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導語:本文是作者的的第二篇《出海復盤周報》,上周決定開始每周進行一次復盤與反思,圍繞三個關鍵詞談談我在過去一周中的新認知與新理解,名曰《出海復盤周報》。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這周在閱讀「有贊微商城」老闆白鴉的文章時,其中的一段話談到了中美電商之間的差異性,原文大意是:「中國的電商流量幾乎完全被淘寶等幾家電商巨頭所壟斷,但美國有50%的電商流量卻來源於Google搜索。」
我自己去年做了一年的出海服務電商,當時也觀察到類似的現象——美國用戶中有相當一部分都是在Google搜索和選擇商品,然後跳轉到一些第三方的小網站進行購買,而非直接去Amazon、Ebay這樣的大型購物平臺。
這一點與國內的差異還是比較大的,國內的用戶絕大多數會習慣於在淘寶、京東等大型的電商平臺購物;少量的人就算是去百度搜索,最終的流量也是去到了幾家電商平臺。
但以上只是我的觀察,為了驗證白鴉所言是否正確,我決定還是「槓精一下」,通過查詢了Emarketer、Civicscience等多家調研機構的數據,我做出了如下表格。
從上面的表格中可以看到:相較於美國,中國的電商市場表現出了更強的壟斷性,前四家電商平臺市場市場總份額達到80%以上。
而美國前四的電商平臺綜合佔比只剛剛過了50%,另外有47.6%的被歸到了其它一欄,而這47.6%中的絕大多數是通過Google搜索帶去的流量,所以白鴉說「美國有50%的電商流量來源於Google」——這句話基本是正確的。
那麼問題就來了,為什麼美國人更喜歡到Google上搜索和購買產品呢?
通過我的觀察和分析,總結了以下幾個原因:
電商平臺最核心的產品要素是「信任感」,國內用戶普遍更喜歡到淘寶購物而非去百度,首要原因在於淘寶提供了更安全可靠的交易環境。而百度頻出的虛假廣告問題,早就讓用戶喪失了對他的信任。
如果你在淘寶上購買了有問題的商品,你可以很便捷的進行退換貨以及獲得賠償,而同樣的事情發生在百度上,你大概只有自認倒黴。
但同為搜尋引擎的Google則不一樣,Google的價值觀中有一點是「Don’t do evil」,中文翻譯是「不作惡」——這一點可不是說說而已,在去年我們和Google打交道時深有體會。
去年我們做的是針對於北美市場的一個小的電商平臺,獲客的主要方式是Google搜索廣告。
但是有段時間我們的運營人員頻繁的收到Google的郵件,內容就是通知我們:我們網站的一些廣告關鍵詞被強行關停了,並且以後也不允許打該關鍵詞的廣告。
Google也不說具體原因,搞得我們是極為頭疼。
後來一番研究才知道,原來是我們在產品的描述上有些誇大的措辭,這些措辭被個別用戶給投訴了,才導致Google對我們進行頻繁的處罰。
確定這一點後,我們變得極其「卑微」——用戶只要對購買的產品有任何不滿意,我們二話不說直接「退款+道歉」;並且在產品描述上也是反覆修改,不敢出現任何誇大或過分的措辭。
後來Google果然就減少了對我們的處罰。
所以正是Google的這種價值觀和做法決定了用戶在Google裡搜索和購買產品時會擁有一個安全可靠交易環境;商家也會忌憚於違規後的高昂成本而變得小心翼翼,這為用戶在Google上搜索和選購商品打下了基礎。
另一個原因與PayPal的30天不滿意退款政策有關。
如果你在海外的電商網站上購買,它的下面都會統一寫一句「30天內不滿意可退款」;這句話其實是支付方PayPal的統一要求(PayPal相當於中國的支付寶,是北美支付的龍頭企業)。
在美國做電商,80%以上的商戶都會接入PayPal,如果用戶通過PayPal向商家支付了錢,但是對於購買的商品並不滿意,PayPal允許用戶在30天以內都可申請退款。
這個政策在實際執行起來其實有很高的人工成本,因為發生爭議時用戶會向PayPal進行投訴,PayPal需要查證商家是否存在問題,然後決定是否給予退款。
如果查證商家的確存在問題,多次之後Paypal還會對該商家進行處罰。
但PayPal的做法其實給在中小平臺上購買商品的用戶提供了極強的保障,就算是萬一被坑了,PayPal也會要求商家把錢退給你。
然而在國內,你如果在某個不知名的網站上通過支付寶或微信支付購買了商品,微信和支付寶本身不會給你提供任何退款承諾的。
「Google的強力管控+PayPal的退款承諾」兩者相結合,相當於是從源頭上對於電商交易環境進行了保障。
使美國用戶在任何一個交易網站上購物時,都不必擔心因商家問題而遭到坑害;這也使得數量繁多的小型交易網站得以存活,他們在Google上投放廣告吸引流量,從而解釋了為何美國的電商流量中Others佔比達到了47.6%。
去年我們所做的電商交易網站就是這Others中的一個。
還有一個原因是我的推測與觀察。
近幾年是美國社交電商全面興起的時間,大量的網紅在Facebook、YouTube、Instagram等社交媒體上誕生。
去年我曾經對Instagram上的網紅進行過一些調研,他們他們的年齡在25~40歲之間,職業大多是律師、音樂人、攝影師、記者、美食家還有健身教練等,他們對於個人IP極為重視;通過在社交媒體上分享自己的經驗和知識來獲得粉絲,然後進行積極變現。
在變現的手段上,他們極少會把流量導入到Amazon或Ebay這樣的交易平臺,這些交易網站一是無法凸顯他們的品牌個性,二是在售賣的商品上也有著諸多的限制。
他們會比較樂於創建自己的個人網站,一方面在個人網站上可以進行很好的品牌宣傳,分享自己的故事、作品等;另一方面還會售賣與個人IP相關的商品,還會發起捐贈、籌款等。
美國有大量的個人網站搭建工具,極大的提高了個人網站的便利性。
社交網紅的這部分交易流量也自然被分到了Google裡,而中國網紅們絕大多數會把流量引到自己的淘寶或微信店鋪。
最近聽到的兩個故事都開始讓我對「視頻網紅們」有格外的關注。
一個是國內某個小眾的電影網站,他們主打一些特殊類型的電影和電視劇,網站成立初期每天都是幾千的新增流量。
但突然有天平臺擠進了近5萬的新增用戶,運營團隊很好奇這些用戶是從哪裡過來的;一番追尋下來才發現是某個大V在抖音解說一部電影,然後評論區有人就詢問這部電影在哪裡能在線觀看?另一個人就回答說是在XX網站。
這個視頻有100多萬的播放量,自然也就給他們的網站帶來了5萬新增。
另一個故事是國內某個做出海電商的平臺,他們的產品初期每天都是幾百的新增;後來有一天突然來了近10萬用戶,一查才發現是他們網站的「拉新激勵」引起了一群YouTuber的注意,這些YouTuber們上傳了多個與他們平臺相關的介紹視頻,從而帶來了近10萬的新增。
這兩個故事都在提醒我:新興的視頻平臺可能會成為產品重要的流量來源。
我自己算是一個深度的視頻網站用戶了,每天晚上回到家至少會在bilibili和YouTube上觀看兩個小時左右的視頻,對各種科技、遊戲、影視、音樂、紀錄片類的內容,我都有著濃厚的興趣。
通過我對一些視頻創作者的觀察發現:很多視頻創作者們其實都是在「用愛發電」,意思是很難賺錢。
以YouTube為例,YouTube主要靠廣告分成來激勵創作者——廣告分成則與視頻的觀看群體高度相關。
同樣一個視頻,如果它的觀看者都是北美用戶,那麼千次播放帶來創作者收益可能就有5~10美金;而它的觀看者如果都是中國用戶,那麼千次播放帶來創作者收益可能就只有5~10人民幣。
5~10人民幣在國內的話,也就意味著你的視頻播放量每天需要達到10000次,你才可能獲取不到100元——這個錢明顯難以養家餬口。
絕大多數的視頻創作者們獲得的收益都要遠低於他的支出(頭部玩家另當別論);所以他們就需要通過其他方式來進行變現,可能是接廣告、也可能是導流到電商平臺等。
所以我最近在考慮的一個產品策略就是把YouTube網紅們變成我們的產品代理,除了YouTuber本身有著極強的變現訴求外,還基於以下兩點考慮:
當然與把YouTuber們變成代理的前提是有一個體驗不錯的產品,並且產品能夠與YouTuber們的屬性契合起來。
在最近一個印度網紅為了200盧比(20人民幣)向我們多番討要後,我更堅定了以上的認知。
用那個網紅的話說就是(原文):I have only one Resources for income it is refers income but it now come so it is very difficult for me!(起因是他幫我們拉了用戶,但是系統計算錯誤少給了他錢)。
起初剛做產品那會兒,我還比較稚嫩,當時所在的開發團隊是一群人均年齡30歲以上的資深程式設計師們。
每次開需求會,我都會比較緊張,生怕說錯了什麼被大家鄙視。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稚嫩感已經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滋生起的自滿心態。
我是怎麼發現的呢?
上周在聽另外一個產品經理給開發過需求時,我突然發現他整個需求壓根沒「評審」,完全就是在給開發講我們接下來要做什麼;至於這個需求本身是否合理,相關的數據情況、對用戶的影響等等,他幾乎是隻字未提。
所以開完會我忍不住說道:這次會議很失敗,壓根沒起到需求評審的目的。
會後我反思好像自己開會也是這樣,每次在構思新需求的時候,都會儘可能的與運營、設計、推廣等進行充分討論;而等到真正和開發團隊過的時候,我反而較少介紹改動的背景,而是直接的講我們接下來要做什麼。
我心中的潛在想法是:開發團隊能夠提供的有效建議比較少,所以就沒必要過多的探討了。
但這樣帶來的問題就是:時間長了,削弱了開發團隊對於產品的參與感,會逐漸讓開發感覺——反正產品都是你定義的,我們就按照你的要求做好了。
剛做產品時的那種小心翼翼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長期做產品帶來的底氣,這種底氣時間長了讓人自滿、自傲,進而缺少了對開發團隊基本的敬畏感。
所以我認為如果一個團隊裡,開發不關心業務、與產品出現了割裂,產品經理至少要負一半責任。
我現在已經開始進行調整了。
旺仔九號,微信公眾號:產品深網,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心理學碩士,目前從事出海網際網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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