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為了全人類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今天就是受難節,我們應當紀念耶穌為我們受死、埋葬、復活,升天並坐在天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再來),審判活人死人。
【太二十七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
這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七句話,即所謂「十架七言」中的第四句話。這種呼籲出自被神所離棄的最大精神痛苦,顯示他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肉體上的和精神上的痛苦有多麼難熬。事實上耶穌是全然無罪的人,但此時此刻他背負世人的罪,成為徹底的罪人,被神離棄。由此可知:①神的憎惡和報應多麼可怕;②耶穌原與神為一,卻存心順服以至於死在十字架上(腓2:6-8);③耶穌愛我們,愛到底甚至被神離棄,也替我們受代贖之死。
【太廿七46耶穌何以要說,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答:有人讀到這一節聖經的時候,會發生一種誤解,以為耶穌是主,何以好像還要埋怨神,向神發問,為甚麼離棄我呢!其實這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之七句話中的第四句,含有其重要教訓的意義:
②按肉體說,祂受盡了仇敵的譏誚和凌辱,頭戴有刺的荊棘冠冕遍體受了鞭傷,祂的肋旁搶刺扎,手腳被釘在十字架上,這樣,祂是全身受苦,承當了人所不能忍受的傷痛。按照屬靈的意思說,祂是像那被宰殺的獻祭羔羊,成為我們的永遠贖罪祭,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替我們擔當了,所以祂在靈肉雙重急切憂傷痛苦的情形之下,連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是要叫我們知道祂被神所離棄,是完全為了我們罪的緣故。
③神本是喜愛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太三17,十七5),從來沒有離棄過祂,惟獨這次被神離棄,顏面不顧,使我們深深明白,神是何等的恨惡罪惡,一個人若因罪被神離棄,與神的愛隔絕,遭受到仇敵魔鬼的擊打,該是多麼的傷痛不幸之事。但神之所以離棄祂,是因祂能為人流血捨命,至死順服,甘心樂意完成贖罪大功,而成全了父神的旨意,所以這樣的離棄,是神暫時的棄絕(約十17,18),為要叫我們知道,是以這位無罪的基督之身,來代替我們有罪人的軟弱之體,受了刑罰,擔負了一切的苦難,試問,我們豈能再因犯罪遠離神,再使主名蒙羞辱麼!
【太二十七47】「站在那裡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 」
以利亞是猶太末世盼望中的一個重要人物,人們把耶穌所說的「以利」(46節)聽成「以利亞」。
【太二十七48】這種行為可能是出自對耶穌的同情,但更有邪惡的企圖,即儘量延長耶穌的性命,看看以利亞是否來救他。拿海絨蘸醋給耶穌喝的行為,再一次成就了「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的舊約預言(詩69:21)。
【太二十七48~49】拿醋給耶穌喝是詩篇六十九21另一次回應。這裡指的必是一種摻了水的酒醋「波斯卡」,人們得以把它馬上拿來,是因為「它是供勞工和士兵解渴用的一種普通冷飲」(Blinzler, p.255),這裡是那些看守十字架的衛兵們留著自用的。所以,這次給耶穌醋喝是一種善意的表現,而其餘的人則提出反對,他們譏諷地說,既然耶穌已經呼求,若該得救,應由以利亞來解救他。
【太二十七50】「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在本節耶穌仍像在第46節中一樣大聲喊叫,說明祂還有相當大的力氣,馬太用了一個不尋常的表達形式──交出了自己的靈魂,表明這是耶穌自動自願的行為。馬可和路加都用了同樣的說法(即「氣就斷了」),因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靈魂在這裡指的是耶穌肉身的「魂」(即祂的生命),與聖靈毫不相關。馬太並未說明這次的「喊叫」是像約翰福音十九30所描寫的勝利的喊叫──「成了」呢,抑或仍像第46節那樣的痛苦的喊叫。
【太二十七51】「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盤石也崩裂, 」
殿裡的幔子(可能是進入「至聖所」的那幅幔子,不過從公會進入聖所的入口處也有一幅幔子)裂為兩半,固然可能是地震的原因,但人們無疑認為這一現象象徵著:通向神的路因著耶穌的死而打開了。這個現象的另一象徵便是神對陳舊的敬拜制度的宣判,若按耶穌關於聖殿將要被毀的話來理解,幔子的撕裂也可被看作是公元七十年大事件的預兆。加上從上到下的字樣是為了顯示這是神的手而不是人的手所為,表示神親自將祂的殿貶為世俗之所。
【舊聖徒的復活(太廿七52)】
問: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節說:「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這是已死聖徒的復活。但別處聖經有記,基督為死人中第一次復活之人,如何在主耶穌死時,就有人復活呢?
答:聖經只以基督為復活中的初熟果子(林前十五20),但是,祂並不是頭一個復活的人。舊約時,以利沙就已叫死人復活了。主耶穌在世時,最少也已叫三人復活了。這些聖徒的復活,並算不得奇怪。基督為初熟果子的意思,就是像祂「那樣」復活者,只有祂一人而已。
【太二十七52~53】這是馬太獨有的經節,意在描述耶穌的受難、死和復活的終末意義。耶穌的死而發生一連串不尋常的現象和他的復活均為末日的徵兆。馬太在此所採用的福音傳統──不僅耶穌還有不少聖徒在那時復活的說法──並沒有成為福音傳統傳遞中的主流。但無疑地,這傳統顯然有意強調耶穌的復活成了末日一般復活的保證。
在這個特別的日子裡,選一條十字架項鍊紀念主耶穌吧
一些學者認為這是復活或不朽壞,不死之靈體的事件(林前15:53),但應該把這看成是肉身已死去的聖徒甦醒。已死去的聖徒的身體從墳墓裡起來的事件預表:①耶穌基督成為聖徒的復活之初熟果子(林前15:23);②因著耶穌的復活,聖徒也得以出死入生。
【太二十七54】「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
極其害怕是面對神大能的顯現時所產生的正常反應,他們的由衷之言,與門徒在十四33中面對神的大能而感到害怕時所產生的反應極為相似。
選一條十字架項鍊紀念主耶穌吧
【太二十七54;可十五39;路二十三47目睹耶穌氣絕身亡,那百夫長說了些什麼?】
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的時候,遍地都被恐怖的黑暗籠罩著,地大震動,雷聲隆隆,而且還颳起大風來。根據馬太二十七54的記載,在十字架旁守衛的百夫長和兵了都說:「這真是(alehtos)神的兒子。馬可的字眼差不多與此相同,歧異之處,只是馬可有「人」子,希臘文是anthropos,雖然這個意思已由houtos(this,屬陽性單數代名詞)顯示出來(可十五39)。但在路加二十三47,那百夫長的說話:「這真是(Ontos)個義人。」
三段經文之間的歧異,是否不能協調呢?當然可以協調。舉例來說,表演者(演員、音樂家或演說者)在臺上的表演精彩絕倫,觀眾通常都不會冷淡地只說一句讚賞的話,反之,會將鼓勵或讚嘆的話語連珠發出:「好極了!出神入化!無可比擬……」。同樣道理,兵丁及百夫長目睹耶穌逝世的景象,也不會只說一句話就足以表達他們的感受;百夫長極可能說:「這真是個義人,這真是神的兒子。」路加覺得「義人」這稱謂有特別含義,因為這句話由負責行刑者說出,而受刑者卻在羅馬及希伯來律法下被判死罪,指他褻瀆神及有意背叛該撒。與路加的重點稍有不同,馬太及馬可記下百夫長說話的後半段,指出百夫長體會到那受苦者的神聖一面。
紀念主耶穌基督,就選合適的十字架紀念祂
信主的人就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將來耶穌再來時,與天國有份。上帝審判時,希望大家能挺得住。不信主的趕快向神認罪悔改,神要向你們施恩典,願在天國一起讚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