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時報訊(記者 肖若溪 通訊員 覃愛華)每一種農作物的成熟與收穫,都是農民們用汗水換來的,但有些人不僅不尊重農民們的努力,還要拖他們的後腿,居然銷售過期農藥!近日,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北山行政執法隊查處一起農資店非法銷售過期農藥案。
近日,執法隊員對位於長沙縣北山鎮福安村的某農資店進行檢查。經查,該店經營者為袁某,其經營銷售的農資用品有:農藥、日雜的零售;化肥零售(不含危化品);農作物種子銷售。但執法隊員在該店經營區發現「高效氟吡甲禾靈」120袋、「三氟苯嘧啶」250包、「吡蚜·呋蟲胺」400袋均已超過質量保證期。
該農藥已經過期,店主卻抱有僥倖心理,還是想著要把它們賣出去,所以沒有清理。隨後,執法隊員對店主進行了普法教育並向她普及了賣過期農藥的危害,店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後,表示以後不再賣過期的農藥。
當事人涉嫌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超過農藥質量保證期的,按照劣質農藥處理。」之規定,目前,縣行政執法局已經進行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