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拾荒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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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長輩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品德,也是華夏文化圈和異域文化最明顯的區別之一。中國人的孝順之觀念可以說自上古就有之,傳到後來越來越重視。隋朝延續至清朝的法律中有遇天下大赦而罪無可赦的「十惡之罪」,其中就有不孝之罪。而在隋朝之前,統治者們對孝道也非常重視 ,只不過很少納入重罪之中。
比如古代帝王的諡號之中一般都是要加上「孝」字,漢朝除高皇帝劉邦外,其餘實際稱帝執政的劉姓皇帝的諡號中都帶有孝(光武帝:???),像漢武帝為漢孝武帝,漢宣帝為漢孝宣帝等。由此可見古代對「孝」該有多重視。甚至為了弘揚孝道還專門彙編了許多古代孝敬事跡組成「二十四孝」來宣揚孝道。
然而雖出發本意是好的,但「二十四孝」中有很多的事跡並不都是值得學習的,有些事跡在行事上還異常詭異,令人很難贊同。就比如下面幾例,簡直令人細思極恐!
埋兒奉母
「埋兒奉母」主要講的是有一東漢人,名為郭巨。他因分家時獨自不要家產而選擇奉養老母親,可自身又無什麼商業才能,於是慢慢家道中落,到了後來已經快到無米下鍋的地步。無奈之下,只好和妻子商量:兒子和母親不能同時贍養,現今來看,只好埋了兒子,省下口糧侍奉母親。
就在挖坑之時,忽現天賜良金,於是有了足夠的錢財,便可同時養育孩子和贍養母親了。
「埋兒奉母」這個故事看似是至誠的孝道事跡,然而有兩個點很值得推敲。
一是為了贍養母親而將孩子活埋,以求節省口糧給母親。先不說一個小孩子能吃多少口糧,就單單說郭巨的老母親日後必定會知道這件事,以老人的想法來看,她的繼續生存就是建立在活埋孫子之上,必定會鬱鬱而終,那郭巨夫婦是孝順還是不孝?假若老母親知道孫子這樣子能讓她活下去,反而開心享受,那這樣「冷血」的長輩是否真的值得孝敬?
二就是「天賜良金」可以完全確定不可能是老天的事,那麼如果這個事跡是真的,「埋兒奉母」之事可能是掩蓋金子的來源而捏造出來的。或者沒有挖到金子,而孩子最後也被活埋。這又回到了上面的那一點上。
從這裡看,「埋兒奉母」不僅價值觀有問題,真偽度上也值得考究。
扼虎救父
網上盛行的「滑鏟」其實早在晉朝就有這種行為。晉朝人楊香,十四歲時和父親上山割稻子。忽然從山上跑下來一隻猛虎,直接將楊香父親叼走。楊香此時手無寸鐵(鐮刀:???),在這情急之時,直接跳到猛虎身上,用雙手扼住老虎的脖子。片刻後,猛虎喘息困難,遂放開楊香父親,往深山逃去。
以華南虎為例,平均體重150公斤,身長2.6米,咬合力450公斤。就這麼一個龐然大物,要說武松喝醉了膽大敢去挑戰還能有點可信,但要說一個十四歲的少年,赤手空拳掐住老虎的脖子能夠讓老虎退縮,這不是比「滑鏟」還要「滑鏟」?當然,這份孝心是值得表揚的,只是這事跡未免也太假了一點。
湧泉躍鯉
還是東漢時期,有一人名叫姜詩,他運氣比較好,娶了一個相當賢惠孝順的妻子,名為龐氏。姜詩的母親有兩大嗜好,愛喝長江水,喜吃長江魚。但因為住的地方距離長江有點距離,於是龐氏每天都要早早起來去挑水買魚,以供養婆婆。可能是時至冬天,寒風特別冷冽刺骨,龐氏在回來的路上因為寒風的原因晚歸了一會兒,耽誤了飯點。結果姜詩認為龐氏這是開始對奉養母親不耐煩了,便一紙休書將龐氏趕回娘家。
姜詩母親得知這件事便要求姜詩去將妻子接回來。龐氏回來之後,天有所感,遂在姜詩家院的井中打通了長江地下水,甚至每天還有魚兒蹦出,這即是「湧泉躍鯉」。
不談事跡究竟有多誇張,單看姜詩對待妻子的態度很明顯就有問題。不問理由,只因晚點便能將相濡以沫的妻子休掉。漢朝舉孝廉,認為孝順的人執政也絕對佳,但姜詩此舉難道不是剛愎獨斷之行?雖然女性在古代的歷史地位不高,可如此沒來由的猜疑和貶低,一面捧高了孝道,一面又將女性的地位踩低,這樣的孝順事跡到現在還能大行其道?
二十四孝之中奇怪的孝道事跡遠不止上面幾個,比如還有嘗父親排洩物判斷父親身體的「嚐糞憂心」,行為正不正常不說,單就衛生情況而言,也是非常不適合倡導的。
聞雷泣墓
說了這麼多二十四孝中的詭異之處,當然不是為了表明古代孝道不可取,比如「聞雷泣墓」的事跡就非常正常且感人。但是時代在進步,思想在進步,我們要傳承不是指所有的東西都要傳承,而是有目的地進行甄選,去其糟粕,取其精華,這才是中華傳統文化的傳承。就比如新時代的「二十四孝」,既符合現代價值觀,事跡又感人肺腑,行為舉措又不誇張虛假。這才是對文化最好的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