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潮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鄭映偉等16人涉黑犯罪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處鄭映偉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詳見《潮安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鄭映偉等16人涉黑案》)8月22日,記者從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了解到該案更多辦案細節。
2019年6月,潮州市潮安區紀委監委在辦案中發現時任沙溪鎮前隴二村黨支部書記鄭映偉,原沙溪鎮前隴二村黨支部書記、時任沙溪經濟發展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鄭通坡等人涉嫌黑惡違法犯罪,將線索移交潮安區公安機關偵查。
獲悉該案後,省監委領導指示潮州市監委要給予充分支持和配合,省公安廳掃黑辦派出掃黑除惡攻堅隊先後4次下沉全力指導案件偵辦工作。潮州市監委、市公安局領導靠前指揮,定期聽取案情分析、偵查進展匯報,精準施策,協調解決偵查中碰到的疑難問題。潮安區公安機關與潮安區紀委監委迅速啟動「四同步」框架下的「生產車間」模式,加強協作配合,同頻共振、同向發力,信息共享、疑難共商,披荊斬棘、攻堅克難,確保偵查工作依紀依法依規、高效務實保密,紮實推進案件偵查工作。
經查,犯罪嫌疑人鄭映偉、鄭通坡等人自2003年開始,通過地方勢力承攬工程項目完成經濟資本積累後,以「公司」化模式管理運作組織活動,通過指使、授意團夥成員以暴力手段處理工程施工糾紛、打擊工程建設項目競爭對手、解決私怨以及強攬工程等攫取暴利,逐步形成以鄭映偉為組織者、領導者,以鄭通坡、鄭某浩、鄭某龍、鄭某、黃某青為骨幹成員,以陳某鵬、陳某鵬等十人為積極參與者的涉黑組織。
該涉黑組織在潮安區沙溪鎮一帶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詐騙、非法佔用農用地、窩藏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利用職務之便貪汙等作案28宗(其中公安機關查處24宗、監察委員會查處4宗),涉案資金9000多萬元。
7月6日至9日,潮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8月14日,潮州市潮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打掉該涉黑組織極大震懾了黑惡犯罪,實現了潮州掃黑除惡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為潮州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積累了寶貴經驗。同時也為轄區群眾創造了良好的政治經濟社會環境,為「梅汕客專」等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順利完工保駕護航。
【全媒體記者】鄭淼鑫 紀金娜
【通訊員】安公宣
【作者】 鄭淼鑫;紀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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