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Metoo的背後,我們更應該反思什麼。——現象與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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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裡因為劉瑜發出一篇關於「metoo」事件的長文,已經有好友互撕到決裂。
有人說中國的「Metoo」很珍貴,劉瑜這無疑是在潑冷水。
她們對劉瑜的觀點逐一進行反駁,仿佛是在為所有受過傷害的女性代言,捍衛她們發聲的權力。
其實,越是強烈情感衝擊的事件,我們越是需要保持冷靜。
Metoo運動在中國還僅僅是一個萌芽,這對於幾千年封建文化禁錮的女性來說,這種行為需要保護和支持。
關於劉瑜的文章,最大的爭論並不是那些有實錘的事件,而是那些處於邊緣或者模糊地帶的性騷擾。
這就是為什麼蔣方舟與易小荷兩位女士說出自己曾被性騷擾的事件後,持續發酵的原因。
—02—
關於性騷擾,有沒有清晰的定義?
是否存在某些女性濫用這個名詞,以此作為對男性實施汙名化的手段呢?
譬如:娘炮。
在法律上,性騷擾,指的是騷擾者向被騷擾者做出不受歡迎的、與性有關的語言或舉動。
但是「不受歡迎」這個詞,並不是很好限定。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擁有著獨立的思維,對不同的事件也會做出不同的理解。
有個詞語叫半推半就。
不太明確的拒絕反而會讓女性更有性吸引力,男人可能會將隱晦的拒絕理解為害羞。
這就出現了男性認為這是再正常不過的,而女性覺得自己沒有受到尊重,引發了不舒服的體驗。
也許,這也是性騷擾事件,大部分發生於熟人與熟人之間的原因之一。
—03—
基於被騷擾者的感受,就可以被界定為騷擾嗎?
我們來假設幾個場景:
場景一:
一個男孩對女孩有好感,在兩人沒有確認關係的前提下,男孩直接問女孩要不要去開房。女生可能會很憤怒,在她看來這就是性騷擾。
場景二:
一個顏值高的男性,誇讚一個僅僅是點頭之交的女同事很性感、大長腿、豐滿。如果這名女同事是內向而保守的,這些敏感詞彙,就可能讓她感覺自己被冒犯了,認為這是性騷擾。
場景三:
一個反感的男人追求她,說了一些比較曖昧的話,在這些話語中帶著性的色彩,她可能會非常厭惡,並且認為這是性騷擾。
但是,我們身邊也存在這樣的女孩子——她們接受並喜歡這樣的誇讚,認為這是自己有魅力的表現。
我曾經跟一位女性經理聊天,她說到自己拿項目,在酒桌上有時也會遭遇到鹹豬手。
說到這裡的時候,她很坦然。
「摸一下大腿,摸就摸一下唄,有什麼大不了的,但是如果再有進一步的舉動,我就不會給面子了。」
頗有一種大姐大的風範。
職場女性在這樣的場合中遭受性騷擾十分常見,這是女性的劣勢,也可能是優勢。
女性通過自己的性別身份在某些情況下更容易獲得資源,而這樣的性別優勢同時又隱藏著危險。
所以,女性有時更需要去設定自己的邊界。
如果男人對自己做了什麼舉動,就要明確說出拒絕。
拒絕本身是需要極大的勇氣,雖然這可能會讓關係破裂,項目受到阻礙,或者由此影響自己的前途等等。
每個人對於騷擾所設定的邊界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感受上也就有了天壤之別。
—04—
性騷擾不僅僅針對女性,男性也會遭遇性騷擾。
為什麼同樣的行為,發生在男性與女性身上,只有大數會被女性感受為性騷擾呢?
這是因為,現今社會,男性大多處於強勢地位,而女性處於弱勢地位。
不僅如此,在兩性感受以及認知上,男性與女性也存在差異。
男性遭遇基友和女人的「性騷擾」時,可能不會感覺到自己被騷擾,僅僅是噁心一下。
這樣的現狀背後,是傳統男權塑造的強姦文化,是最根本的陷阱。
男人連掉到這個陷阱的可能都被取消了。
女性在這種被動關係中,會感到自己被佔了便宜,自己吃虧了。
在這種強姦文化下,女性的性道德感相對比男性要強的多,在過去,女人不能拋頭露面,如果被男人看見都有可能被認為是騷擾。
這就是為什麼,同樣的行為,兩性的感受卻天壤之別。
如果在這種固有模式下,試圖阻止性騷擾,註定會失敗。
因為兩性的定位,女人成了天生的受害者,這種受害者情結本身也是幾千年社會文化所強加的。
在提倡兩性平等的今天,女性可能更需要把自己從受害者的角色中解放出來,變被動為主動。
在社會高度發展的今天,女性在擇偶時要求對方要有經濟基礎,比如有房有車,這恰恰是把自己的擺在了一個弱勢的、依附的位置。
某些程度上,連女性自己也認同這樣一個觀點:只有男性才能享受女色,享受性快樂,女性需要保持矜持。
韓寒曾經在採訪時說,「如果一個女人答應跟男人單獨吃飯,看電影,就是答應跟這個男人上床了。這是我心中一向的推理,可以牽手就是可以做一切了」。
所以社會對女性有著這樣的誤解:
女性如果在不恰當的場合衣著暴露,那她本身就是行為不端;
如果女性自己交了很多男朋友,她就是行為不檢點;
如果女性在飯桌上經常跟男性有肢體上的接觸,她就是很隨便的人。
這些所謂的標籤是男性給女性強加的,並最終被部分女性所認同了。
這次的Metoo事件,根本不是兩性的戰爭,而是牽涉到權力結構、社會資源、文化身份、角角認同等諸多因素。
Metoo讓一大批公知和名人倒下,所以,正如劉瑜一樣,站出來持不同的觀點,就會被人所詬病。
社會輿論明顯地被情緒所左右,而不是被理性所支配。
當然劉瑜可能過於理想化,即便是在美國,想要通過法律去維護女性的權力也是困難重重,所以她在文章中提到的重點是,如何有效發出自己的聲音,女性如何去保護自己。
而在這個層面上,女性對自己如何認識的,可能更為重要。
Metoo運動不僅僅是對那些擁有權力的男性敲響警鐘,更是對女性意識覺醒的一次推進。因為女性發出自己的聲音,本身就是開始面對自己的羞恥感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