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是我們都非常熟悉的字眼,它也是我們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見而且用得很多的一種法律文書,但要真正寫好借條,一些基本的法律要件也是需要的。
在生活中,很多朋友都可能經歷過借錢的事情,甚至有的會被這種借錢的事情搞的焦頭爛額、不知所措,變成了「不借不行,借了也不行。」
原來,是因為一些朋友在寫欠條的時候不注意規範,到後來收錢的時候錢竟然收不回來,或者是收的錢少了很多倍,最後才發現寫的證明竟然是無效的。
因此很多人都很惆悵,現在2019年法律規定:欠條這樣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借條中僅寫阿拉伯數字是不行的。很多借款人寫借條時金額就寫個阿拉伯數字,比如150萬很容易被蓋為750萬,所以這樣是很不妥當的。
因為阿拉伯數字很容易被篡改,而要寫大寫「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等。」另外注意日期也要大寫而且比金額大寫更加重要。
二、「借條」和「欠條」不分是不行的。在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把「欠條」寫成「借條」的情況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帶來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甚至一分錢都要不回來。借條和欠條都是債務憑證,出具借條還直接證明了因借錢、借款而產生的債務,而欠條不具有這個功能,借錢出去,一定要寫「借條」,而不是「欠條」。
那麼,講了這麼多,寫借條具體到底應該注意一些什麼事項呢?下面是注意事項:
1. 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 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 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 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 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籤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