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平米網點改成大茅房
網點上面就是居民廚房和餐廳,良辰美景如此「招商」引來質疑
「我們樓下建了個近150平方米的大廁所。」6月16日,家住山東路良辰美景小區的居民趙先生向本報「創城監督臺」反映 ,他們所在小區一本來規劃為商場的商業網點竟建起了大廁所,而且該網點上面正好對應著居民家的廚房和餐廳。據悉,該廁所是為附近工地工人所建。在遭到居民的強烈反對後,開發商和物業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擇新址再建。
廚房下建廁所住戶不知情
6月16日上午,家住良辰美景小區北區1號樓的居民趙先生告訴記者,早在上個月,他就注意到他們所在樓下的一個近 150平方米的商業網點開始裝修了。起初他以為這是小區招商的結果——因為按照最初的規劃,這裡要建個商場。然而,6月14日,當趙先生路過該網點,發現裡面出現了一排排便盆後,才猛地意識到:這是一個大廁所要建成了。
「當時我就很生氣,因為這個網點上面正好對應著住戶的廚房和餐廳。」趙先生說,看到這個廁所後,他立即去找物業理論,但沒想到物業的答覆是,建個廁所沒什麼不妥。後來他還找了樓下幹活的包工頭,包工頭解釋說,良辰美景二期要開建了,在這建廁所是為了解決300多工人的如廁問題。
30多個便盆已經安裝好
16日下午,記者來到良辰美景小區現場發現,寬敞的網點果然建成了廁所。三排共30多個便盆已經安裝好,部分牆面已貼好瓷磚,並安上了衝廁用的水管管道。
記者注意到,該網點頂部距離樓上居民的窗戶只有不到2米的距離。而據介紹,樓上居民家的對應位置,正好是廚房和餐廳。
「這絕對堪稱島城最大廁所,史上最牛小區廁所。」住在1號樓的居民高先生感慨道。「我們肯定不同意!這麼大一個廁所,我們住在樓上不用開窗戶也能聞到氣味。」
趙先生表示,他和小區居民多次到施工現場,要求停工,但一直無人理會。
物業出面協調另選地點
對此,一位自稱是開發商負責人的中年男子在現場向小區居民連連承諾,「馬上挪地方,馬上挪。」但看到工人仍在繼續施工後,居民們還是不太相信。
後來,小區物業萬經理和廁所施工方一位負責人也相繼趕到了現場。小區物業萬經理說,他也是最近剛聽說這裡要建廁所的事。他們會站在居民的角度協調解決此事。
三人聚在一起簡單商量後,又一起離開了,他們稱要到周圍工地上另選地方重建廁所。記者提出跟他們一同前往時,被小區保安以施工工地不安全為由,婉言謝絕了。三人離開後,正建廁所的工人也停工了。
■律師觀點
不經業主同意建廁所屬違法
就良辰美景小區將一商業網點建廁所一事,記者採訪了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肖興國和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旺,兩位律師均認為,不經業主同意就將商業網店建成廁所,此舉違法。
肖興國律師認為 ,這種行為違反了《物權法》。根據有關規定,小區在交付使用後,土地使用權就屬於全體業主所有,而不再屬於開發商所有。小區內商業網點如果想建廁所,必須向業主公示,並徵得多數業主的同意後才可施工。張旺律師則從《民法通則》的角度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她認為,此舉侵犯了樓上居民的相鄰權。根據《民法通則》,不管是樓上樓下,還是同一樓層,鄰裡之間都不能侵犯對方的採光、通風、消防等權利,都不能影響對方正常的生活。在居民樓下,尤其是在廚房和餐廳下建廁所,顯然侵犯了樓上居民的合法權益;另外,該廁所建在小區車庫出入口處,也影響了居民們正常的生活環境,嚴重點說可能影響居民的身心健康。如果廁所建成,根據《侵權責任法》有關規定,小區居民還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張律師也認為 ,小區要將商業網點建成廁所或KTV等有可能影響居民生活的場所,必須先徵得業主們的同意。
文/圖 記者 李志波
(責任編輯:news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