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中旬,西安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盜竊文物案,當地一位姓李的建築工人因為盜掘漢朝文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一年半,並處罰金1萬元。然而李某辯稱:他並不清楚從工地上撿來的罐罐是文物,所謂不知者無罪,因此李某認為他沒必要接受法律的懲罰。當西安市文物專家給出鑑定結果時,卻讓這位李某啞口無言,這其中有何不為人知的玄機嗎?
我們將時間轉到今年6月3日,李某和同事在西安市雁塔區某工地上班。李某是操作挖掘機的師傅屬於按天拿錢,由於現在各地都在進行大建設大發展,李某這種熟練的挖掘機操作手是不愁活幹,每天少說也能拿到300塊報酬。再加上李某是西安本地人,有房有車,生活美滿。再加上李某無任何不良嗜好,收入也足以負擔一家老小的開支。可是今年6月中旬,這處工地進行施工過程當中突然挖出一個窟窿。
由於李某是操作挖掘機的師傅趕忙下來查看,他發現這個窟窿內有兩個青色罐罐,還有一個罈子和三枚銅錢。李某並不認識這些罐罐罈子和銅錢是什麼東西?只是覺得這些東西造型古樸,也沒有破損,於是他將坑內的東西佔為己有。將這些罐罐罈子裝入蛇皮袋以及方便麵箱內帶回工地雜庫,過兩天又把這些東西帶到家中。很快這處工地發現文物的消息不脛而走,當地公安部門聯合西安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來到現場進行細緻摸查勘探工作。
經過工友和一些熱心群眾的舉報,他們反映操作挖掘機的李某似乎發現了一些老物件,李某並沒有將這些老物件送給公安部門。接到群眾舉報之後,公安部門傳喚李某,李某也對自己犯案事實供認不諱,於是就有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李某辯稱:自己並不清楚這些罐罐和罈子是什麼文物,自己操作挖掘機時從地下發現這些東西應該是無主之物,帶回家中不算偷不算搶,為何要遭到法律的處罰?文物部門當場戳穿了李某這種難以自圓其說的荒謬論調。
原來李某所在的工地幾個月前便相繼挖出了十幾個漢代墓葬,可是這些墓葬都沒有文物出土。之後李某並不去接私活,而專心的在這處工地上操作挖掘機。他從土坑內發現的這些文物屬於漢代陪葬品,也屬於國家三級保護文物。換言之,西安市考古研究院專家認為李某處心積慮的作案。幾個月前,雁塔區該工地已經發現了十幾座漢墓,當時工地出現漢墓的消息也傳入李某的耳中。幾個月來李某每天以操作挖掘機為由找尋古墓蹤跡,沒想到今年6月中旬,還真給李某找到了一些陪葬品。
李某這是苦心積慮作案,他甚至事先踩好點就是希望在工地發現一文物以私謀利。更何況李某抱回家的這些罐罐是受國家保護的文物陪葬品,所以李某數罪併罰,既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賠償經濟損失這一點都不冤枉。筆者認為,法院已經格外開恩給李某判處了緩刑,緩刑期間只要李某不再為非作歹也能免於坐牢。可是李某這種人簡直是膽大包天,李某為了在工地上找到文物,一連好幾個月隱忍不發,駕駛挖掘機這裡翻翻那裡看看,這樣的心思還有謀略,說真的李某幹挖掘機師傅真是屈才。
那麼李某說是不經意間發現這些文物,且不清楚這些文物具體價值將其帶回家中用於收藏。說句難聽點的話,李某這種人具有高度犯罪的嫌疑,因為他心思太過縝密,又有一定反偵察意識。李某今後還是要老老實實做人,既然有妻有兒收入也不低,為何要幹這種上不得臺面的勾當呢?
參考文獻:西安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