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鞏富文接受記者採訪
西部網訊(特派北京記者 李媛)「當前迫切需要在制度上完善細化『限塑令』,在實踐層面上增強其執行力、強制力。」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鞏富文在提案裡呼籲,遏制「白色汙染」應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治理體系,發揮全社會合力解決好限塑問題。
「限塑令」缺乏足夠的配套制度和獎懲
2007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發布,簡稱為「限塑令」。鞏富文調研發現,「限塑令」缺乏足夠的配套制度和懲罰手段,對減少生產和使用者缺少相應的獎勵。
鞏富文分析,「限塑令」根據當時消費領域包裝製品的情況,僅僅針對塑料購物袋進行限制。近年來,隨著電商、快遞、外賣等行業發展,我國消費形態發生重大變化,塑料餐盒、塑料膠帶、塑料包裝袋的消耗量迅速上升。這些行業產生的"塑料垃圾"激增,在部分地方甚至已經超過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傳統商品零售市場塑料購物袋的使用量。
「解決新行業產生『塑料垃圾'過多過濫問題已刻不容緩,應儘快將快遞包裝袋、塑料餐盒等納入「限塑令」的限制範圍,防止造成監管盲區。」鞏富文說。
委員建議明確監管部門職責 執法不力要依法追究責任
各職能部門監管缺位,是導致「限塑令」沒有有效落實的重要原因之一。鞏富文建議,應進一步明確生產、銷售、使用各環節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
環保、質監、工商等部門必須在塑膠袋生產的審批、監控、執法環節中出狠招、抓落實,不讓違規產品流入市場;質檢部門應當對生產不符合環保標準塑膠袋的行為進行監管;工商部門、環保部門要對違規銷售、商品零售場所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行為進行查處。
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於執法不力,行政不作為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各職能部門應當積極配合,通過聯合執法的方式,加強監管的連續性和力度。
建立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治理體系
鞏富文提出,可通過政府補貼,在超市等地對使用環保袋的消費者給予一定獎勵,這樣可能會鼓勵更多人養成隨身攜「袋」的好習慣。同時,未來的限塑,應當建立起一個從塑膠袋生產、銷售到回收的完整生態鏈,而不僅僅是在消費端加收費用。
鞏富文建議,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應當對企業、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持開放、鼓勵的態度,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治理體系,發揮全社會合力解決好限塑問題,共同推進遏制「白色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