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休產假的同事把大部分工作都交接給了你,我覺得不用自己提,老闆就應該主動幫你申請加工資。如果老闆沒有提,自己主動提出來,不需要任何說法,多勞多得就是最好的理由。
拋開重新招聘新員工頂崗產假女員工的情況,就我了解到各類公司關於在職員工替休產假員工代為處理工作的情況,一般對代為處理工作的員工做兩種方式的補償。
第一種,直接加工資。
加工資當然是最直接最能激勵代崗員工的方式了,很多公司為了激勵員工承擔更多的工作,就採用這樣一種方式。員工也能受到及時獎勵,而更投入到工作中。
直接加工資,對於員工來說,是一勞永逸的事情,誰不喜歡加工資呢?
第二種,發放代崗期間津貼。
這種情況是根據員工代崗期間的工作付出,設定一定的津貼,比如1000元,2000元,員工代崗幾個月,就享受幾個月的津貼,直到產假女員工回來後交接出工作後自動取消,這也是有效激勵員工的一種形式,至少讓員工在面對突如其來的工作內容不至於沒有動力。
這是公司當中通常存在的兩種替崗產假員工發放工資的形式,這事情不需要員工做多麼大的心理建設去提,而應該是一個公司必須提前為員工考慮到的,公司沒有考慮到,作為員工就應該大膽的提出來,我勞動了,我就應該得到應該得到的。
所以,別糾結,大膽說出來,工作量增加,收入也必須對應的多起來。