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就是給死人找配偶,也稱陰婚或者鬼婚,這個習俗從先秦時期就已經存在了。
冥婚
冥婚最初是源自古代對於禮儀的重視,男子20而冠,女子15而笈,成年之後如果無婚,死後就不能配享祭祀,所以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冥婚,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裡出現孤墳,使家宅不寧。
冥婚儀式並不固定,因為其特殊性,兼有紅白喜事的特性,一般來說也要經過媒人介紹,雙方過門戶帖,到命館合婚,取得龍鳳帖等步驟。
其中男方的定禮一般是一半金銀實物一半是紙糊的祭祀用品,而女方的嫁妝則全部都是紙活。
迎娶女方的過程也各有不同,多是紅白喜事交錯,既有紅事的花轎迎親,我有白事的「哭喪」。
併骨合葬
最後也是最重要也是挑選黃道吉日破土安葬了,按照陰陽先生的指示,女方起靈,安放在男方的墳側,進行「夫妻」併骨合葬,禮成之後,男女兩家就互稱親家,也是俗稱的鬼親家。
以上是冥婚的大致過程,古代冥婚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迷信,當然也有一部分是因為死者家屬思念親人,不忍死去的親人在死後繼續孤獨,但發展到現在,在一些地方冥婚已經成為了荼毒地方的陋俗。
冥婚儀式
地方鄰裡互相攀比,適配冥婚的女性屍骨被炒上天價,山西等冥婚現象較為普遍的地方甚至引發了偷盜女性屍骨的事件頻繁發生,一度引起了當地人的恐慌,為了防止屍骨被盜,攪盡了腦汁,有些用水泥封固墳墓,有些乾脆將墳墓修在了村裡方便就近看護。
最最離譜的還要數2011年發生在延安的一起慘案,刑滿釋放的王海榮夥同劉某馮某將孕婦羅某殺害,然後將其屍體賣給他人配陰婚,令人毛骨悚然!
王海榮指認殺人現場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冥婚存在的意義已經完全變味了,變成了赤裸裸的買賣交易,變成了陋俗攀比,變成了令人無法容忍的犯罪!
破除迷信,革除陋俗,願祖國的明天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