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在這樣的一個環境下成長,遵紀守法是我們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有人認為,講法律是沒有自由的,想要自由就不能遵守法律,這個觀點是錯誤的,一個人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應該遵紀守法,要不然,社會乃至國家不都亂套了嗎?
但是有些人,卻為了自己一時的欲望,肆無忌憚,任意妄為,那麼將會嚴重破壞社會公共秩序,而我們國家,是堅決不允許這樣的人存在的,一旦發現,必將嚴懲。
2020年11月24日某時許,在中國檢察網上發布了一則起訴書,上面的內容顯示,福建一陳姓男子,非法拘禁一位妙齡女孩,不僅多次強迫女孩和他發生性關係,而且還拍了很多不雅的視頻,嚴重的觸犯了法律法規,肆意妄為,終將被法律嚴懲。
根據某媒體報導,被告人陳某,出生於福建永泰某地區,今年才25歲,正是一個人最美好的年紀,這個年紀正是應該為了家人的幸福、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奮鬥時候,而他卻為了圖一時爽快傷害了一個妙齡女孩。
在2019年12月的一天,25歲的陳某將受害女孩王某以各種理由約出來見面,到了晚上九點的時候,陳某見到了受害女孩王某,隨後便對受害女孩使用了暴力,在語言上進行威脅、恐嚇女孩,不聽話就扣留她財物,此時的女孩非常害怕,卻沒有求救。
隨後,陳某連拖帶拽地將王某帶到了某個廣場的一家酒店公寓內,進了房間的陳某,更加地變本加厲,再次對女孩用暴力的方式進行了毆打,這次更是手腳並用。被毆打的女孩失去了反抗,陳某又強行與女孩發生性關係,前後一共三次。
在這個期間,陳某為了防止女孩逃跑,便用手機拍下了他與女孩的不雅視頻,用來威脅女孩。到了凌晨3點的時候,女孩因為被陳某毆打得太嚴重了,頭部疼痛難忍,陳某隻能無奈退房帶女孩去醫院就醫。
到了2019年12月20日的凌晨5點左右,陳某將女孩從醫院帶走,這次他想將女孩帶到自己的老家永泰去,隨後,他們在福州臺江的一家酒店入住,在這一期間,陳某再次用強迫暴力的方式,和女孩發生了性關係。
到了上午10點,陳某終於睡著了,王某想方設法地逃離了酒店,到了晚上,在朋友的陪同下,向警方報警,此事到了這裡,女孩終於脫離了魔爪。後來經檢察院認定,被告人陳某用強制的手段與王某發生性關係這一行為,已經構成了強姦罪,對陳某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
無論任何人,因為任何事情,都不應該做出違法行為,遵紀守法是每個人都應該牢記於心的,更不應該肆意傷害他人,強迫他人。如果不能認清這個事實,終將會被法律制裁,群眾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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