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6月10日電 據成都市政府網站消息,《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切實做好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和我省支援湖北醫療隊全體人員子女入園入學關心關愛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號)規定:「切實解決好在省指揮部公布的定點醫院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我省支援湖北醫療隊全體人員子女入園入學的後顧之憂,為其子女在接受學前教育到高中階段教育期間提供一次按意願選擇學校(幼兒園)機會」。日前,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關於做好直接參與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救治和支援湖北醫療隊人員子女入學入園關心關愛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簡稱《實施方案》)。
其中,這幾類群體享受優待——
成都市域內醫療衛生機構中的以下人員:
1.支援湖北醫療隊全體人員(含軍隊援鄂醫療隊人員);
2.在省指揮部公布的定點醫院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含成都市援甘孜州醫務人員);
3.成都市疾控中心參與疫情防控的一線疾控人員。
另外,該《實施方案》裡提到了具體的優待辦法 ——
(一)學前教育
符合優待條件的醫務人員,其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可申請在子女戶籍地或居住地入園,由屬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參照申請人意願安排入園。符合條件的醫務人員子女擇園所需計劃可在相關幼兒園招生計劃中新增。
(二)義務教育
符合優待條件的醫務人員,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可申請在子女戶籍地或居住地入學,由屬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參照申請人意願安排就學(申請就讀市直屬直管學校的由市教育局負責)。符合條件的醫務人員子女擇校所需計劃可在相關學校招生計劃中新增。
(三)高中教育
符合優待條件的醫務人員,其子女初中畢業就讀高中階段學校的,在達到當地同批次學校錄取控制線後,由學生戶籍或學籍地所在招生區域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結合家長和學生意願,在相關學校及其校區中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醫務人員子女擇校所需計劃在相關學校招生計劃中新增,保障指標到校生計劃、學生志願填報計劃不減少。
如何進行辦理呢?《實施方案》也給出了辦理流程——
(一)人員認定
1.援鄂援甘醫療隊全體人員。
2.省指揮部定點醫院、市疾控中心:按優待對象要求收集醫務人員基本信息,在單位內部公示3個工作日,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籤字確認、蓋章後,連同紀檢部門出具的《公示情況說明》一併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2020年6月15日前,各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匯總花名冊後由主要負責人籤字、蓋章掃描成PDF文件,連同EXCEL電子版材料報送指定郵箱(cdswsjrsc@163.com)。市衛健委匯總人員花名冊在官網公示無異議後,於2020年6月25日前以正式公函、花名冊同時刻錄光碟報送市教育局(後期根據疫情形勢和國家、省相關要求,市衛健委定期向市教育局補充報送名單)。
(二)入學入園申請
1.學前教育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於每年4月25日至5月15日期間(2020年為6月25日至7月13日)向本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須提供與其子女同一戶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申請在居住地入園的,還應提供其居住證明材料(居住證或房產證或住房租賃備案憑證)。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於每年5月20日(2020年為7月20日)前將當年的醫務人員子女名單匯總後報市教育局備案。
2.義務教育
(1)申請就讀區(市)縣所屬學校的。申請人填寫申請表,於每年4月25日至5月15日期間(2020年為6月25日至7月13日)向本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須提供與其子女同一戶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申請在居住地入學的,還應提供其居住證明材料(居住證或房產證或住房租賃備案憑證)。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於每年5月20日(2020年為7月20日)前將當年的醫務人員子女名單匯總後報市教育局備案。
(2)申請就讀市直屬(直管)學校初中的。申請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於每年4月25日至5月15日期間(2020年為6月25日至7月13日)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PDF文件)發送到市教育局指定郵箱(Pjec2009@163.com)。申請就讀市直屬學校初中的,其子女戶籍或居住地須在申請就讀學校所在區(市)縣範圍內。
3.高中教育
(1)申請在本市「5+2」區域(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就讀高中的,申請人向市教育局提交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供與其子女同一戶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升學所在地不在戶籍地的,還應提供在升學區域居住證明材料(居住證或房產證或住房租賃備案憑證),於每年4月25日至5月15日期間(2020年為6月25日至7月13日)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PDF文件)發送到市教育局指定郵箱(Pjec2009@163.com)。由市教育局審核後交市教育考試院在高中招生錄取中按政策規定辦理。
(2)申請在本市非「5+2」區域就讀高中的。申請人向屬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供與其子女同一戶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升學所在地不在戶籍地的,還應提供在升學區域居住證明材料(居住證或房產證或住房租賃備案憑證)。經屬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在高中招生錄取工作中按政策規定辦理。非「5+2」區域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於每年5月20日(2020年為7月20日)前將當年的醫務人員子女名單匯總後報市教育局備案。
4.高考服務。申請人於當年高考報名時向報名點提出申請(2020年為7月13日前向高考報名點提出申請)。招生考試機構按省考試院有關要求按省考試院有關要求提供高考「一對一」提醒和志願指導等服務。
最後,《實施方案》要求各醫療衛生機構是做好醫務人員關心關愛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如實填報,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教育部門、衛健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和工作指導,認真審核把關,不得擴大泛化優待對象範圍。符合條件的醫務人員申請子女就學可選擇公辦學校(幼兒園),也可選擇民辦學校(幼兒園)。需要注意的是,教育優待政策不能疊加使用,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政策適用。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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