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萬獎勵!2020年南沙區人才引薦獎可以集中申報啦。南沙區人社局日前掛網《關於開展2020年南沙區人才引薦獎兌現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可於12月10日前登錄南沙區企業綜合服務平臺(https://qiye.gzns.gov.cn/)進行申報。記者了解到,向本區引薦傑出人才作為團隊帶頭人的創新創業團隊,貢獻突出、影響較大的,實行一事一議,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引薦單位可申請最高至300萬元的獎勵。
據介紹,人才引薦獎的獎勵對象為向本區引薦高端領軍人才及團隊的人才中介機構,具體包括:區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本區建立合作關係的區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及海外(境外)人才工作站(不含政府派駐機構)。值得注意的是,引薦獎獎勵對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引薦人才創辦企業、引薦人才工作單位。
引薦獎申請實行集中受理,集中申報時間為11月17日-12月10日,申報單位需在南沙區企業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申報,系統預審通過後3個工作日內,申報單位按照要求審核匯總申報人資料後,將符合要求的資料報送至南沙政務服務中心1樓中庭82-85號窗。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的,視為放棄申請。
值得留意的是,引薦獎獎勵金分兩期兌付。第一期在引薦獎申請通過後首期兌付50%,引進的人才在首期兌付一年後仍在原單位創新創業的,經申報單位申請第二期予以兌付剩餘50%。
記者了解到,人才引進後被認定為傑出人才、優秀人才並獲得A、B證的,對成功引薦該人才的人才中介機構,經人社部門認定後給予人才引薦獎,獎勵標準如下:
(一)每推薦1名諾貝爾獎獲得者、院士獎勵30萬,其中,符合《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集聚人才創新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中關於本區創業人才申請安家補貼條件或本區長期創新的人才申請安家補貼條件的(以下簡稱「符合《細則》相關條件」),獎勵標準提高至50萬元;
(二)每推薦1名傑出人才獎勵20萬,其中,符合《細則》相關條件的,獎勵標準提高至30萬元;
(三)每推薦1名優秀人才獎勵10萬,其中,符合《細則》相關條件的,獎勵標準提高至20萬元。
《通知》還顯示,每個人才和團隊只能由一個引薦單位申報,且只能申報一次。人才同時符合多個認定標準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標準給予引薦獎勵。同一引薦單位獲得的引薦獎勵每年最高300萬元。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耿旭靜 董業衡 通訊員 謝子亮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耿旭靜 董業衡 通訊員 南宣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葉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