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下個月預產期了,生育後保險費用可以報銷嗎?生育保險可以報銷哪些費用?
我曾經從事人事工作多年,比較熟悉社會保險相關工作。生育報銷報銷是有前提的,符合規定的才可以報銷,並且是有限額的。具體要看參保地的相關政策及規定,全國並不統一。比如北京地區的政策是,門診產檢費用報銷的上限是1400元,另外掛號費,也叫醫事服務費,最多可以報400元。
生育保險可以報銷因分娩產生的門診產檢費用及住院生產的醫療費用,也可以報銷計劃生育手術相關費用,另外還可以給予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俗稱產假工資。
下面以北京地區的政策為例,詳細介紹。
1、報銷前提
(1)正常分娩報銷條件
我總結了一下,要符合「9121」規定。
所謂9:指分娩前生育報銷連續繳納滿9個月;
所謂12:分娩前連續繳費不夠9個月,分娩之月後連續繳費滿2個月;
所謂1:分娩當月生育保險處於正常繳費狀態。
(2)計劃生育手術報銷條件
計劃手術當月生育保險處於正常繳費狀態。
2、報銷標準
(1)門診費用
分為掛號費和門診產檢費,分別有各自的報銷限額。
產檢掛號費:現在叫醫事服務費了,符合劃歸醫保部分支付的最多報銷400元,劃歸個人支付部分的不予報銷。報銷方式為手工報銷。
門診產檢費:報銷上限為1400元,含檢查費、治療費和藥費。報銷方式為手工報銷。
(2)住院費用
報銷上限為3萬元。報銷方式為在京分娩的,住院出院時直接報銷結算。符合醫保目錄,劃歸生育保險報銷支付範圍的直接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無需個人墊付。劃歸個人支付部分的個人直接結算。在外地分娩的,報銷方式通常需要手工報銷。
(3)生育津貼如何計算
生育津貼=本人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度所有參保人生育保險的平均繳費基數/30*產假天數
(4)產假天數如何計算?
正常分娩:2012年4月28日(含)以後,正產差價為98天,難產的另外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個孩子,額外再增加15天。2016年1月1日之後生產的,獎勵假一律為30天,不再有晚育假,當然也不再有晚育津貼。
計劃生育手術:不滿16周流產,流產假15天;16周-28周流產,流產假為42天;超過28周終止妊娠,參考正常分娩,享受產假天數為98天。
3、部分常見問題
(1)參保人生產前連續繳費不滿9個月,生產後也不符合連續繳納12個月的相關規定,但生產時已滿24歲,生產當月處於正常繳費狀態,可以申請享受晚育津貼嗎?
不能。
(2)晚育津貼和生育獎勵假津貼可以同時享受嗎?
2016年3月23日以後不能。2016年3月23日(含)以前分娩的,生產當月正常繳費,女年滿24歲,初次生育的,才可以享受晚育獎勵假和晚育津貼。
(3)單位生育保險費用欠繳,欠繳期間生育保險能報銷嗎?
不能。欠繳期間參保人的生育保險待遇由單位參照生育保險相關標準負責支付。
(4)難產怎樣認定?
生產時採用剖宮,產鉗助產,胎吸,以及刮宮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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