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彭女士等人與學馬教育相關負責人(左)協商退費事宜。圖/記者向帥
2018年10月,彭女士的女兒讀高二,考慮到女兒平時成績優異,為了匹配更好的學校,她一次性繳納了3.56萬元,委託學馬教育指導女兒2020年自主招生考試報考。
今年1月15日,隨著教育部宣布「2020年起取消高校自主招生」,彭女士與學馬教育的合同也無法繼續履行。
彭女士認為學馬教育沒有完成承諾的服務,理應退還全款,但對方卻只願退還小部分金額。
1月15日,隨著教育部宣布「2020年起取消高校自主招生」,家長彭女士與湖南學馬教育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學馬教育」)籤訂的協議淪為一張廢紙。
彭女士繳納3.56萬元,學馬教育為其女兒參加自主招生考試提供報考服務,並承諾指導和協助至少獲得一所目標高校自主考試資格,否則退還70%指導服務費。
4月12日,歷經數次協商,學馬教育堅持只退35%費用,彭女士無奈向瀟湘晨報求助。
學馬教育只願退還35%費用
2018年10月,彭女士的女兒就讀高二,考慮到平時成績優異,為了匹配更好的學校,她委託學馬教育指導女兒2020年自主招生考試報考。
雙方籤訂《全國高校特殊招生輔導服務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彭女士一次性繳納3.56萬元,學馬教育為其女兒參加自主招生考試提供報考指導、志願填報診斷。其中報考指導包括推薦信、自薦信及社會實踐指導等相關服務。
「協議」約定了報考學校範疇:90所以上以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為首的「985」「211」自主招生高校和44所可開展綜合評價錄取的高校,以及港澳地區部分高校。學馬教育在「協議」中承諾,指導和協助至少獲得一所目標高校特殊招生考試資格,否則退還70%指導服務費。
「基於專業性、工作時間及對學馬教育品牌的信任,才委託這家公司提供指導服務。」彭女士說,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繼續履約,可以終止「協議」,學馬教育應按約定退還至少70%的服務費。
彭女士在一份材料中寫道,學馬教育僅組織幾場競賽評比和一次社會實踐活動,未完成的工作包括研究性學習報告、志願指導、高校政策解讀、出國留學規劃及港澳留學規劃等服務,上述承諾的「至少獲得一所目標高校特殊招生考試資格」也未完成,理應退還全款。
在此前多次協商中,學馬教育只願退還35%費用,彭女士認為,「只提供一點服務,就要家長承擔65%,肯定不會接受」。她還提出質疑,繳納費用時,學馬教育並未提供發票,開具的收據上沒有加蓋公章,就連收費的POS機商戶名稱也並非湖南學馬教育發展有限公司。
家長協商前被要求關手機
學馬教育成立於2015年12月,註冊資本200萬元,經營範圍包括教育諮詢服務、教育管理等,註冊地址位於長沙市開福區開福萬達廣場。天眼查數據顯示,學馬教育有兩名股東,法定代表人賀核持股比例10%,另一名大股東為北京育銘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育銘天下公司」),持股比例達90%。
學馬教育官網宣稱,該品牌隸屬於北京育銘天下公司,專注於個性化生涯規劃服務,為中學學校、學生提供整體解決方案,旗下控股7個直營分公司,經過6年的發展擁有近300人的服務團隊,目前業務範圍覆蓋全國近20個省份,湖南區域的學馬教育系華中運營中心。
4月12日下午,記者陪同彭女士等人來到學馬教育。協商前,該公司餘姓負責人提出諸多要求:手機關機,只和彭女士一人協商……這些要求讓彭女士及其朋友無法理解,被指「毫無誠意」。協商過程中,雙方也數次發生言語爭執。
就家長質疑及退費等問題,記者現場多次提出採訪要求,餘姓負責人拒絕回應:「今天(12日)先跟彭女士協商,我弄清楚所有問題後,明天下午2點接受採訪,屆時做詳細說明。」
12日下午6點多,記者致電彭女士獲悉,雙方仍未就退費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彭女士說,協商不成她將通過法律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截至發稿前,學馬教育仍未就此事作出回應。
律師
家長可通過訴訟主張權利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律師說,因國家政策的調整,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該情形可以視為《合同法》中的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的「不可抗力」,此時合同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如學馬教育有證據證明此前已經履行了部分合同義務或者為履行合同做了相應準備產生了相關費用,在退還費用時應當扣除該部分費用,否則應退還全部費用。雙方如協商無法解決,家長可以通過訴訟主張權利。
瀟湘晨報記者 向帥 長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