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飯菜裡吃出蟑螂!東莞男子索賠1000元,店家拋出一句神回復)
視頻:街坊求助:飯菜吃出蟑螂 餐廳拒不賠償,時長約3分22秒人生苦短,唯美食不能辜負,吃一頓,什麼壞心情都沒了。不過,東莞的李先生吃了一頓飯之後,心情越來越糟糕。為啥不開心呢?飯菜不合胃口嗎?不不不,李先生說飯店給他免費「加菜」了嗯?免費加菜還不高興?因為,這「菜」不是一般菜而是一隻……「小強」!天哪,這隻蟑螂還油亮亮的,回憶起當時的經歷,李先生想想就覺得噁心。7月9日晚,李先生和兩個朋友在東莞一家飯店吃飯,點了好幾個菜,但是他們吃著吃著突然發現其中一碟排骨飯裡有一隻蟑螂!天哪,這蟑螂看起來三、四釐米長,身軀足足有半個拇指大小,現在只要提起排骨,李先生都會有心理陰影。「這飯店到底咋回事啊?」自從發現吃出蟑螂後,李先生時常感覺自己胸悶、腸胃不適。李先生說,當晚雙方協商之後,店家就陪同李先生去醫院檢查,但對方一直沒有道歉和賠償。飯店負責人葉小姐表示,他們餐廳一直以來都做足了消毒程序,從來沒有出現過這類衛生問題,葉小姐表示如果是飯菜裡有蟑螂,當然是店家的責任,她也不會推卸,那為什麼不賠償呢?葉小姐解釋當晚,李先生就此事要求象徵性賠償1000元葉小姐認為賠錢「不合規矩」他們公司不能開這種先例最終,雙方不歡而散嗯?顧客吃出蟑螂店家賠錢真的不合規矩?針對此事,律師表示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如果商家銷售的商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話,商家除了要賠償消費者的醫療損失費、誤工費、還有精神損失費之外,消費者還有權要求商家按照價款的10倍進行賠償。*如果10倍的價款不足1000元的,可以按照1000元向商家進行索賠。民以食為先食以安為先吃飯吃出蟑螂這是一件正常事?!換誰都不能接受吧如果我們在餐館用餐時吃出異物如何避免吃「啞巴虧」?拿出有力證據進行維權非常有必要!01拍照取證儘量把店鋪的環境和商標名稱在照片中有所體現02對用餐的相應餐具、食品進行保存03在和商家協商的過程中進行錄音錄像如果店家沒有及時處理就可以直接撥打消費者委員會電話12315進行投訴和要求派人過來取證另外,DV君認為相關部門也要做好食品安全的監管問題既然打開門做生意更加要嚴於律己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