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事總結到底是歸結為人的問題,愛狗人士這個詞本來就被惡魔化了,看到本質才能解決核心,養狗需要提高門檻,不是什麼人都有這個資格,一個垃圾養了狗不負責那也就是一個垃圾養狗人,他不代表所有人。一點科學餵養都不懂,還疑似重男輕女,救了流浪狗是好,但不是領回家就完了好嗎?
需要送去寵物醫院給狗檢查身體,驅蟲疫苗都不能少,而且接回家要先隔離一段時間,如果有病那就需要治療,這才是真正的愛,是需要負起責任的,隨便丟棄不是愛也毫無責任可言(尤其有問題的犬,真愛狗的會選擇安樂吧),並且為什麼姐姐被咬了就不聞不問?這家大人真夠嗆。
即然養了狗就要終身制的對狗負責任,不然就不要養狗,養狗時就要想清楚,自己養狗有沒有那能力精力時間和義力,養又要養,養到一半又被丟掉,動物不象人沒吃的可以去討,而動物沒吃的就到處吃髒東西,所以狗就容易得病,咬了人害人害狗害社會,養狗人狗把別人咬死了,你也就等於做了喪盡天良的事,會有報應的!
「愛狗人士」這個詞首先是被愛狗人士自己妖魔化的,打著愛狗的名義,幹著傷害他人、傷害公共利益的事情,就別說最基本的文明養狗等要求根本做不到等初級要求了。不過您說的「一個垃圾養了狗不負責那也就是一個垃圾養狗人,他不代表所有人」我是贊同的,我們就暫且區分一下吧,某些人是愛狗人士,某些人是愛狗暴徒。我自己養狗,出門牽繩撿屎,也撿了一個流浪狗,打了疫苗辦了狗證注射了晶片,從小教育不許亂叫,甚至禮讓行人,從來不給別人添麻煩,而且我也厭惡那些沒素質的養狗人,所以我真的可以客觀的說一句真正的對立面從不是養狗人和不養狗的人,而是有素質的人和沒素質的人。
應該不是第二隻狗傳染的姐姐,根據十日觀察法,咬傷姐姐後不可能活兩個月再咬傷弟弟,所以第二隻狗很可能沒有傳染性。第一隻流浪狗撿回家後行為異常被丟棄,行為異常可能狗正在發病期。很可能是這期間姐姐接觸了這隻狗,也許是輕微的咬傷姐姐沒在意,也許是姐姐身上有傷口並且接觸到了狗的唾液被傳染。原文裡提到3月份帶回家的一條狗,這隻狗在4月份出現咬犬籠等異常行為,被主人丟棄。
有很大可能這條狗4月份行為異常是因為狂犬病發作,也就存在可能它才是傳染源,雖然主人否認它咬過小女孩,但抓傷,傷口接觸狗的口水都有可能被傳染。狂犬病是100%致死的,無論怎樣接觸後開始養起的小狗小貓,為了家人的安全與健康一定要及時接種疫苗,尤其是家中有小孩的。還是要加大普及安全教育,讓偏遠地區的人都重視起來!可能收養的狗多了,也不當回事重視,也存在僥倖心理,或者心疼錢。真的太遺憾了。養寵物按時打疫苗是最最最最基本的東西。
這樣的新聞大概可以提高更多普通民眾的重視度的,很多文化程度不太高的人,其實是不懂這個重要性的,就像很多人不用兒童安全座椅一樣,僥倖心理害死人。有些人就算知道有這個規定也不會按規定養狗,這些人就想白嫖,不想付錢,而且還沒有人被規定懲罰過,這些人更加不理這個規定。我希望愛狗人士應該把重心放在不按規定養狗的人身上,這樣才能安頓好狗狗,也能消除社會大部分人對養狗人士的偏見。
這家養過兩條狗,一條流浪狗,一條朋友家小狗,流浪狗在出現行為異常後扔了,既然患者九月在弟弟被咬之後才說自己七月被咬,那也存在患者被那條流浪狗咬傷抓傷之後沒有告訴家人的可能。朋友家的小狗如果是朋友家的狗生的,斷奶之後送人,感染狂犬病的概率是非常小的。
小狗被狂犬攻擊基本活不下來,活下來主人也不可能看不到傷口牙印。所以很可能是前一條流浪狗有狂犬病。感覺這件事情很嚴重啊,沒有相關機構去把這條狗找到嗎?如果找到發現狗已經發病了,那麼很可能七月被傳染只是個烏龍女孩是後來才被傳染的(或許是不小心有輕微抓傷或者破損傷口被狗舔舐什麼的以至於沒有注意到),如果狗還沒有發病,那不就說明十日觀察法根本就是錯誤的嗎?
那這樣狂犬病不發病在潛伏期也可以傳播啊!那就必須趕緊在全國(甚至全世界,畢竟外國人也是人)拼命強調十日觀察法完全是錯的十日不發病也能傳染啊!這種錯誤會繼續害死人的,雖然中國說是沒有推行十日觀察法,但是十日觀察法的權威性非常深入人心啊,極可能就有很多打疫苗十天之後確信狗未發病就不再繼續接種的。
我小時候經常被狗咬,手被咬傷是常有的事,以前被家裡養的狗咬傷從來沒有去打過疫苗,直到被鄰居家狗咬傷,鄰居說要帶我去打狂犬疫苗,那個時候我才知道被狗咬要打疫苗的。但是我父母說不用去打,大概是覺得我小時候被咬那麼多次都沒打疫苗也沒事吧,後來在被狗咬也只是罵我,說打疫苗要好幾千,也沒帶我去打。
以前很長一段時間一直很絕望,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狂犬病,很害怕突然死掉,現在十幾年過去了,我也不在乎了。說如果被狗咬傷,這條狗如果沒有在接下來的十日內死去,說明這條狗即便攜帶狂犬病毒,也不具備傳染性。
小女孩是被同一條狗兩月前咬傷的?要麼不是這條狗,要麼發病原因不是狂犬病毒。懷疑是小姑娘出現了記憶偏差,不一定是要被咬,也可能是被撓破皮或者被舔舐的皮膚原有傷口,孩子根本不知道要注意這個,也許第一條狗狗被遺棄後發病死了。
結果誰都不知道。缺德事真就不能幹,當時如果報警處理後全家打疫苗,這種慘劇或許根本不會發生。真是可憐了無辜的孩子。她可能自己一開始都不知道會有傳染病,等到弟弟打了疫苗才想起來自己也被那隻狗咬過,而關於那隻流浪犬的一些細節自己沒注意過肯定也不會記住,可能沒有咬只是舔,而且那隻流浪狗應該是到了她家過了段時間以後才發作的。
不能說徹底否定十日觀察法,目前數據沒有病犬超過十日存活上限的,這個病犬活了數月很誇張,這應該是存在信息上的缺漏,個人傾向被其他犬類咬傷而沒有講清楚,畢竟小女孩發病了很多信息不能提供,而這些又是靠父母回憶,這次事件沒有參考性。
也許咬弟弟那條狗根本就沒病,姐姐是別的狗傷了,比如外面的流浪狗之類的,可能是撓破皮或者舔了傷口之類的,然後姐姐沒注意。第一條狗是在外面撿的,說明在外也極有可能接觸流浪狗。到底是不是狗的問題都不清楚,一出事就把狗扔了,這對父母也太不負責了。要是狗沒問題,丟棄的狗可憐,成為流浪狗也會成為隱患。要是狗有問題,是病毒來源,那完全是投毒啊!他們到底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