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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拾遺君
來源:拾遺(ID:shiyi201633)
謹以此文,致敬「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魯迅先生。
說到魯迅,我們就會想起一句話:「一怕文言文,二怕寫作文,三怕周樹人。」魯迅在我們印象中,通常是這樣的:鬚髮直立、橫眉怒目,嚴肅、無趣。實際上,真實的魯迅有趣得很。夏衍說:「魯迅幽默得要命。」陳丹青說:「魯迅先生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可惜這麼有趣的魯迅卻被教科書弄丟了,現在,我來還原魯迅先生一二真面目。早在三味書屋讀書時,他就特別喜歡給人起綽號。班上有個女生特別愛哭,一哭就眼淚鼻涕齊下,迅哥兒從此就管人家叫「四條」,眼淚兩條鼻涕兩條,形象得很。迅哥兒成績好,常得老師表揚。有一回老師出對子,上聯:獨角獸。鄰桌同學想得表揚,偷問迅哥兒怎麼對。迅哥兒說:四眼狗。不料此同學竟真以此作答,戴眼鏡的老師大怒,順手就一巴掌。魯迅在北大講課時,北大教授川島,留了個學生頭,魯迅便給人家取名為「一撮毛」,每次見面,就甜甜叫一聲:「一撮毛哥哥。」他寫的《中國小說史略》出版後,贈送川島時,在扉頁上留言:「請你,從情人的懷抱裡,暫時伸出一隻手來,接受這乾燥無味的《中國小說史略》,我所敬愛的一撮毛哥哥呀!」有一次,章衣萍等人去找魯迅玩,瞧見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於是隔著馬路就喊,魯迅沒聽見,眾人攆到家門口,對他說:「都喊你好幾聲了!」章衣萍問:「為什麼要噢這麼多聲啊?」魯迅一本正經說:「你不是叫我好幾聲嗎,我就還給你呀。」不但如此,魯迅還會根據不同的信,在信尾寫「日安」「時安」等問候語。1925年,魯迅給許廣平寫了一封信,就北京女師大學生反對校長楊蔭榆封建家長式統治跟許廣平討論,信尾用的是「順頌嚷祉」,祝福她在吵嚷中得到幸福快樂。1935年,作家葉紫給魯迅寫信,信中說:「我已經餓了」「借我十元或十五元錢」。魯迅回了一封信,給了他一些錢,信尾問候語是——「即頌餓安!」他在廈門大學當教授時,給許廣平寫信透露了一個秘密:「每每在半夜的時候,跑到樓下,找一棵樹,草草傾瀉,了事。」但好玩的是,魯迅不想去廁所倒尿,於是就「看夜半無人時,即從窗口潑下去」。魯迅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時,喜歡開著窗子伏案寫作,那時,經常有人溜到樓下牆角來小便。自己亂撒尿的迅哥兒卻看不慣了用橡皮筋和紙團做成彈弓,朝著人家屁股就是「嗖」地一下。人家摸著屁股,齜牙咧嘴四處張望,魯迅卻躲在屋內偷笑不已。迅哥兒,真是太惡搞了。有一次,魯迅在上海街頭溜達,身後總跟著一小特務盯梢。走著走著,魯迅突然轉身,故意把特務當成乞丐,掏出一塊銀元遞過去:「拿去買飯吧。」特務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尷尬至極。魯迅哈哈大笑,昂首而去。在廈大教書時,魯迅到理髮店理髮。理髮師不認識魯迅,見他衣著簡樸,就覺得他沒錢,理得很敷衍。魯迅也不生氣,反而給了一大把錢。理髮師喜出望外,一張臉都笑爛了。過了一段日子,魯迅又去理髮,理髮師大喜,拿出看家本領。不料理畢,魯迅卻極其吝嗇,一個小錢一個小錢地數,一分也沒多給。理髮師很詫異:「先生,您上回那樣給,今天怎麼這樣給?」魯迅笑著說:「您上回馬馬虎虎地理,我就馬馬虎虎地給;這回您認認真真地理,我就認認真真地給。」民國當時,因為徐志摩等人,「阿唷阿唷,我要死了」之類的失戀詩盛行,魯迅便寫了一首打油詩《我的失戀》,無釐頭調侃徐志摩等一眾詩人:魯迅還運用無釐頭寫法,寫了一本很好玩的書《故事新編》。
你看,幼稚園、古貌林(good morning)等現代話,都用在了大禹治水時代,比周星馳還好玩。「又是烏鴉的炸醬麵,又是烏鴉的炸醬麵!你去問問去,誰家是一年到頭只吃烏鴉肉的炸醬麵的?」魯迅說后羿箭術太好,不僅把太陽射了下來,還把所有大動物都給射死吃了,最後沒有大獸可以射,就去射烏鴉。整天做烏鴉炸醬麵給嫦娥吃,嫦娥很生氣,就獨自奔月了。迅哥兒真是民國第一無釐頭啊!前幾年,魯迅家用菜譜曝光,讓我們看看魯迅是怎麼吃飯的。1日上午:洋薯燉雞,鹹菜煮魚,榨菜肉片湯,捲心菜。3日上午:油豆付燉魚,鹹菜肉鬆,鯽魚豆付湯,青菜。3日下午:芹菜雲耳炒牛肉,津菜燉魚丸,蠔豉松,青菜。魯迅超愛吃,研究者統計了一下,魯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僅從這一時期魯迅日記中,發現他去過的名餐館就有65家!包括廣和居、致美樓、集賢樓等。這還不包括不知名的蒼蠅館子。只要一有空,魯迅就會邀約朋友,四處尋找美味,然後大快朵頤。廣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魯迅最喜歡吃廣和居「三不粘」,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湯匙舀食時,一不粘匙,二不粘盤,三不粘牙,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朋友們都知道魯迅是個大吃貨,所以去看他時,便常常贈送食材。翻譯家曹靖華河南老家有棵樺櫟樹,樹根上長了一棵碩大的猴頭菇,曹靖華專門回老家摘了猴頭菇,帶到上海,送給魯迅。魯迅大喜,當即請梁園老闆來做這道菜,並約了幾位好友,一起品嘗這人間絕味。吃完不過癮,魯迅感嘆:「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40年後,浙江培養出了這種猴頭菇。曹靖華專門寫文告慰魯迅:「您的願望實現了。」魯迅實在太愛吃了,以至於許廣平都想招聘一大廚在家做飯。但由於經濟條件不允許,最後只好將自己鍛鍊成了大廚,以滿足迅哥兒那張刁鑽的嘴兒。家裡,總是零食不斷,寫文章時常常零食不離口,一邊寫,一邊吃。魯迅在《華蓋集續編》中記載道:「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魯迅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時,有一次期末考試成績優異,學校發給他一枚金質獎章,魯迅竟然跑到鼓樓街把它賣了,買了一大包零食和辣椒回來。晚上讀書時,就以零食為伴。零食吃完了,就開始嚼辣椒。這零食控,真不是蓋的。魯迅尤其偏愛甜點。早在日本留學時,他就愛上了一種類似「豆沙糖」的茶點,回國後特別思念,不惜託人從日本「海淘」回來解饞。有一次,兒子周海嬰到書房玩,玩著玩著,就看見了沙琪瑪。魯迅的回答實在是太好玩了:「按理說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個,吃了就沒了,所以還是不要吃的好。」這個平時什麼都依著兒子的爸爸,竟然和兒子爭起一塊沙琪瑪來。1903年,魯迅赴日留學不到一年,就把辮子給剪去了。當時,把辮子剪掉的中國人,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樣不可思議。後來,他乾脆為自己設計了一款經典造型:鐵刷一般整齊的平頭,加上隸書「一」字的鬍子。「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學,配他的脾氣,配他的命運,配他的地位與聲名。」1911年,魯迅給自己設計了一件大衣,樣式簡單,還帶暗扣,挺括而新潮。許壽裳在《亡友魯迅印象記》中回憶道,「形式很像現今的中山裝,這是他個人獨出心裁,叫西服裁縫做成的。」現在年輕人穿衣,喜歡混搭。我們覺得時髦新潮,卻不知魯迅早在民國就開始玩混搭了。許廣平最喜歡的一張魯迅照片,就是魯迅穿混搭風的照片:漁夫毛衣開衫裡搭配v領毛衣,內搭一件中式立領襯衫,並把毛衣塞到褲子裡提高腰線,混搭層次分明,十分前衛,讓他整個人充滿了一種悶騷氣質。蕭紅在《回憶魯迅先生》中回憶:有一次,她穿紅上衣去魯迅家做客。魯迅卻給她上了一堂色彩搭配課:「紅上衣要配紅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就不行了,這兩種顏色放在一起很渾濁……你這裙子是咖啡色的,還帶格子,顏色渾濁得很,所以把紅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腳長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腳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橫格子的還好;橫格子的胖人穿上,更橫寬了。胖子要穿豎條子的,豎的把人顯得長……」那個年代,便有如此前瞻的審美,不得不佩服迅哥兒的眼光和品味。
除了文字,魯迅玩得最棒的是設計。他是民國頂尖的設計大師。魯迅從小就熱愛美術,他在《三味書屋》裡這樣寫道:用一種叫作「荊川紙」的,蒙在小說的繡像上一個個描下來,像習字時候的影寫一樣。讀的書多起來,畫的畫也多起來;書沒有讀成,畫的成績卻不少了,最成片段的是《蕩寇志》和《西遊記》的繡像,都有一大本……1916年,蔡元培一出任北大校長,就慕名給魯迅寫了一封信:「餘想請先生為北京大學設計一枚校徽,也不必多複雜,只需將先生一向倡導的美育理念融會貫通即可。」蔡元培原本也沒抱多大期望,但是魯迅的設計稿出來之後,蔡元培立即拍掌而呼:「絕了。」校徽上,「北大」兩個篆字上下排列,「北」字是背對背的兩個側立人像,「大」字是一個正面站立的人像,寓意北大的辦學理念即「以人為本」。北大許智宏校長:「『大』者,寓意學術之大,責任之大,精神之大。」如此設計,讓人拍案叫絕。而且,很多人更不知道,中華民國國徽也是魯迅與錢稻孫、許壽裳一起設計的。魯迅還是書刊裝幀設計大師。他自己著作的封面和扉頁,裝幀設計幾乎都是他一手完成。他一生設計了60多個書籍封面,既典雅蘊藉,又極具時代感,個個都是中國書籍裝幀史上的經典。如今大學書籍裝幀專業的很多老師,都推魯迅為中國書籍裝幀第一人。陳丹青更是多次盛讚魯迅:「依我看,魯迅卻比民國年代頂著名的美術海歸派,更超前、更有品質、更富草根性,更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章衣萍在《枕上隨筆》中記載:「他把壁虎放到一個小盒子裡,天天拿東西去喂,喜歡得不得了。」書法家沈尹默《追憶魯迅先生》時,寫了一首詩,就專門提到了壁虎:「雅人不喜俗人嫌,世顧悠悠幾顧瞻;萬裡仍舊一掌上,千夫莫敵兩眉尖;窗餘壁虎乾飯香,座隱神龍冷紫髯;四十餘年成一瞑,明明初月上風簾。」魯迅最愛丁香花和木槿花。1923年,魯迅入住北京西三條四合院後,就種了好幾株白色和紫色的丁香花。晚年,魯迅定居在上海大陸新村9號時,又特地在前院種上了夾竹桃、石榴、紫荊、桃花等花木。迅哥兒還喜歡搞收藏。魯迅在北京工作時,去過琉璃廠480多次,收藏了圖書、碑帖3800多冊,外國版畫拓品2100多幅,石刻拓片6000多種。魯迅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小癖好?「不為無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有時候適時的務虛,適當的消遣,寫寫字,養養花,搞點收藏,會瞬間覺得日子美好了許多。」臨死前,他對許廣平說:「忘記我,過好自己的生活。」這句話,其實代表了魯迅的生活態度——人生,沒有什麼比過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在我們的印象裡,魯迅是個鬥士,罵這個罵那個,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戰鬥。「那時打筆仗,不像我們想像的那樣一本正經火氣大,不過是一群文人你也講講,我也講講,夜裡寫了罵某人的文章,老先生隔天和那被罵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說起,照樣談笑。」「我本以為魯迅根本不與他玩,結果據夏衍的說法,他們時常一起吃飯談天,熟得很。」除了寫文字求生以外,他喜歡惡搞,喜歡養花養草養寵物,喜歡玩設計搞收藏,喜歡各式各樣的吃喝玩樂,所以,與其說魯迅是一位文學家,不如說他是一位生活家。因為文學原本也不是他專業,僅僅是他業餘玩樂的愛好之一,只是玩著玩著就玩成了「飯碗」。我為什麼要寫魯迅?因為特別欣賞他的生活態度——享樂人生。什麼是享樂人生?就是成功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快樂。魯迅淋漓盡致地享受著生命,也淋漓盡致地享受著生活。
萬萬沒想到
你是這樣的魯迅先生
讀者君也是看了這篇文章
才真正了解了魯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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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文轉載自「拾遺」(ID:shiyi201633)。一個有趣、有品、有態度的文化生活微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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