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信貸機構常用合同文本修訂、合同範本解讀及相關法律分析

2020-10-06 信貸風險管理

結合九民會議紀要+送全套電子版合同

課程背景

信貸業務離不開合同民法典將於2021年生效實施,你的合同文本修改了嗎?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新中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實施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


為了幫助商業銀行等信貸機構更好的應對《民法典》的實施,尤其是合同範本的擬定和審查問題,中企清大教育集團特舉辦本次研修班,本次研修班將結合《民法典》的最新規定並結合19年11月8日最高院出臺的《九民紀要》的最新精神,系統講解信貸業務常用合同的擬定和審查,並對常見法律問題進行分析



課程提綱


課程大綱

一、《民法典》對信貸業務的影響及5大準備工作

1、《民法典》的出臺背景及意義

2、《民法典》的內容結構

3、《民法典》的理念和靈魂

4、信貸業務及信貸法律關係分析

5、《民法典》對信貸、擔保業務的影響到底有多大?

6、為應對民法典實施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二、信貸業務交易結構分析

1、合同擬定過程中的宏觀、中觀和微觀。

2、擬定合同要了解交易結構

(1)信貸業務法律關係分析——信貸業務交易結構分析

(2)信貸業務的特點

(3)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

(4)《民法典》常見擔保方式介紹

(5)貸款人與保證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分析

(6)貸款人與抵押人、質押人權利義務分析

(7)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與借款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析

(8)反擔保法律關係分析及交易各方權利義務

(9)非典型擔保及其他債權保障措施

(10)合同擬定過程中如何平衡收益與風險、風險控制與交易便捷等因素?

3、要考慮合同的將來

(1)信貸業務主要流程、環節;常見意外狀況及處理方式。

(2)我方會不會違約?

(3)不要過於自信。

(4)分析合同條款的兩個維度

(5)法律已有規定的合同條款如何起草?

(6)文本起草中的證據意識——如何證明對方違約?

(7)借款人死亡法律風險及條款應對

(8)保證人死亡法律風險及條款應對

(9)抵押人、質押人死亡及條款應對

(10)借款人逾期法律風險及條款應對

三、認識信貸業務合同

1、什麼樣的借款合同算是一份好的借款合同?

2、什麼是合同形式?

3、書面形式的表現形式。(《民法典》第469條解讀。)

4、合同的成立——《民法典》第490條規定解讀

5、合同的成立、不成立、生效、不生效、效力待定、無效、可撤銷傻傻分不清——《民法典》502條等規定解讀。

6、為什麼要求自然人既要籤字又要按手印?

7、如何更好的防範假公章風險?(九民紀要第41條解讀)

8、什麼樣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無效民事法律行為?——違法無效+背俗無效。(《民法典》144條、146條、第153條、154條)

9、什麼樣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民法典》148條和149條分析

10、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11、擔保合同關於獨立擔保的約定法律效力如何及條款應對。

12、擔保公司從事貸款業務的合同效力及法律後果。

13、職業放貸行為、高利轉貸行為的效力。

14、借款人構成騙取貸款罪,主合同及擔保合同效力如何?

15、未經有權決議機關授權,公司給他人提供擔保的法律效力。(九民紀要17—20條分析)

16、保證無效的常見情形及法律後果

17、格式合同和格式條款法律風險及應對

(1)民法典關于格式合同的規定(496條和497條分析)

(2)格式合同及格式條款法律要點總結

(3)格式合同及格式條款擬定及審查要點

18、合同模板在信貸業務中的作用及風險

四、認識合同條款

1、合同條款的一般要求

2、合同條款中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

3、基本條款+重點條款+輔助條款+其他條款

4、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內容?(民法典470條分析)

5、如何擬定合同標題和合同編號?

(1)合同標題擬定過程中的常見問題

(2)信貸業務常見合同文本標題

(3)信貸業務合同為什麼一定要有編號?

6、合同首部的主體部分如何設計和填寫?

(1)哪些信息是必要信息?

(2)民法典常見民商事主體介紹

(3)自然人作為合同主體的審查要點

(4)公司作為合同主體的審查要點

(5)個體工商戶和承包經營戶作為合同主體審查要點

(6)合同主體如果較多時如何處理?——多個借款人或多個擔保人。

(7)民法典中的連帶債權和連帶債務——《民法典》第518條規定解讀。

(8)其他注意事項

7、如何擬定和設計合同中的鑑於及引言條款?

(1)鑑於條款的擬定及審查要點

(2)引言條款的擬定及審查要點

(3)民法典出臺後相應條款如何修改?

8、定義與解釋條款的擬定和審查要點

9、通知和送達條款擬定要點

(1)關於中斷訴訟時效問題

(2)關於能否作為司法送達地址的問題

10、爭議解決條款擬定要點

(1)就信貸業務而言,爭議解決方式選擇訴訟好還是仲裁好?

(2)自然人住所和法人住所如何確定?

(3)關於約定管轄

(4)能不能將管轄法院全部約定在總行所在地?

11、合同籤署條款擬定要點及風險

(1)如何約定合同生效條款?——籤字蓋章、籤署、籤章、籤字或蓋章等意思一樣嗎?

(2)清結文本條款設計

(3)空白區域的處理

(4)合同頁碼用哪種格式好?

(5)合同份數如何確定?

(6)確認合同內容——特別提示條款

(7)自然人籤章手續審查要點

(8)公司籤章手續審查要點

(9)合同填寫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2、合同籤訂時間和籤訂地點的法律意義

13、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的擬定及審查

(1)《民法典》第562條至566條解讀。

(2)解除合同和宣布借款到期在法律上一樣嗎?

(3)疫情下,目前司法實踐中對於銀行解除合同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司法態度?

(4)主合同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是否免除及調控設計要點

14、違約責任及違約救濟條款的擬定及審查

15、合同變更、權利義務轉讓條款的擬定和審查

(1)合同變更、債權轉讓、債務轉移

(2)債權轉讓未通知借款人的法律後果

(3)債權轉讓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4)債權轉讓對保證人保證責任的影響

(5)主債權轉讓未辦理抵押變更登記的法律後果?

(6)債務轉移的法律規定及法律後果

(7)關於債務加入的法律問題——《民法典》第552條規定解讀

16、借款合同一般有哪些條款?(民法典668條規定)

17、保證合同一般有哪些條款?(民法典684條規定)

18、抵押合同一般有哪些條款?(民法典400條規定)

19、質押合同一般有哪些條款?(民法典427條規定)

20、合同中的附件如何處理?

21、公證債權文書的法律規定及風險控制

五、信貸業務常見合同文本範本解讀

1、借款合同範本解讀及常見法律風險點

(1)借款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條款的擬定要點。

(2)借款用途條款擬定要點

(3)債務範圍條款擬定要點

(4)發放貸款的先決條件條款擬定要點

(5)發放和支付方式擬定要點

(6)提前還款條款擬定要點

(7)權利義務條款擬定要點

(8)借款人承諾和保證條款擬定要點

(9)解除和終止合同條款擬定要點

(10)違約責任條款擬定要點

(11)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的數項債務種類相同時的清償規則及條款應對——《民法典》第560條。

(12)債務人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按照什麼順序履行及條款應對——《民法典》第561條解讀。

2、保證合同範本解讀及常見法律風險點

(1)被擔保的主債權條款如何擬定?

(2)保證擔保的範圍如何擬定?

【業務答疑】律師費在不在擔保範圍內?

【業務答疑】約定的擔保範圍能不能大於主債務範圍?

(3)保證方式條款如何約定?——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的區別?

【業務答疑】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民法典》第686條規定解讀。

(4)保證期間條款如何擬定?——《民法典》第692條規定解讀。

【業務答疑】保證期間約定成兩年還是三年?

【業務答疑】保證期間約定不明時如何處理?

(5)獨立保證條款是否還有保留的必要?——《民法典》第682條解讀。

(6)如何在合同中對民法典681條所說「當事人約定的情形」進行約定?

(7)保證人承諾和保證條款如何擬定?

(8)主合同變更條款設計要點——《民法典》第695條解讀

【業務答疑】約定成主合同變更無需徵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繼續承擔責任,是否有效?

(9)債權轉讓、債務轉移、債務加入條款的擬定——《民法典》696條和697條解讀。

(10)保證責任條款設計要點。

(11)物保和人保並存時實現債權的順序如何約定?——民法典392條。

(12)混合擔保人能不能相互追償問題及條款設計——《九民紀要》第56條

(13)主合同解除保證責任承擔條款的設計。

(14)借款人死亡、保證人死亡、解散或破產等條款設計要點。

【業務答疑】債務人破產,停止計息效力是否及於保證人?

(15)連帶保證人之間能不能相互追償——《民法典》700條解讀及相應條款設計。

(16)其他條款

【業務答疑】銀行作為貸款人能不能根據約定,在借款人逾期後,從保證人帳戶中扣劃款項?

3、最高額保證合同範本解讀及常見法律風險點

(1)如何理解最高額保證擔保中的決算期、最高限額、清償期?

(2)最高額保證合同如何約定最高限額?——約定成本金最高額還是債權最高額?

(3)最高額保證合同如何約定保證期間?

(4)決算日是確定擔保的債權餘額還是擔保責任餘額?——如何約定債權確定的事由?

(5)借款到期日已經超過最高額保證約定的債權發生期間,是否在最高額保證擔保範圍內?——相應條款如何設計?

思考: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債權是在決算期發生的債權,還是在決算內到期的債權?

(6)債權人宣布債權提前到期導致該債權提前進入決算期的,是否有效?——相關條款設計

(7)「最高額保證除適用本章規定外,參照最高額抵押權的有關規定。」如何理解?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民法典》第690條規定解讀。

(8)最高額保證合同範本其他條款解讀。

4、抵押合同範本解讀及常見法律風險點分析

(1)被擔保的主債權條款如何擬定?——《民法典》400條解讀

(2)抵押財產條款如何擬定?——《民法典》400條解讀

【業務答疑】民法典關於可以抵押的財產和禁止抵押的財產的新變化?——民法典395、399條解讀。

(3)抵押擔保的範圍如何擬定?——《民法典》389條解讀

(4)獨立擔保條款是否還有保留必要及如何設計?——《民法典》388條解讀

(5)抵押財產登記條款如何約定?

【業務答疑】未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的合同的效力?

(6)抵押財產的佔有和保管條款設計要點

(7)如何在合同條款中界定「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8)對抵押人處分財產的限制

【業務答疑】居住權對抵押權的影響及條款應對——《民法典》第366—371條。

【業務答疑】當抵押遇見租賃——如何理解《民法典》第405條中的「已出租並轉移佔有」?

【業務答疑】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能對外轉讓抵押物嗎?——《民法典》第406條的新變化解讀。

【業務答疑】順位抵押問題及風險防範

(9)物保和人保並存、物保和物保並存時實現債權的順序如何約定?——民法典392條。

(10)混合擔保人能不能相互追償問題及條款設計——《九民紀要》第56條

(11)主合同變更條款設計要點——債權轉讓

(12)價值保全權相應條款設計要點——民法典408條

(13)物上代位條款設計要點——民法典390條

(14)主合同解除擔保責任承擔條款的設計。

(15)借款人死亡、抵押人死亡、解散或破產等條款設計要點。

【業務答疑】債務人破產,停止計息效力是否及於保證人?

(16)抵押權實現條款設計。

(17)孳息條款的設計、

(18)違約責任條款設計

(19)其他條款

5、最高額抵押合同範本解讀及常見法律風險點

(1)最高額抵押合同的特點

(2)最高額抵押合同如何約定最高限額?

(3)最高額抵押合同如何約定債權確定期間?

(4)借款到期日已經超過最高額保證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是否在最高額抵押擔保範圍內?——相應條款如何設計?

(5)最高額抵押擔保債權的確定——相關條款設計

(6)最高額抵押合同範本其他條款解讀。

6、綜合授信合同範本解讀及常見法律風險點

(1)綜合授信合同的特點

(2)綜合授信合同是不是預約合同?

(3)民法典關於預約合同的最新規定

(4)綜合授信合同範本解讀

(5)循環類貸款合同的性質及法律風險分析

7、其他授信合同範本解讀及常見法律風險點


參會學員

各信貸、擔保機構董事長、行長、主管副行長等高管,以及信貸管理部門、風控部門、法務部門、授信審批部門、業務部門等的相關業務人員。


名佳資深實戰講師

孫自通

中企清大教育集團首席專家顧問;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擁有高級信用管理師資格;

專注小額信貸、網際網路金融、民間借貸等領域,年授課百餘天,累計培訓學員數萬人;

孫老師曾經接受中國銀行、工商銀行、郵儲銀行、台州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瀘州銀行、甘肅銀行、日照銀行、長安銀行、曲靖銀行、上饒銀行、德州農商行、武漢農商行、濟寧農商行、內蒙古省聯社、德陽信用聯社、通遼科左後旗信用社、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公司、北銀消費金融公司等機構以及超過半數的省級小貸協會的邀請講授實務培訓課程,授課內容深受學員好評;

為國內知名信貸、擔保、網際網路金融等行業權威風險管控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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