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周某,4月18日終於得以重獲自由,大約4年前,周某因這一句話迅速走紅網絡,成為許多人的精神偶像。
如此有個性的周某,一出獄也是有不少網紅公司想要籤約他做網紅,有的甚至開出200萬、300萬的高價,可以說,周某現在的「身價」依舊不菲啊!本以為周某會同意被網紅公司包裝,做網紅賺大錢,沒想到周某卻是很有「骨氣」,「我說過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與網紅公司籤約,不就是給他們打工嗎?」周某的一句話,徹底宣布了與網紅界的無緣。不做網紅,堅持不打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
01那麼「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周某是怎樣進監獄的呢?
周某因盜竊四次入獄。最後一次偷電瓶車的時間是2015年8月14號,加上因為和車主打了一架,由此偷盜變搶劫性質。所以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執行日期為2015年10月19日至2020年4月18日。也就是前幾天出獄了。
2012年6月,周某因盜竊電瓶車被捕,在鏡頭前他說了一句石破天驚的話,「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即使說完這句話後周某就入獄了,但是江湖上依然有關於他的傳說。
2016年7月,他的這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突然爆紅,被人們做成了表情包,並成為了一個段子。果然,網際網路是有記憶的。
好啦,看完了這新聞跟著小編一起來進入普法時刻吧!
02【法制普法】: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都遇到過被偷東西的事情,自己的東西被盜是一件很氣憤的事,實踐中,盜竊罪是我們生活當中比較常見的一種財產型犯罪。
盜竊罪的刑法規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複製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03周某已經四次盜竊了,初次盜竊和多次盜竊有什麼區別呢?
初犯盜竊罪一般判多久?
初犯在法律上是指第一次犯罪的情況,一般來講對於這樣的犯罪分子,在量刑處罰的時候都不會太重,畢竟考慮到其屬於第一次犯罪。
多次盜竊怎麼判?
多次盜竊是指兩年內達到三次以上的盜竊行為,針對多次盜竊的行為,《刑法》直接規定為盜竊犯罪。
對於「多次」的認定,應當綜合考慮犯罪故意的產生、犯罪行為實施的時間、地點等因素,客觀分析、認定。對於行為人基於同一犯意在同一地點對多人、多戶實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對一棟居民樓房中的幾戶居民連續實施入戶盜竊的,一般應認定為一次犯罪。
刑法修正案(八)對盜竊行為的入罪範圍擴大了,即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不管是否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只要實施上述行為,均構成盜竊罪。
04【法智小結】:
根據以上內容介紹,如果屬於盜竊罪初犯的話,那麼按照規定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此時要是滿足條件,還能在判刑的同時宣告適用緩刑。對於多次盜竊,要求是在兩年內實施三次及其以上的盜竊,同時在定罪的時候不會具體要求必須達到盜竊罪數額較大的標準,但是在量刑處罰的時候就會考慮這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