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渝北兩名案外人員妨礙執行公務被罰10000元

2020-12-27 法制網

  法制網訊 記者戰海峰 通訊員楊楓 楚侖  「我們的執行過程有錄音錄像,請你們二位迅速離開並配合執行,如果妨礙法院執行公務,你們將承擔罰款、拘留甚至刑事責任。」近日,重慶市渝北區兩名案外人員因妨礙執行公務,被渝北區人民法院罰款1萬元。

  「喂,是易法官嘛,我是申請人張晨(化名),我知道我案子被執行人邱彬(化名)的下落了。」2018年4月26日下午5點30分,渝北法院執行局幹警易夕寒接到了申請人張晨的來電。

  張晨電話中稱,4月27日下午3點,被執行人打算約張晨老公到一處茶餐廳商量還款事宜。

  對此,張晨特意向執行人員說:「如此大一筆款項,邱彬那麼長時間都沒有履行,現在肯定一時間也拿不出來,估計只是想託延時間,希望法院到時能對他採取拘留措施。」

  接到電話後,承辦人易夕寒眼前一亮,感覺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或許案件的突破口能夠就此打開。

  原來,張晨申請執行邱彬借款糾紛一案,已於2017年10月9日立案。

  立案之後,被執行人既不向法院報告財產情況,也不主動與法院聯繫,執行人員與其幾番溝通未果。

  據計算,被執行人連本帶息應向申請人支付400餘萬元,而今分文未付。然而,法院並未查到被執行人名下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人對此心急如焚。

  4月27日下午2點,執行人員與兩名法警便驅車前往張晨所說的茶餐廳處,並在附近設伏。

  3點10分,邱彬來到茶餐廳。易夕寒向邱彬出示了執行公務證並告知她要配合執行,前往法院接受訊問。

  但邱彬態度強硬,堅決不予配合,並揚言:「我寧願死在這裡,也不去法院。」

  邱彬話音剛落,茶餐廳附近突然衝出一男一女,拉扯著執行人員與法警不讓執行公務,同時大聲吆喝,稱絕不能將人帶走。

  經了解,二人是邱彬的妹妹以及邱彬的公司員工董某,他們是來給邱彬談判時「壯膽」的。

  「我們的執行過程有錄音錄像,請你們二位迅速離開並配合執行,如果妨礙法院執行公務,你們將承擔罰款、拘留甚至刑事責任。你們若是擔心邱彬,可以一起前往法院,見證整個執行過程。」雖然易夕寒多次進行告知和勸誡,但二人均不聽勸說,多次對執行法官和法警進行拉扯並用身體擋在警車旁邊,試圖阻止法院將邱彬帶走。

  在拉扯中,法警的手背多處被刮傷。

  回到法院,經請示,承辦人決定對邱彬等三人進行司法拘留。

  得知要被拘留,邱彬三人突然被嚇懵,方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我知道錯了,不該妨礙公務對抗執行,我還要上班,家裡還有孩子要照顧……」邱彬主動與申請人商量還款方案以求諒解。

  最終,在承辦法官的組織下,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

  和解協議達成,申請人對邱彬等三人的行為表示諒解,請求法院不予拘留。

  法院考慮到三人確有妨礙司法人員執行公務的行為,且情節惡劣,對三人作出每人罰款10000元的處罰決定。

  三人對罰款決定書均無異議,並向在執行過程中手部受傷的法警鞠躬道歉,寫下了具結悔過書。

  此外,邱彬還向法院出具了承諾書,承諾將嚴格按照執行和解協議履行,若擅自違反和解協議,將自願承擔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刑事責任。

  截至目前,被執行人已按和解協議內容履行了第一期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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