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政策有變」!夫妻離婚後房子歸誰?國家給予「答案」

2020-12-20 每日房說

據不完全統計,高房價帶來的「惡果」正在不斷出現,年輕人不結婚、不戀愛、不生育比例逐年攀升,不結婚是因為房價拉高了婚姻成本,女方要求婚姻「有房有車」案例比比皆是,讓許多年輕人變得力不從心;不戀愛是因為高房價讓戀愛變得物質化;不生育是高房價讓年輕人背著沉重房貸,每月月供給完後剩餘消費錢就不多,不是不生而是不敢生。

毫不誇張地說,高房價正在慢慢「毀掉」年輕人。

2021年起「政策有變」!男女離婚,財產分不再是各佔50%?

一些幸運年輕人得到家裡幫助,湊足首付進入婚姻殿堂,但卻發現沒有當初想像中的美好,每月高房貸以及生活中的瑣碎事總是成為大家爭吵對象。在房說君看來,婚姻既需要有雙方愛情做基礎,同時也需要物資的「麵包」來調和。

在現實中因為買房才能入門的婚姻,最後因為房子而離婚的也屢見不鮮,一旦男女離婚了,家裡現金、房產、車是各佔50%嗎?按照《舊婚姻法》裡規定,男女雙方在家中的財富都按照50%來平均分割。這樣的好處就是保證了婚姻裡男女平等地位,無論是房產還是財富處理;弊端就是沒有婚前財產概念,容易讓男/女財產被大量分走。

不應該讓結婚離婚成為投機者「不勞而獲」的漏洞。

婚姻是雙方共同經營家庭,男女在離婚後也不能毫無限制地把財產各佔50%來分割,這樣勢必會導致一方財產受到損失。顯然國家意識到了這點,在今年通過的《民法典》裡就針對夫妻離婚後現金、房產、車等分割進行新規定,從2021年起「政策有變」,男女離婚後財富不再是各佔50%來分割。

夫妻離婚後房產歸誰?國家一錘定音,給予了「答案」。

《新婚姻法》的出臺,增加了婚前財產的概念,使得離婚不再是「劫富濟貧」,但是讓大家糾結的還有一個問題:夫妻離婚後,房子要歸誰?

對於這個問題,國家一錘定音給予了大家「答案」,從2021年1月1日起,離婚有了新規房產分割統統都按新規辦,要注意的是這3類房子是不能分割的。

1.婚前,男/女到公證處進行登記的房產、現金、車,這些是屬於婚前財產,在夫妻離婚時是無法進行分割。

2.一方在結婚前已經購買的房子,需注意的前提房子必須是全款購買,後期沒有月供的。

3.在婚姻期間,男/女個人獨立全款購買房子,在房產證上登記了另一方名字,就需要證明是個人資產購買,離婚時才不會被風格,否則會跟對方各佔50%產權。

對於國家給予的「答案」,說明在明年起離婚財產分割「政策變了」,更加傾向於保護個人財產,房說君以為這才是男女平等的標誌。回到最初問題,男女離婚後,房子應該歸誰?除了以上3類不能分割房子外,另外兩種房產是必須分開各佔50%產權:

1、根據新規,雙方在婚後購買房產無論有沒有寫對方名字,都需要進行分割。例如在婚後才購買房子,在沒有明確公證登記時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管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在離婚時男女雙方各佔比50%。

2、婚後買的房子不管使用誰的工資購買或是還房貸,也都屬於共同財產,必須分割,這點是「新政策有變」明顯特徵。說白了,結婚後無論男方女方誰的收入都算作是共同財產,不管還房貸使用誰的工資,都是雙方共有資產,也是男女各佔50%分割比例。

在《新婚姻法》中,國家給予的「答案」是婚後共同買房,期間房貸以及房子升值後的部分,都需要雙方各承擔一半;另外,新規還會綜合考慮男女結婚時間時間線,來對房子、現金、車等財產進行分割,確保相對較公平公正處理。

房說君有話說:男女離婚本來就不是喜慶事,對於家裡共同財產處理原則上應該按照各佔50%來分割,但離婚更不是「劫富濟貧」讓身無分文一方分走對象大部分資產。對於這樣情況,國家一錘定音給予了「答案」,房產分割統統都按新規來辦理,至於夫妻離婚後房子歸誰的問題,2021年起《新婚姻法》就有了詳細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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