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去派出所換新身份證,陳女士還不知道自己被「死亡」一年多了。
要不是去換二代身份證,陳女士還不知道自己「死亡」一年多了,而且戶口也早已註銷了。這到底是咋回事?
一直住在村裡
村委會卻證明她已「死亡」
32歲的陳女士是灃東新城鬥門街辦落水村人,考慮二代身份證馬上到期了,7月22日,陳女士在丈夫陪同下到鬥門派出所辦理新的身份證。照完相,民警的問話讓陳女士有點吃驚。「民警先是問我戶口有沒有註銷或變動過,我說沒有,結果另一個戶籍民警給我說,我的戶口被註銷了,說我是因『重大疾病死亡』註銷的,還有醫院的證明。我人活得好好的,咋就死了呢?」陳女士說,自結婚後,她一直住在落水村,就沒離開過,身體也好好的,更沒住過院。這些年家裡也沒有人去世,出現這樣的情況她想不明白,而且越想越氣。
在派出所,陳女士看到了那份證明,發現是村委會2017年10月份開具的。「民警說,他們是根據村上開的死亡證明銷的戶,是村上工作失誤,讓我去找村上。我回到村裡找到開證明的人,他說他沒開過這個證明;找隊長、找主任,都說不知道。」好好的一個人被「死亡」,一想起這個事,陳女士就異常激動。她說,她就想知道問題到底出在哪兒。
派出所拿來名單
村會計蓋章時沒核實
7月26日下午3點,記者來到陳女士家。從她拍的死亡證明上,記者注意到,這份證明內容是一些名字和各自對應的身份證號。最後一個,正是陳女士的名字和身份證號。末尾寫著:「以上人員已死亡,現建議銷戶」。落款為落水村村委會的公章。
陳女士說,平時她跟著丈夫一起跑貨車,這些年沒出過遠門,沒有使用過身份證和戶口本,要不是這次換新身份證,她還發現不了這個問題。另外,這兩年她都正常繳納農村合療費用,也沒人發現她人「不在」了。
隨後,記者與陳女士一起來到落水村村委會。當年負責蓋章的何師傅是村裡的會計,年紀比較大。他說,村民的正常死亡證明,要村醫療室先出證明,拿到街辦衛生院再開證明,然後報到民政部門,村上從來不直接給派出所出死亡證明。「當年的片警拿過來一些名單,問我哪些人是落水村的,說是人死亡了,讓村上開個證明,我就給蓋章了。」何師傅說,陳女士是年輕人,村裡有沒有這個人他也不是很清楚,想著是公安機關拿來的東西,肯定不會有錯,他也就沒核實。
戶口已重新辦理
戶籍民警稱是他們弄錯了
下午3點半左右,記者與陳女士及家人一起來到鬥門派出所,戶籍民警為陳女士補辦了二代身份證。事發當天,派出所也重新給陳女士辦理了戶口。
說起陳女士被「死亡」銷戶一事,一位戶籍民警承認是他們弄錯了。這位戶籍民警解釋說,2017年的時候,公安機關與原計生部門聯合開展了一項工作,針對一些疑似死亡的人進行核查。「我們拿到名單後,因為沒有辦法確定,就讓民警拿到村裡讓村裡核實。如果人確實不在了,村裡要開個證明,可能是村裡沒有理解我們民警的意思,才出了這樣的差錯。」這位戶籍民警承認他們的工作不細緻,僅憑村裡的證明就進行了銷戶,沒有通過其他方式再核實,並向陳女士表示了歉意。
對於陳女士「醫院還開有她因重大疾病死亡的證明」的說法,戶籍民警稱,實際上並不像陳女士說的那樣,派出所只有村上的證明,沒有醫院的死亡證明。
文/圖 記者張志傑 實習生靳中昌 徐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