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家酒店負責人求助記者,整個酒店被停電兩三天了,端午節定了那麼多桌,現在沒辦法給客人弄了,後廚全部停電了,廚師們抹黑切菜做飯,冰箱全是肉。廚師說,看不見,做得多了,全憑感覺。一名墩子師傅說,現在把菜板放到窗口,擔心切到手。
酒店負責人說,酒店是充卡用電,每次去物業充電費,物業就說系統癱瘓,感覺是物業不想給酒店充電費。酒店不欠物業任何費用,物業為何不給酒店充卡呢?記者來到物業公司門口,恰好遇到了物業經理,物業經理不願意多說,說讓法務跟記者對接,說完轉身就走了。
記者十分疑惑,充電費還需要找法務人員?酒店負責人希望物業方給個理由,為什麼不充電費,今天當著記者的面把事情說清楚。物業經理根本不解釋,讓對接法務人員。後來物業經理叫來了「法務」。酒店負責人一看,管後勤的怎麼成了法務人員?
工作人員說,他沒說自己是法務,轉供電是國家明文規定不允許的,電力公司,市場監管局,都不允許這麼做,物業方也沒有義務給酒店充電供電。記者致電供電公司,對方表示,沒有任何相關部門不讓轉供電,物業公司應該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法務」被啪啪打臉,轉身離開。
酒店負責人繼續追問物業經理如何解決,物業經理說:「我牛不過你們。」物業經理的意思是,「法務」已經叫過來了,該解釋的解釋了,其它的他也不清楚。記者質疑,業主遇到問題了,電費充不了,作為物業經理,什麼都不清楚?物業經理稱已經找人對接了。酒店負責人反問人呢?
物業經理說,談不攏對方不是走了。對於這件事,該怎麼處理,物業經理一直沒有給出解決辦法。物業公司不給酒店充電費,到底意欲何為?面對記者的採訪為何躲躲閃閃,不直面解決問題。
酒店停電,每天損失幾千上萬,責任誰來承擔?如果房子是房東的,酒店方應該要求房東履行義務,房東去跟物業溝通,不然賠償損失。如果酒店房子是自己的,那麼物業肯定是不想幹了。從目前的情況上看,酒店的房子應該是租的,甚至有可能是房東跟物業商量好,以這樣的方式趕走酒店。作為物業方,不給酒店充電費,導致酒店的損失,物業肯定是要賠償的,即便是鬧到法院,法院也一定會支持酒店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