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要說的是一起家庭糾紛,事情並不大但是引人深思。事情的原告是臧先生,被告是臧先生的兩個姐姐。以往的糾紛見面就是大吵,而這起糾紛,三姐弟見面是一團和氣。不過他們姐弟整整20年沒相聚,20年後的第一次相聚,竟然還是在法庭上。
溫情的寒暄的確是真情流露,只不過在溫情背後,同時存在著很多細小的裂痕。臧先生的母親去世,留下了一筆遺產。當時臧先生就因為這件事找到二姐,老太太生前將房子賣了320萬,其中的160萬分給了三個子女,剩下的就準備自己養老。去世之後老太太留下了將近150萬的遺產。
臧先生就想把這150萬平分,二姐拒絕的臧先生的提議,稱母親有遺囑把錢留給她一個人。臧先生拿著三份遺囑,回去諮詢了律師。在律師看來這幾份遺囑的格式不對,臧先生堅持要求平分。兩個姐姐都不同意,爭執不下臧先生就把兩個姐姐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二姐又拿出了六份遺囑,一共九份遺囑。第一份遺囑大致意思是,把財物當中的5分之四給二女兒,5分之一給大女兒,兒子沒有繼承權。最後一份遺囑是說,把遺產全留給二女兒。老太太手寫了九份遺囑,而且每一份遺囑都不留財產給兒子臧先生。二姐說,母親寫這麼多遺囑,問題就出在弟弟身上,在弟弟結婚前一家人的關係很好,因為婆媳矛盾使得關係變差了。
矛盾開端要從分房子說起,當時臧先生是三代同堂一起居住。單位分房就給了臧老太太兩個選擇,其一是三居室的大房子,其二是一套一居室和一套二居室。臧老太太選擇兩套房子,將一居室給了已經結婚的二女兒,自己和兒子一家住在二居室。不料這個選擇就引起了兒媳娘家的不滿,此後矛盾也就一點一點開始積累。
婆媳越鬧越僵,臧先生就搬到了對面的樓裡,但是婆媳關係卻並沒有改善。在臧先生看來,婆媳之間有矛盾,實在是太正常不過的事了,母親不可能因為這個事不給他留一分錢。大姐雖然也沒有遺囑,但是大姐卻幫著二姐說話。
大姐說,父親去世之後,母親就獨自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一直到母親82歲高齡,實在不適合一個人生活,需要人來照顧。弟弟一家不願意把母親接回家,大姐家的丈夫半身不遂,她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所有只好讓二姐照顧,一開始日子過得也生舒坦。但是在往後的日子裡,二姐的眼睛看不清東西了,她的丈夫也半身不遂了。臧老太太就只好搬到養老院。
雖然二姐視力不行,家裡還有病號。但是她特意搬去了養老院,跟母親一塊生活照顧母親,所以大姐認可遺囑。臧先生卻感覺自己很委屈,認為大姐的話有誇大成分,自己和姐姐們一樣。一直對母親很照顧,他和兒子也去看過母親。
對於孝順的標準,臧先生和姐姐們的觀點完全不一樣,他自認為這非常孝順,而且在他看來,母親對他們三個,一直都是一碗水端平。這個時候姐姐卻爆出了一個猛料,之前母親平分房款是有原因的。
之前的房子是屬於臧老太太和她老伴的,老伴去世後沒留遺囑,三個兒女都有繼承權。所以老太太就把房子賣了,將一般的房款讓三個子女平分,剩下的一半是屬於臧老太太自己的。臧老太太根本沒打算把遺產給兒子,為此才寫了九份遺囑。
但是在臧先生看來,這遺囑多半是假的,母親文化水平不高,根本寫不了這麼多字。二姐表示,母親文化水平是不高,但是她是個好強的人,平常看書看報都在學習。不僅如此,大姐也表示這遺囑是母親的真實意思,寫遺囑的時候,母親有不會的字還曾打電話向她詢問。
在法庭上,臧先生始終認為,母親的遺囑是在有人操縱。臧家姐妹找來了幾位養老院的證人出庭作證,幾位證人敘述,老太太寫遺囑的那段時間,頭腦是比較清楚的。而且從字跡上看,九份遺囑的確是老人的書寫。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老太太留下的遺產,按照遺囑執行。法院的判決下來了,但是臧家大姐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雖然贏了這場官司,但是輸了親情。在她看來,今天這場糾紛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在大姐看來,母親之所以這麼狠心,就是婆媳矛盾太深了,而弟弟卻不會化解。
親情靠的是生活當中,點點滴滴不斷陪伴和付出掙來的,真正的孝心也絕對不僅僅是藏在心裡,而是用切切實實的行動去證明。
來源:江西衛視傳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