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蘇圩人民法庭地處南寧市西南面、江南區西部的蘇圩鎮,距南寧市中心45公裡。法庭管轄蘇圩、延安兩鎮,轄區面積355平方公裡,轄區人口近9萬多人,是典型的「鄉土社會」、「熟人社會」。近兩年來,蘇圩法庭在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在院黨組的領導下,以「兩個一站式」建設為抓手,依託「蘇圩鎮矛盾糾紛聯合調解中心」平臺,堅持標本兼治、內外並舉,逐步建立起「黨政領導、多元共治」的糾紛解決新機制。
「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強強聯合效果佳
2020年5月,蘇圩鎮黨委政府牽頭成立「蘇圩鎮矛盾糾紛聯合調解中心」統一對轄區矛盾進行聯合調處。蘇圩法庭作為該中心的成員單位之一,結合「兩個一站式」建設和「一村一法官」工作要求,主動作為,積極探索建立了「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新機制。「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即對聯合中心調解成功的案件,駐中心的法官以司法確認的形式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避免一方反悔而再次發生訴訟。
今年年初二,家住南寧市江南區蘇圩鎮敬團村梁某在敬團村垃圾處理站工作時,突發腦溢血經治療無效死亡。由於該垃圾處理站歸住建局管理,於是住建局採取工傷理賠的方式給梁某賠償了88萬,該款項打入以梁某名義開戶的帳號。面對這筆巨額的賠償款,梁某家屬有些不知所措,怎麼才能取出這筆錢?梁某家屬便來到蘇圩鎮矛盾糾紛聯合調解中心尋求幫助,針對梁某家屬的具體情況,為了讓他們更快地拿到這筆賠償款,聯合中心工作人員積極聯繫相關單位對該筆賠償款的繼承權進行調解。
2020年7月3日上午,該案在聯合中心調解成功,隨後蘇圩法庭駐該中心的法官第一時間對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梁某家屬憑藉協議順利從銀行取出了賠償款,該案件在短時間內得到了有效解決,梁某家屬對蘇圩法庭「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機制讚不絕口。
今年以來,蘇圩法庭共司法確認8件案件,委託該中心訴前調解32件,調解成功24件, 經調解撤回訴訟8件。
訴前調解機制高效解紛獲讚譽
為進一步提高司法效率,更快速解決人民群眾的糾紛,今年以來,該庭在積累家事糾紛訴前調解經驗基礎上,在所有案件中均引入訴前調解機制,即案件在訴訟前提前安排人民調解員或其他工作人員進行訴前調解,獲得了人民群眾的好評。
今年的「5·20」,法庭書記員小何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禮物——「拖欠了8年的木心苗款終於拿到手,感謝你們多次溝通僅用了6天時間就達成調解,款項也有明確的回款期限了,這下我終於不用辛苦來回追討這筆錢了,謝謝你們,你們辛苦了!」一封感謝信,一面鮮紅錦旗在2020年5月20日送到蘇圩法庭,道出了群眾對蘇圩法庭幹警們辦事效率以及辛苦付出的肯定。
家住南寧的秦某承銷木心樹苗的生意,2012年4月他和幾個合作夥伴一起來蘇圩鎮賣木心樹苗,覃某是其中一個買家,但覃某聲稱目前沒有錢支付貨款,秦某便讓覃某寫下《欠條》,並口頭約定年底還清。後覃某卻沒有按照約定支付欠款,為此秦某開始長達8年的追討欠款的路。
2020年4月,秦某再一次來到蘇圩鎮追討欠款,經過蘇圩法庭時決定順道進入法庭進行諮詢,法庭幹警對他的問題進行了耐心的解答,同時告訴他法庭在案件立案前可以先進行訴前調解。秦某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將相關材料提交給法庭,接到秦某材料後,法庭第一時間安排專人作訴前調解工作。令秦某想不到的是,在蘇圩法庭的幫助下,僅僅用了一個星期就與被告達成了調解協議,法庭當庭出具了調解書。秦某為表達感情之情,在5.20這個特別有愛的日子裡,給法庭送上了感謝信和錦旗。
今年以來,引入訴前調解機制後,法庭接近15%的案件在訴前化解,大大提升了司法效率,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用好小額訴訟程序,讓訴訟更便捷
「沒想到我的案件當天立案、當天就調解了。小額訴訟程序就是好!」當蘇某拿到該庭送給他的調解書時開心的說道。原告蘇某與被告張某系朋友關係。2019年3月,張某因生意周轉,向原告借款2萬,並約定年底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後,張某未履行還款義務,原告無奈,起訴至蘇圩法庭。蘇圩法庭立案窗口的書記員小徐經審查後認為該案屬於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範疇,故立案當天就聯繫被告,被告對借款並不否定,稱之所以一直沒有償還,主要是上半年受到疫情的影響,資金困難。於是小徐在徵求被告同意放棄舉證和答辯期限後,決定當庭就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於是蘇某立案當天就領取了法庭出具的調解書。
今年以來,根據上級法院的統一部署和安排,蘇圩法庭大力推進小額訴訟程序的全面適用。截至目前該庭共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結的民事案件78件,佔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23%,案件平均審理周期僅為7天,自動履行率高達95%。同時,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無一信訪案件,凸顯了小額訴訟程序便捷高效、終局解紛的制度優勢。
線上辦案解民憂 防疫審判兩不誤
3月25日,蘇圩法庭通過微信成功調解一起勞務糾紛案件。「真沒想到,我的案子這麼快就給辦好了,還以為要等到疫情結束才能辦理呢,謝謝蘇圩法庭,謝謝包法官!」原告蘇某業說到。
原來,2020年1月20日,被告陸某傑僱傭原告蘇某業幫其打工,工作完成後,陸某傑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並沒有及時支付工資給原告,只寫了一張欠條。可陸某傑遲遲沒有支付工資,加上自己沒有任何收入,又要趕著去廣東復工,蘇某便想到了走法律程序要回工資。正值疫情期間,由於不方便出門,蘇某業首先打電話向蘇圩法庭工作人員諮詢。
了解情況後,法庭的法官決定採取「線上立案、線上辦理」的方式受理了此案。通過微信溝通,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案件承辦法官通過微信調解,最終圓滿化解了雙方的矛盾,被告履行了拖欠原告5000元工資。
在疫情的影響下,當事人對病毒頓足失色,但面對關係切身利益的訴訟案件,也是心急如焚。對此,蘇圩法庭及時調整工作部署,將線下的訴訟活動轉向線上,藉助網際網路平臺開展網上立案、微信送達,雲上庭審、調解,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聚集流動,讓群眾足不出戶也能享受到司法的服務,真正做到戰「疫」辦案兩不誤。今年以來,通過微信送達25件,雲上庭審、調解4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