃離現場,行至松山新區「釜山海鮮燒烤」門前時與監控燈杆發生碰撞,張某下車後倒地死亡。經鑑定,張某系被他人用銳器刺擊胸腹部致主動脈、肺臟及肝臟破裂引起大失血死亡。2020年3月15日,杜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警方查明,死者張某已婚,且有兩個女兒。引發這起鬥毆的張娜說,當天是因為張某阻攔自己離開,杜某才和他發生爭執。後來張某駕車離開,自己和杜某乘坐計程車回家途中,有人給杜某發微信視頻聊天說張某死了,杜某說他剛才拿刀扎了張某,之後就開始打電話,說他殺人了要自首。
到案後杜某則交代稱,當天張某不請自來,還提議去唱歌,換個地方再喝。「我主張不去唱歌了,但是張娜和她的朋友都說要繼續換地方喝,我賭氣回家了。到家後,我擔心張娜出點啥事,就給她打電話問他們去哪兒了,張娜在微信上給我發了定位,我順手就把家裡放著的一把切西餐牛排的刀揣進褲兜裡,然後坐計程車去找他們,到了之後我挺生氣過去先懟了張娜一下,要拽她走,張某過來推我,我就更來氣了,就罵張某,一邊罵一邊從褲兜裡拿出那把刀連續扎了張某身上三四刀,就是朝著他的上半身胡亂的捅刀,沒顧後果。」杜某認為,自己不構成故意殺人罪。自己沒有殺害張某的動機,是因張某先動手,其酒後下手沒有輕重才導致的結果。
而杜某的辯護律師則提出,杜某是為接回醉酒的女友而回到案發現場,主觀上沒有致被害人死亡的意圖,事前沒有預謀策劃,沒有特意選擇要害部位捅刺被害人,是順手刺擊,其行兇地點隨機,是一時衝動對被害人實施了傷害行為,不符合故意殺人罪,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另外杜某主觀惡性不深,系激情傷人,案發後主動投案自首,認罪悔罪態度好,表示願意盡最大可能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請求對其判處無期徒刑。
錦州法院審理此案認為,杜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杜某因瑣事與其女友發生爭執,進而對被害人心生不滿,在被害人阻攔其拉拽女友時用尖刀對被害人胸、腹等身體要害部位進行多次捅刺,造成被害人死亡。杜某雖系在酒後實施犯罪行為,但其並未失去辨認能力及對自己行為的控制能力,應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負責。杜某作案手段殘忍,情節惡劣,犯罪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論罪應當判處其死刑。但鑑於其有自首情節,故判處其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近日法院一審判處杜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其限制減刑。賠償死者家屬3.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