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解讀:中央正式文件首次使用「海關監管特殊區域」

2020-12-15 南海網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近日正式公布,明確海南自貿港的建設將採取分步驟、分階段實施的戰略推進。

其中,在2025年之前這段時間,《總體方案》確定了18項重點任務,第一項就是在洋浦保稅港區等具備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率先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進出口管理制度。

上海海關學院海關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教授黃勝強近日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海關監管制度是海南自貿港一項必不可少的制度安排,自貿港海關監管制度應體現自由化便利化的鮮明特徵。海關監管制度創新和突破在海南自貿港建設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海南自貿港海關監管制度

具有較強競爭力

黃勝強介紹,根據《總體方案》,為推動海南自貿港建設,海關將打造一種簡化「一線申報」、突出島內經營自由的監管模式,並先在洋浦保稅港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試行後推廣到全島實施,實行便捷高效的海關監管,建設高標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

具體來說,在簡化「一線申報」方面,對進境貨物,除法律法規要求必須進行申報的外,海關對於不涉證、不涉檢的貨物,採取徑予放行,企業可直接提貨、發貨;在貿易管制上,除涉及國際公約、條約、協定或涉及安全準入管理的貨物、確需在「一線」驗核監管證件外,其餘在「二線」驗核;在突出島內經營自由方面,海關取消帳冊管理,不要求島內企業單獨設立海關帳冊,免於手冊核銷、單耗管理等海關常規監管,對島內企業實行企業自律管理,海關不幹預企業正常經營活動,企業可依法開展中轉、集拼、存儲、加工、製造、交易、展示、研發、再製造、檢測維修、分銷和配送等業務。

「對標世界各地自由貿易區和自由貿易港的海關監管制度,海南自貿港的海關監管制度可以說是比較便捷高效的,具有較強的競爭力。」黃勝強說。

「一線放開、二線管住」

要堅持四個要素

對於大家普遍關注的「一線放開、二線管住」該如何實施,黃勝強介紹,這是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進出口管理制度,最初見諸20世紀80年代對深圳等經濟特區實行的進出口管理和稅收制度。當時,深圳與香港之間被稱為「一線」,與廣東其他地區之間稱為「二線」,並建起一道全封閉的隔離圍網對進出貨物和人員實行海關監管,後來被廣泛運用到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政策中。

根據《總體方案》,海南自貿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外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將設立「一線」;海南自貿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的其他地區(以下簡稱「內地」)之間將設立「二線」。「一線放開」就是指進出口的貨物、物品除禁止、限制的外,貨物免徵進口關稅,即實行「零關稅」政策;「二線管住」就是指貨物從海南自貿港進入內地,原則上按進口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照章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個人攜帶的行李和郵遞物品由海南自貿港進入內地,也按進口規定進行監管,照章徵稅。

「『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通俗地講有4個要素。」黃勝強進一步作出解讀:第一,海南自貿港進口商品基本實行「零關稅」政策;第二,「零關稅」政策的適用範圍只能限於在自由貿易港內使用或消費的商品;第三,海南自貿港實行封關運作,目的在於保證享受「零關稅」政策真正落實到在島內使用和消費這個範圍內,防止享受「零關稅」政策的物資流向內地造成國家稅收流失,在國際上這項職能通常交由海關來履行;第四,管住管好享受「零關稅」政策的商品出島流動是保障海南自貿港「零關稅」政策有效實施的關鍵。

設立「海關監管特殊區域」

更切合自貿港建設實際

很多讀者注意到,與目前我國已經設立的百餘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不同,《總體方案》提出的「海關監管特殊區域」是首次在中央的正式文件中使用,目前僅出現在海南自貿港,而且沒有官方的正式定義。它們兩者有何不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監管辦法》的有關規定,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以保稅為基本功能,由海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監管的特殊經濟功能區。」黃勝強分析,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海關監管特殊區域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方面,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基本功能是保稅,即對進口貨物進入區內時以保證復出口為前提暫時不徵收進口稅,貨物在區內消費或轉為進口需要照章徵收進口稅;而海南自貿港實行的是「零關稅」政策,貨物在島內使用和消費不需要徵收進口稅;

另一方面,在目前我國乃至世界各地設立的由海關實行封閉式監管的自由貿易區內,通常僅有貿易、工業及其生產性服務業等經濟活動,均不允許進行營業性商業活動,也沒有人員進出境、社會運行和居民消費。而海南在全島建設自由貿易港,不僅要開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各種經濟活動,還有人員進出、社會運行和居民消費,因此從進口稅制度和海關監管內容上完全不同於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所以稱為「海關監管特殊區域」更為確切。

實現監管多重轉變

扛起自貿港建設海關擔當

建設好洋浦保稅港區等具備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將為加快推進海南自貿港建設的早期安排,奪取鼓舞人心的早期收穫發揮重要作用。

為切實扛起海南自貿港建設中的海關擔當,海關監管應該實現哪些轉變、爭取哪些突破?黃勝強也就此給出建議。

他認為,首先,海關監管的理念和方法要轉變,要充分認識設立自貿港促進自由貿易的初衷。建設海南自貿港是新時代推動我國形成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格局的重大戰略舉措,而自貿港的要義是自由貿易和高水平開放。因此,考慮所有的問題都要從「自由貿易」這個角度出發,樹立服務於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目標的理念,用這個目標來統一對「放開」和「管住」的認識和把握。第二,海關監管的時空要拓展,要從進出境監管向進出島監管轉移,從事先監管向事中事後監管轉變。第三,海關監管的重心要轉移,要從海關監管為主轉向企業自管為主。第四,海關監管的力量要擴大,要從海關一家獨立開展工作向中央各部門與地方政府、社會和企業協同協力、協調的綜合治理轉變。

黃勝強介紹,為了實現這些轉變,海關已經在制度準備上做了一些工作。比如,近日海關總署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洋浦保稅港區監管辦法》,並先在洋浦保稅港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試行後推廣到全島實施。但他建議,除此之外,還需根據相關立法要求,儘快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海關監管辦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規,確保海南自貿港海關監管工作有法可依。

他同時提到,《總體方案》還對有針對性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提出了明確要求,海關也應該對此有所作為,按照「遵循法治、創新驅動、分步推進、集約高效、協同治理」的思路,有針對性地防範化解海南自貿港在貿易和公共衛生等領域的重大風險——

口岸公共衛生安全、國門生物安全、食品安全、產品質量安全管控,要在「一線」強化安全準入(出)監管。而貿易領域的風險防控,不僅要在「一線」堅決查禁貿易渠道的固廢、瀕危動物、毒品等禁限類物品走私和成品油、凍品等各種逃避海關監管的海上偷運走私,還要在「二線」加強監管,嚴防自貿港建設背景下的輸出性走私,如以「螞蟻搬家」「水客」等形式把島內免稅商品攜帶至內地,或者利用各類船舶通過非設關地向內地運輸走私以及海上過駁將貨物在海南中轉後向內地偷運,確保海南自貿港建設平穩順利推進。

原標題:

上海海關學院海關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教授黃勝強:

自貿港海關監管制度應體現自由化便利化的鮮明特徵

來源:海南日報

記者:陳蔚林

編輯:林芷羽

值班主任:葉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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