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約架砍死人民調解員,這兩人犯故意殺人罪為啥沒判死刑立即執行?

2020-09-27 寶雞政法

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 供圖

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9月25日,記者從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當日上午,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在阿壩縣人民法院大審判庭對被告人扎西降措、奪傑才讓故意殺人罪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高級法官秦海擔任審判長。

案件回顧:私下約架,砍死他人後逃逸

2019年4月5日,被告人奪傑才讓為解決其兒子與奪某女兒間的離婚糾紛,邀請被告人扎西降措等人,與奪某邀請的被害人夏周(人民調解員)等人參與調解。調解時,扎西降措、奪傑才讓與夏周發生矛盾。

2019年4月7日,夏周和扎西降措、奪傑才讓通過電話相約見面解決矛盾,三人在紅原縣邛溪鎮玉龍社區夏草場見面後發生打鬥,打鬥過程中,扎西降措、奪傑才讓用刀捅刺、砍殺夏周后逃逸。經阿壩州公安局物證鑑定所檢驗鑑定,被害人夏周系肺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合併顱腦損傷死亡。

2019年8月13日,奪傑才讓、扎西降措到紅原縣公安局投案。

被告人奪傑才讓和扎西降措 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判決結果:構成故意殺人罪,一人死緩一人無期徒刑

阿壩中院判決,被告人奪傑才讓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扎西降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為什麼這麼判?

被告人奪傑才讓、扎西降措作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在主觀上應當知道自己用刀亂捅亂刺、砍殺他人會導致他人死亡的後果,仍在打鬥過程中用刀肆意捅刺、砍殺夏周,事後逃逸,造成夏周死亡,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

作案工具 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 供圖

二被告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案發後,雙方親屬達成賠償協議,並已實際給付,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本案系因鄰裡糾紛、民間矛盾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法【1999】217號)的規定,結合二被告人自首、賠償等情節,對二被告人不宜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私下約架不可取。在處理糾紛時,身為人民調解員的夏周與對方私下約架,帶刀前往草場,與二被告人用刀互砍,對本案悲劇的升級有直接影響,具有一定過錯。

驅逐協議無效。當事人雙方自行籤訂的調解協議書中有「扎西降措、奪傑才讓出獄後不得在阿壩州境內生活,奪傑才讓的兒子格日澤讓在近10年之內不得在紅原縣以及麥窪鄉、色地鎮出入,10年之後及有生之年不得在色地鎮及麥窪鄉出入及生活。扎西降措的哥哥東周和弟弟久西甲,在7年內不得在麥窪鄉鄉鎮和麥窪鄉境內的牧場出入」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等規定,該內容違法,該院不予認可。


轉自:四川在線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免責聲明:本文已註明轉載出處,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作任何商業用途。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私信聯繫我們刪除,謝謝。

相關焦點

  • 阿壩州這起故意殺人案判了,兩被告一死緩一無期
    阿壩中院這麼判被告人奪傑才讓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扎西降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本案系因鄰裡糾紛、民間矛盾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法【1999】217號)的規定,結合二被告人自首、賠償等情節,對二被告人不宜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 死刑!立即執行
    今天上午10點,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7.6」重大暴力襲警案進行公開一審宣判,被告人馬偉兵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被告人馬洪兵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2020年8月14日,淮安市重大暴力襲警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馬偉兵、馬洪兵因涉嫌故意殺人罪
  • 故意殺人未遂,一律不判死刑嗎?這條法律不答應
    所以,刑法裡有一條大家都熟悉的,專門針對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罪名。那就是【故意殺人罪】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男子得知前妻再婚竟殘忍殺害前嶽父母 法院:犯故意殺人罪,死刑!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法院判決:被告人李天雲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9年3月,李天雲因犯盜竊罪被東坡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此前已被羈押)。2019年8月28日,李天雲刑滿釋放。出獄當天,得知遊某君再婚的消息,李天雲與遊某君姐姐取得聯繫,向其索要賠償未果。當天深夜,李天雲攜帶一把剪刀前往遊某君父母家中,趁兩人不備用剪刀向兩人行兇後離開現場。經鑑定,遊某君的父親和母親均為失血性休剋死亡。
  • 暴力襲警致2人死亡,馬偉兵、馬洪兵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2020年11月24日,由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馬偉兵、馬洪兵二人重大暴力襲警案公開宣判。宣判現場,淮安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劉月進等作為案件公訴人出席法庭,並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經法庭審理,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和量刑意見,以馬偉兵、馬洪兵犯故意殺人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判死刑立即執行,一般還能活多長時間,什麼時候執行死刑?
    犯罪嫌疑人犯了重大罪,經法院審理而被判處死刑,決定不上述或終審判死刑,在死刑前面往往會有「立即執行」的字眼。雖然是立即執行,但其實罪犯還能夠活一段時間後再執行死刑。那麼,判死刑立即執行的一般還能活多長時間?下面,小編來為大家介紹相關知識。
  • 死刑,立即執行!齊齊哈爾6.28特大入室殺人案判了
    12月14日一起因網戀引發的故意殺人案在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齊齊哈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成軍出庭支持公訴兩人分別居住在臨近的兩個縣城,可兩人見面後相處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袁某某提出分手。6月份的一天,趙某某來到袁某某所在縣,欲找其問清分手的原因,但因袁某某不接他電話,微信、簡訊也不回復,趙某某十分氣憤遂產生了殺袁某某的念想,隨後購買了單刃尖刀、撬棍、鋁合金梯、斧子、板帶、鐵絲等作案工具。
  • 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 !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12月23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案公開宣判,認定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與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 為「情」起殺意開車撞情敵 犯故意殺人罪,被追究刑責
    近日,欽州市欽北區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廖某某有期徒刑3年,扣押在案的刀套一個,依法予以沒收,其他物品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廖某某為了貸款買房,於2018年和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但兩人仍然一起生活。廖某某曾經向前妻提出復婚,但遭到拒絕。2019年6月,廖某某的前妻認識了呂某,兩人於今年發展成同居的男女朋友關係。
  • 行為人持械多次打擊頭部等重要部位致人死亡應構成故意殺人罪——田X傑故意殺人死刑覆核、田X傑等故意殺人案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田X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田X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田X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田X宏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田X傑、田X傑、田X龍、田X宏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X孩、李X霞、李強、李會霞、張映平經濟損失人民幣(
  • 女犯懷孕不執行死刑?那流產了,生完了,還接著死不?
    可這個孕婦因為懷著孕,雖然犯故意殺人罪,但免於死刑。當時許多人就說,孩子可以生,但為啥不等她生完孩子,再做掉她。如果真的就不用死了,法律為啥這麼規定?海量資訊時代,關注我,也好彼此相認啊黑龍江孕婦為丈夫獵豔案,丈夫執行死刑
  • ...砍死妻子被判死緩 服刑期間五次暴力重傷他人 如今可能被撤銷緩刑
    鑑於該案是婚姻家庭糾紛引發的犯罪,法院沒有判處吉星鵬死刑立即執行,而是緩期兩年執行。但吉星鵬在緩刑期間,多次採取暴力手段攻擊其他犯人,致兩人輕傷。2017年11月下旬,南京中院以破壞監獄秩序罪判處吉星鵬有期徒刑三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獲悉,目前,吉星鵬已經上訴至省院,該判決尚未生效。
  • 保安校內砍傷41名師生,故意殺人罪怎麼判
    一、保安校內砍傷41名師生,故意殺人罪怎麼判  1、犯本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2、犯本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 !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與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二十萬元。安徽省阜陽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左德剛、陳永宣、楊士慶犯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左德剛等五人犯盜竊罪向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此案歷經法院多次審理,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曾兩次不予核准對左德剛的死刑判決。
  • 正義拉直左德剛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的問號
    2020年5月25日,安徽高院作出(2019)皖刑終105號刑事判決,撤銷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阜刑初字第00086號刑事判決的第二項,即:被告人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也就是說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不成立,無罪。該判決只以左德剛犯盜竊罪和撤銷其此前在上海一起故意傷害罪的緩刑,判處左德剛有期徒刑九年。
  • 【關注】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 !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12月23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案公開宣判,認定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與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 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為何改判?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光明12月23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案公開宣判,認定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與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 趙正永為什麼沒判死刑?
    為什麼沒有判死刑立即執行?這樣的判決公平公正嗎?未來像趙正永這樣的貪汙受賄的官員判決都不會判死刑,立即執行?為此,記者採訪了陝西省法學會法律文化研究會副會長、陝西法正平安律師事務所主任/首席創始合伙人張平安。
  • 故意殺人犯王偉依法執行死刑
    10月2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王偉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12月28日對被告人王偉故意殺人案進行公開宣判,認定王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罰金二千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罰金二千元。宣判後,王偉提出上訴。經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對王偉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李光明12月23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案公開宣判,認定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與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