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耳朵邊經常除了被灌輸「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外,還有最著名的「二十四孝」故事。這在中國娃娃的心裡,是常聽到的。
今天,我們就聊聊,魯迅先生眼中的《二十四孝》。
《朝花夕拾》中,魯迅回憶,自己最早收到的畫圖本子,是一位長輩送給他的《二十四孝圖》。
那本書很薄,只簡單地記錄著24個故事。在中國人眼裡,那裡面的故事,每個孩子都應該知道。魯迅童年不識字的時候,請人給他講二十四個故事。
聽完後他感慨:「『孝』有如此之難,對於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計劃,完全絕望了。」
在我的記憶中,我並沒有完整地讀完這些故事。只老師、父母經常提過,左右不過是教導你「長大以後,要孝順爸爸媽媽,爺爺奶奶」之類的話。
那時候父母口中的「孝順」,自以為是「聽話」,「從命」,等父母老了再給他們吃飯,保證他們好好活下去即可。
起初覺得做「孝子」不難,但是入了學,課本上印著「黃香溫席」「臥冰求鯉」,老師都念給我們聽,還要發表感想。
那時候,就覺得那些孩子好可憐,生命就這樣沒了。但是,大人們把這看作是「孝順」。等年紀大些,再聽到別人講這些故事,就可以理解魯迅口中的「做孝子之難」。
《朝花夕拾》裡,魯迅玩轉了一把黑色幽默,說了一個「郭巨埋兒」的故事,看了笑得肚子痛。
原文: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餘,忽見黃金一釜,上云:「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意思:郭巨,晉代隆慮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供養母親,對母極孝。後家境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母親疼愛孫子,總捨不得吃飯,把僅有的食物留給孫子吃。
郭巨深感不安,覺得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
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面寫:「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從此,郭巨不僅過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順的美名傳遍天下。
這個故事,我是第一次聽,很駭然。也覺得這樣的做法真的是「孝順」嗎?能理解魯迅是真的「討厭」這種孝順,這更像是封建社會的「愚孝」,毫無底線。
怪不得魯迅不願意做一個孝子,而更願意用筆去「批判」「諷刺」這些人和事。
童年的害怕,往往記得最深刻。他回憶到:
「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景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正是我麼?」
讀到這裡,只能說魯迅真是個「可愛」的人,帶著調侃的口吻,卻揭露出這一封建迷信。
為什麼這麼多人喜愛魯迅?我想也有他的黑色幽默和「真性情」。看完魯迅的文章,你心裡就會奔出一句話「哇塞,這就是我的想法。」不同的是,我不敢說,他敢。
對於「孝」,我個人也不喜歡。就像父母年邁了,總喜歡看那些「孝順、敬老」的文章、視頻,然後還會將手機舉到你面前,讓你看。這是什麼意思呢?
有時候,我們是不是將「孝」曲解了。很多時候,更像是用這個詞去馴化一個人。人人都在說要孝順,卻很少有人先教孩子學會愛。
這種畸形的「孝」也是不應該提倡的。就像之前曾任過幼兒園老師,因為我們所在的是國學幼兒園,自然天天用「傳統文化」薰陶孩子。
《二十四孝》、《弟子規》、《千字文》是孩子的必備功課。尤其《弟子規》,是每個孩子入園都要學習的。
《弟子規》是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後經清朝賈存仁修訂,改名為《弟子規》。全文360句,共計1080字,它規定學生在生活中,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姐妹,又規範了學生日常生活中的一切行為舉止等。
讀起來容易,做起來很難。像「父母責 須順承」「親憎我 孝方賢 」「親有疾 藥先嘗」等。舊社會裡,將「孝」的標準拔的太高了,反而讓老人家覺得子女的行為不夠「孝順」。
放在現代社會,也經常這樣。老一輩的人總在外人面前抱怨子女不夠孝順,互相拿子女比較,聽著還是很心寒的。所以,辯證來看,對「孝」還是應該「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所以,能從魯迅對二十四孝故事的諷刺裡,找到共鳴。對封建傳統社會,宣揚的畸形「孝」。
可見,魯迅先生是想做「孝子」的,但他更覺得孝順應該理智。「孝」應該是內心使然的一種舉動,而不應該被規範做哪些事才能被稱為是「孝」。
對你來說,「孝」應該怎麼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