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派是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的重要行為主體。民主黨派自誕生之日起,就以追求民族解放和民主進步為己任,與中國共產黨榮辱與共,攜手奮進,共同探索出了一條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再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光輝道路。這一過程中,民主黨派始終致力於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從階級聯盟轉變為政治聯盟,經受了各種鍛鍊與考驗,最終成長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
新中國的民主黨派
中國的民主黨派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特殊歷史條件下產生的。中國各民主黨派產生於1925年之後反帝反封建的大革命運動和1937年之後全民族抗日救國運動時期,特別是1946年之後的民主運動時期。民主黨派的產生是中國人民追求民族獨立與解放、民主與進步的集中反映和結果。反帝反封建,追求中華民族的獨立和解放,追求中國的民主進步是中國各民主黨派共同的政治目標。所以,各民主黨派都是為中華民族的獨立和解放事業做出貢獻的,為中國的民主進步進行過不懈努力的進步政黨。也正是這樣的原因,民主黨派與中國共產黨才能夠殊途同歸,彼此逐步靠近走到一起,形成了一種團結合作的親密友黨關係。
1948年4月30日,中共發布紀念「五一」勞動節口號,號召「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並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各民主黨派領導紛紛響應中國共產黨的這一號召,從全國各地奔赴解放區,準備參加新的政治協商會議,籌建新中國。1949年9月,在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前,周恩來同志指出,參加政協的黨派標準就是在1948年「五一」前就建立了組織或已經開始建立組織,並很快響應了「五一」號召的。這實際上是對民主黨派的一種界定。所以,經歷了1949年新政協大會之後,民主黨派成為與中國共產黨團結合作,共同致力於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建設的政黨組織。
新中國的成立開始了民主黨派與中國共產黨共同探索社會主義建設的歷程,中國的新型政黨制度也在逐步探索實踐中前進。從1950年開始,在中國共產黨的幫助下,民主黨派開始清理整頓組織,積極投身鞏固新生政權的三大運動。這一過程中,民主黨派成員在思想政治方面發生了很大轉變,組織隊伍也迅速擴大,為多黨合作奠定了思想基礎和組織基礎。特別是1956年毛澤東提出了「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明確了社會主義條件下民主黨派存在的價值和意義,賦予了民主黨派民主監督的新職能,成為探索多黨合作重要的理論成果和實踐指南。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多黨合作迎來了大發展時期,而民主黨派也積極主動投入政治學習和思想改造活動中,在各個領域發揮著積極作用。到1957年上半年,組織隊伍猛增到十萬人左右。
新時期的參政黨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探索是一項前所未有的事業,中國新型政黨制度也是一項前無古人的政治實踐。探索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多黨合作事業,既有高歌猛進時期,也有深刻的經驗和教訓。改革開放後,民主黨派工作煥發出了新的生機和活力。合法的政治權利,推動多黨合作事業的穩步前進,1989年初,在鄧小平同志的親自批示下,由各民主黨派中央主要負責人和國家黨政機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共同參與制定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正式頒布實施。文件第一次明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文件認為新時期民主黨派的性質是各自所聯繫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和一部分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於社會主義事業的親密友黨,是參政黨。文件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民主黨派的「參政和監督職能」。各民主黨派是反映人民群眾意見、發揮監督作用的一條重要渠道。充分發揮和加強民主黨派參政和監督的作用,對於加強和改善共產黨的領導,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保持國家長治久安,促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文件還規定了民主黨派參政和履行監督的具體形式。《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的出臺為新時期我國的多黨合作走向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寫進了憲法,民主黨派的職能和參政黨定位的明確都大大激發了民主黨派政治參與的熱情,多黨合作事業開始蒸蒸日上。
1999年各民主黨派探索新時期自身建設經驗和規律,提出要以搞好政治交接為主線,以領導班子建設為重點,以思想建設為核心,以組織建設為基礎,以制度建設為保障,努力把自身建設提高到新的水平。在2005年頒發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中,不僅把民主黨派提出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三大建設全部吸納,而且更把民主黨派的性質進一步表述為是各自所聯繫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民主黨派的社會基礎明確為三者聯盟,大大激發了民主黨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熱情,民主黨派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愈加突出。
新時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
中共十八大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時代,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發生了深刻變化,世界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統一戰線所處的歷史方位,肩負的歷史使命發生重大變化。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的迎春座談會上提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概念和論斷,成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的重要理論依據和現實指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概念和論斷,不僅首次明確了新時代民主黨派的社會主義性質,解決了社會主義改造之後在理論上和認識上對民主黨派性質模糊不清的問題,讓民主黨派的社會基礎和代表性更加明確;第一次把中國特色四個字與參政黨聯繫在一起,充分肯定了民主黨派在改革開放以來,與共產黨團結合作,休戚與共一同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歷史貢獻。這樣的論斷不僅在理論上澄清了關於民主黨派性質的種種爭論和錯誤認識,推動了民主黨派理論研究的進一步深入,而且在實踐上鼓舞了新時代參政黨廣大成員對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心和熱情,推動多黨合作和社會主義事業的繼續發展。
2015年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中更賦予了民主黨派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的一項新的政治職能,成為新時代民主黨派的一項政治重任。中共十九大之後,面對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的新形勢,《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的意見》的出臺,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建設,特別是提高履職能力建設提出了新要求。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要全面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全面提高履職能力建設就要深刻認識和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論斷,立足於參政黨的性質定位和基本職能,不忘初心和使命,通過加強四個領域的建設來提高履職能力,鞏固、完善和發展我國的新型政黨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把我國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宏偉目標。
作者:邱永文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戰理論教研部副教授
本文刊登於《中國政協》2019年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