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縣人民檢察院 提起公訴的吳某某惡勢力團夥一審宣判

2020-08-27 霞浦檢察



2020年7月29日,由霞浦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吳某某惡勢力團夥案在霞浦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某某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7年至2019年間,被告人吳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在福州賭場內、霞浦縣域等地高利放貸,並以其經營的霞浦某汽車美容店為據點,糾集被告人俞某某、何某某等人一同索要非法債務,收取高額利息。在借款人無法按時償還本息時,被告人吳某某安排、指使被告人俞某某等人採用「軟暴力」等手段索債,在霞浦縣域內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虛假訴訟、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吳某某為首,以被告人俞某某、何某某為重要成員,以被告人林某某、劉某某、鍾某某為成員的惡勢力團夥,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秩序和群眾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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