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後小夫妻打了兩場官司 為了離婚和孩子探視權
台州玉環90後夫妻李成言(化名)和陳小若(化名),是奉子成婚:9月登記結婚,12月兒子貝貝呱呱墜地。婚後兩人是爭吵不斷,兒子一周歲不到就離了婚。為離婚,兩人打了一場官司。接著,雙方又為孩子的探視權問題爭了起來。
-
公務員離婚後不讓前妻探望 認為兒子受不良影響
如何探視?何時探視?直接撫養小孩的一方不配合怎麼辦?就此,本期說事釋法精選了我市法院近期宣判的幾個典型案例,希望能對離異夫妻有所啟示。阿麗與阿力因夫妻感情破裂,於今年2月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小佳跟隨阿麗生活,小寶跟隨阿力生活,撫養費各自負擔,雙方均可隨時探視孩子等。離婚後,阿麗感到想見兒子小寶一面都很困難,憤而將前夫告上法庭。阿麗訴稱:小寶在阿力位於坂東鎮的家中生活。
-
「婚離事未了」,如何化解探望權之爭?
「草率」籤訂離婚協議或者因雙方感情積怨就探望權無法達成一致,致使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主張探視子女的糾紛愈演愈劣。化解探望權之爭,究竟應當以什麼為根本,「孩子是父母的附屬品」觀念是否正確,這都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本文將從實踐中常見探望權糾紛具體分析如何妥善解決探望權之爭。1.離婚後,撫養子女的一方是否有權拒絕另一方探視子女?可否以一方不支付撫養費為由拒絕探望?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
離婚夫妻爭探視權:探望成為「戰場」 孩子被嚇病
離婚協議書上約定,前夫陳先生每月支付4500元撫養費,每月可以探視娃娃兩次,每次不超過48小時,當時剛滿2歲的兒子由羅婭妮撫養。 然而,這份離婚協議,雙方執行得並不順利。羅婭妮介紹,在2015年8月,陳先生共探望了3次娃娃。 第一次,陳先生跟他們母子一起用餐,氣氛還比較和諧。之後她還主動約陳先生陪孩子上早教課。
-
離婚後父親要探望孩子,孩子卻不跟著走,探視權能強制執行嗎
2018年3月,法院判決:孩子年滿六周歲前,衛先生於每月的第二周、第四周周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十六時,在通州區某商場探望,蔣女士全程陪同並予以協助;自孩子年滿六周歲起,衛先生於每月的第二周、第四周周六上午十時將孩子從蔣女士住處接走探望,並於次日下午十七時前送回蔣女士住處,蔣女士予以協助,至孩子年滿十八周歲止。
-
離婚後 探視孩子用手機?
廣東探望權糾紛4年翻倍探視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父母享有的對未成年子女進行探望、交往、聯繫的權利。據公開的數據,廣東近年的離婚案件數量呈高位態勢,離婚的家庭不斷增多。另外,有些人覺得孩子是自己的私人財產,離婚後沒有婚姻伴侶,只剩孩子,所以害怕對方利用探望的機會教壞甚至帶走孩子,千方百計阻止對方接觸孩子。探望權行使方式尚無規定「傳統的面對面的探望方式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比如夫妻離婚後與孩子不在一個城市居住。」廣東省律師協會婚姻家庭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一級律師遊植龍說。
-
離婚後不讓探視孩子咋辦?法院:探視權也是孩子的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 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端木葉婷 離婚可以一定程度上終止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矛盾糾紛,但孩子探視問題可能成為矛盾蔓延的另一個「戰場」。梁女士因感情不和離婚,女兒歸前夫撫養。雙方離婚後就探視權曾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但此後梁女士對孩子的探望受到了阻礙。今年年初,梁女士向滎陽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矛盾】離婚讓夫妻關係停止,卻不一定能消弭所有矛盾梁女士2012年因感情不和離婚了。
-
離婚子女探視權糾紛解決方式
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也正是因為如此,探視權也是經常發生糾紛的。那離婚子女探視權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離婚協議書探望權應該怎麼寫?二、離婚協議書探望權怎麼寫1、離婚協議書中探視權的約定和處理《婚姻法》規定,離婚後不帶孩子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帶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撓,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於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
-
離婚後,女人連自己女兒都無法探望。法官:給你一份探望日程表
一場失敗的婚姻,很多時候受傷的人並不只有夫妻兩人,孩子往往成為一段失敗婚姻中受傷最深的人。有時候很多婚姻的失敗是無法避免的事情,這是沒有辦法,也不需要再多堅持的。但也有一些時候,離婚的結果很可能只是因為夫妻都還沒有長大,都還是一時之氣下的決定,特別是對於有孩子的夫妻,這樣的結果實在可惜。
-
離婚怎麼探望孩子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會歸夫妻一方所有,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定期支付孩子撫養費,同時也享有探望孩子的權利,那麼,離婚怎麼探望孩子呢?離婚後不讓探視孩子怎麼辦呢?下面跟著張文武律師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離婚怎麼探望孩子 離婚後行使探望權時要注意認清實際情況,要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權利。有直接撫養權的一方不能擅自限制另一方行使其探望權,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可以通過向法院求助。
-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如何確保探視權的行使?
近年以來,也許是人們越發的重視對孩子的探視了,可能也因為做父母的對孩子的疼愛更加重視有關係。很多夫妻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依然非常重視對孩子的探視。不管怎麼說,這都是值得肯定和表揚的,畢竟父母對孩子的重視,是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的。
-
實踐中探視行為阻力大 強制執行探視權難題待解
在執行探視權的過程中,北京石景山法院法官努力使當事人認識到,夫妻離婚後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行使探視權,是保證子女身心健康的需要,而拒絕或阻礙對方探視子女只會貽害下一代,從而使當事人能夠從保護子女身心健康出發,摒棄前嫌,為子女的健康成長創造適宜的生活氛圍。但實踐中仍是阻力重重。
-
離婚後的孩子探視權,不給探視,我就不給撫養費,行嗎?
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可總是有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鬧得不可開交。你們是難捨難分嗎?其實是爭來爭去。一旦離婚,受傷害最大的還是孩子,不管是一個孩子,還是兩個孩子,甚至更多個孩子,離婚時無論哪一個孩子只能跟著一方,也就是只能有一方可以取得某一個孩子的撫養權。
-
探望孩子被拒女子申請強制執行 最終撫養權變更給母親
父母離婚後,女兒萱萱(化名)由爸爸撫養,媽媽則擁有探望權。由於萱萱每每被媽媽接走住幾天再送回來後,情緒都十分不穩定,不願離開媽媽,爸爸便不再讓孩子媽媽過來探視。近日,翔安法院順利執結一起探望權糾紛案件,成功化解了夫妻離異後因探望孩子意見不一引發的矛盾糾紛。
-
離婚後因探視兒子幾度打官司,母親因此被列「黑名單」,父子更難相見
之後的六年多來,就兒子的探望問題,雙方不斷發生糾紛。原來,張先生和李女士離婚後,兒子小傑一直跟隨媽媽一起生活。離婚時兩人雖然約定了張先生每周來探視兒子小傑一次,但由於離婚協議中的探視約定比較籠統,沒寫清具體如何探視,所以離婚後兩人經常為此發生爭執。
-
夫妻離婚後爺爺是否有探望孫子的權利,法律對探望權如何規定的?
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繫、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但是,夫妻離婚後爺爺是否有探望孫子的權利,法律對探望權如何規定的?網友諮詢:老翁的兒子翁某取了個外地兒媳張某,在孫子小翁還未滿周歲時夫婦就外出打工,雙方只在過年時會回家,平時也沒有什麼生活費寄給老翁,孫子小翁一直由老翁夫婦撫養6年之久,直到小翁開始讀書時才被翁某及張某二人接走,僅在過年時老翁才能看見自己的孫子小翁。兩年後翁某與張某感情不和要求離婚,孫子小翁被兒媳張某送到娘家生活。
-
離婚夫妻因對兒子探視權存疑義對薄公堂
案件 探視兒子不成 將前夫告上法庭 前年,小芬與丈夫小風離婚,兒子歸男方撫養,女方每周可探視一次。雙方約定,小芬每周五下午5點接走兒子,小風每周日下午5點接回,春節可延長探視時間。後來,因為小芬未能履行,改為每月探視一次。
-
離婚後阻止探望孩子?不可以!
現代社會提倡婚姻自由有人舉案齊眉長相廝守有人琴瑟不和分道揚鑣但若是夫妻在婚內育有子女對子女撫養和探望讓許多男女在離婚後依然產生矛盾……2012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的子女探望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
不讓探望子女就不給撫養費的協議是否有效
這個下一代裡有一半來自父親,有一半來自母親。這便成為了男女之間最密切的紐帶。離婚時你可以什麼都不要,但唯獨孩子是最難以割捨的。可是這世界上林子大什麼鳥都有,有些父母在離婚時爭著撫養孩子甚至展開爭奪大戰,也有些人卻不要孩子,連撫養費都不給。今天咱們就聊聊離婚時約定不讓探望孩子就不給撫養費的約定是否有效呢?
-
離婚後前妻不探望孩子,男子起訴後,不料連撫養權都沒了
福州的林東海給《幫幫團》打來熱線,說今年11月,他和前妻程萍離婚了,法院將大女兒的撫養權判決給了程萍,可是程萍急匆匆帶走孩子,導致轉學手續還沒有辦好,同時拒絕林東海進行探視。去年6月,雙方因為性格不合選擇離婚,兩個女兒跟著林東海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