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線和各高校複試線陸續公布,有些人終於結束了不安的等待,而有些人卻失去了最後一絲的期待。
我一直認為考研不該以成功和失敗來評價,至少對於真正努力過的人是這樣。但是現實往往是蒼白無力的。
01二戰考生英語作文僅1分?
近日,小編接到一位網友私信,反映山東省公共課壓分、多次申訴無果的問題,
經過確認信息屬實,在徵得本人同意基礎上,在此與大家一同分享。
事件的主人公王建柱,是今年二戰的一名考生,本科畢業於蘇州大學,工作十年後考研,報考山東理工大學,農學類研究生。
一戰失利,英語作文較差,二戰期間花了很多心思專門練習作文。
考場上作文順利,預估總分45分以上,但是奈何最終成績英語小作文1分,大作文1.5分,總分29分,離農學類B區國家線30分相差1分,無緣調劑複試。
02三次申訴,何處維權?
對於這樣的結果,該考生自然難以接受,故多次申訴維權。
首先向山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申請成績覆核,並沒有任何改變。而後山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與該考生解釋到英語閱卷由山東省考試院進行,與學校沒有關係,故告訴該考生再次申請覆核。但是第二次覆核結果依舊沒有變化。再後通過教育部門戶網站向部長信箱反映,反饋是「來信收悉,感謝您對本欄目的信任,但您的訴求超出了本欄目的受理範圍,恕無法進一步處理。」目前該考生仍然在積極維權,但是希望非常渺茫。
03考生權利如何救濟?
考研壓分似乎已經了考研界公開的秘密,前段時間的寧夏大學文學院壓分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讓很多人開始關注考研壓分這一不公平的現象寧夏大學故意壓分,網友:考研也被割韭菜?。
然而壓分事件並不少見,但能夠引起廣泛關注的卻少之又少。很多考生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時候根本沒有有效的辦法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即便是像寧大這次廣受關注的事件最終也依舊是不了了之。
實際上,我國對於國家教育考試閱卷是由相關行政規章規制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第六款和第七款的規定:
考試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考試管理、組織及評卷等工作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停止其參加當年及下一年度的國家教育考試工作,並由教育考試機構或者建議其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六)在評卷、統分中嚴重失職,造成明顯的錯評、漏評或者積分差錯的;(七)在評卷中擅自更改評分細則或者不按評分細則進行評卷的
按照這個規定,我們有理由懷疑包括小編所說的這位考生以及其他眾多曾被壓分的考生的考卷在閱卷過程中存在以上違規行為。
但是由於目前成績覆核範圍僅限核實考生答卷是否存在漏判、成績合成錯誤、登分錯誤等情況,不重新評閱答卷,考生本人不接觸答卷。
就考生方面而言,無法取得有效證據證明閱卷中的錯評或者不按照評分細則平均的違規行為。
問題的癥結就在這裡——閱卷老師明顯錯評是導致壓分的根本原因,成績覆核制度的缺陷卻又使得考生維權之路嚴重受阻。
04教育公平如何保障?
考試閱卷確實是主觀性很強的事情,在短時間內閱卷老師承受巨大的身體和心理壓力,不可能沒有疏漏、完全一致,
但是一旦自由裁量超過了大眾可以接受的範圍,便不再是有意和無意的問題,而是違法違紀的問題了。
當考生權利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侵犯時,權利救濟的途徑則是捍衛公平正義的必要渠道,而現階段的研究生成績覆核等制度難以起到這樣的作用,
所帶來的結果遠不局限於改變某個考生的命運,而是會影響大眾對研究生考試制度乃至教育公平的評價!
作為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教育公平是整個社會向上的重要推動力量,維護教育公平是社會中每一個人的應盡的責任。
公平是奮鬥最好的土壤,願每一個披星戴月的人得到尊重,願每一許日思夜盼的期待能有回音!
大家如有問題或者建議,歡迎留言或者私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